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海关总署:自贸区成果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

时间: 2014-05-26 17:09:26 来源: 中国证券网  网友评论 0
  • 海关总署党组日前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海关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具体措施。目前,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向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推广实施。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海关总署党组日前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海关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具体措施。

  对此,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海关将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大通关体制。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整合提升,按照市场和物流规律,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海关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区域通关改革,努力实现沿长江不同关区之间一体化作业。同时,积极推动沿长江省市多式联运发展。目前,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向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推广实施。

  另外,海关将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类型整合、政策整合和管理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功能结构,帮助区内企业统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高端制造、物流和维修等发展的基础上,向研发、销售、结算等拓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也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下一步,海关将重点支持在长江流域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的地区设立口岸,落实好已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长江流域口岸的开放或扩大开放任务,为长江经济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更好的口岸条件。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洲 (责任编辑:lixuezhen)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