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海关总署关税司解读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

时间: 2016-01-05 11:05:44 来源:   网友评论 0
  •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在进口商品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出口商品税率和税则税目等都进行了调整,都有哪些调整呢?请看海关总署关税司的权威解读。


先透露一个好消息,服装、太阳镜等和老百姓生活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税率有大幅度的下降哦!

↓↓↓

进口关税税率





暂定税率方面




其中,新增和进一步降低67项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7项商品暂定税率名称和涵盖范围,调整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涉及五大类商品:





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情况,对国内已能生产且在数量、质量上可以满足需要或市场价格已发生较大变化的48商品,适当提高进口暂定税率或恢复最惠国税率。其中,海关提出的10调整建议被采纳。



协定税率


2016年共实施15个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其中7个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比2015年进一步降低,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和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将实施第二次降税。




特惠税率

2016年继续对40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执行特惠税率,税率维持不变。


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与进口税则列目一致。




税则税目



海关总署根据《方案》的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进行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9号


本文转自:中国海关杂志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