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呼和浩特海关8月1日起取消关区内转关模式

时间: 2015-08-19 10:33: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网友评论 0
  • 为适应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需要,提升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呼和浩特海关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取消关区内转关模式。取消转关模式适用于在关区各海关(现场)进出口的货物。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为适应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需要,提升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呼和浩特海关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取消关区内转关模式。取消转关模式适用于在关区各海关(现场)进出口的货物。
  取消关区内转关模式后,在呼和浩特关区内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物流需要,自行选择“口岸清关”、“多点报关、口岸验放”模式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口岸清关”模式即企业在关区内的进出境口岸直接办理申报、纳税、查验、放行等手续。“多点报关、口岸验放”模式即在关区内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关区内的海关(现场)申报,在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呼和浩特海关监管通关处工作人员介绍,转关模式下,假如注册地在鄂尔多斯的企业申报从二连口岸出口货物,企业需要先向鄂尔多斯海关进行申报,海关核准后,将货物、车辆电子信息传送至二连海关,在口岸办理申报、纳税、查验、放行手续,流程较为繁琐,且这一模式下对企业的资质、转关运输车辆有较高要求。随着5月1日起东北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全面推行,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7月1日起,跨区块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启动,进一步放宽了区域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企业需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并取得批准规定和企业信用等级限制,拓宽了企业适用范围。因而关区内转关模式已不能适应改革需要,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作者: (责任编辑:lixuezhen)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