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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减负步入实质性通道

时间: 2012-09-04 09:52:57 来源: 中国企业报  网友评论 0
  • 《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出炉,部委牵头落实小微企业减负专项行动 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作为主要的负责单位。

  《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出炉,部委牵头落实小微企业减负专项行动

  本报记者 张龙

  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指出,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正在北京出差的一家专门做锂电池配套设备的小型企业负责人马宏学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这样的一个文件出台,对企业而言,最大的好处就是明确知道了一些政策的主管部门是谁,有助于对政策的了解和把握。

  各部委职责厘清

  据了解,此项分工方案共75项工作内容,涉及10余个政府管理部门。

  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作为主要的负责单位。

  《分工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2012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

  在努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方面,重点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规范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等,这方面的工作主要由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负责。

  在进一步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切实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在加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开拓市场的力度方面,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参加为企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改善通关服务;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开展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明确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到中西部设立村镇银行。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

  助力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军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以中小企业众多的清洁行业为例,商务部已经在国内10个城市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包括南京、青岛等城市。试点内容包括清洁方面政策、企业扶持政策等。

  在清洁行业,商务部连续出台了两批行业标准规范,而第三批标准规范也已经进入议程。李军表示,商务部推行行业标准,其实是帮助很多中小企业进行规范化发展,避免了这些企业在创业初期走弯路。

  上海一家清洁行业的企业负责人李女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由于明确了方向,公司已经开始谋求转型,由普通的清洁行业的企业,向高科技企业迈进,主要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由于方向明确,很快就找到了农业部,目前,一些相关的项目正在和农业部洽谈。

  李军表示,调研中,很多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税负过重,为此,李军正在向国家积极申请补贴,从目前来看,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有相关的补贴政策。

  减负重在落实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来看,更新的减税政策出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国家一直在提减税,事实上,减税是一直在进行的。关键还是在于落实。

  事实上,自2011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先后下发通知,取消了31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今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加大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等目标;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在调研财政工作时提出,继续深化财税改革,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

  马宏学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除减税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也是一个出路。总部设在安徽的公司去年连300万元贷款都拿不到,差点倒闭。

  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或许可以让马宏学的忧虑有些许减少。为推动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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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张龙 (责任编辑:黄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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