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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详解自贸区监管创新14条

时间: 2014-04-28 15:02:29 来源: 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 0
  •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称,将对14项监管服务创新措施“进行总结评估,成熟一项推一项”。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仓单质押可以开展,但他强调,标的物开展仓单质押后,不得再进行交割、提货等,除非解除仓单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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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称,将对14项监管服务创新措施“进行总结评估,成熟一项推一项”。 早报记者杨深来图

  针对日前公布的14项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上海海关昨日为到场的近百家企业举办了一场政策宣讲会。

  4月27日下午,近半小时的宣讲会结束后,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到场企业人士的提问。他们提问的焦点,集中在“先进区、后报关”的细节问题,比如具体向哪里申请、流程如何、货物报关前能否进入生产、禁限类货物有哪些,等等。此外,也有企业问到“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以及被海关称为“颠覆性”的“集中汇总纳税”政策。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昨日称,“既然是可复制可推广,我们下一步要(对这些制度)进行总结、评估,成熟一项、推广一项。”

  此前的4月22日,上海海关公开宣布,将分批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其中,5月1日前后,推广实施的7项政策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期货保税交割制度、融资租赁相关制度。计划在5月1日至6月30日推广实施的7项措施分别是: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

  企业聚焦

  “先进区后报关”

  针对计划在5月1日前后推广实施的7项政策,上海海关已发布相关相关公告。目前,这些制度的实施范围或是在整个自贸试验区内,或推广至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在4月27日的宣讲会上,到场企业的提问集中在“先进区、后报关”的细节问题。

  此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已有47家企业参与了“先进区、后报关”试点。具体做法是,对一线进境货物,海关通过信息化系统,允许企业凭进境货物的舱单信息,先提货进区,上海海关所辖口岸监管场所经营人凭电子信息,办理相关货物的提离手续;货物运到自贸试验区内后,企业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进行进境备案清单申报。

  海关发布的新闻稿称,如此一来,企业进境货物从港区到区内仓库的平均时间,从2-3天缩短至半天,物流成本平均降低10%。

  按计划,这一制度将从目前的试点企业扩大到自贸试验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昨日的宣讲会上,不到半小时的提问时间内,有四家企业的到场人士对此提问。

  “如果采取‘先进区、后报关’,在货物进区后、完成报关前,货物可以在生产线上使用吗?”外高桥保税区内一加工企业问。海关负责人的回复是,允许在区内使用未报关货物生产,但要注意相关公告已说明“已入区未备案申报的货物不得出区”。

  该企业人士又追问:“货物在生产线上用了以后,在申报过程中要被查验怎么办?做成成品后,原先的包装、标签肯定都丢失了。”对此,海关称,在入区进行简要申报时,就会告知企业是否查验了。

  一医药企业人士担心,入区简单申报时的信息与后来实际收到的货物之间如出现错发,是否意味着要向海关改单,而这种情况是否仍会耽误通关进度。对此,海关回应,入区时的简单申报与正式的备案清单申报不同,主要是凭舱单信息申报,如船名、船次、重量、数量等,即便新的舱单系统上线,会涉及商品名称等一些信息,在正式申报时,“海关并不会与此前的一线简单申报做完全比对,也不涉及改单的问题。”

  另一项备受企业关注的措施,是“期货保税交割”中的仓单质押问题。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仓单质押可以开展,但他强调,标的物开展仓单质押后,不得再进行交割、提货等,除非解除仓单质押。

  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关注的“工单式核销”制度,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称,目前除了外高桥保税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其他三个区域的相关系统都已就绪,可以实施这项制度,外高桥保税区的系统会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切换。

  “企业主动报税,税务局抽查”

  而在计划于5月1日至6月30日推广的7项制度中,“集中汇总纳税”被上海海关人士重点提及。

  一名上海海关负责人称,“集中汇总纳税”是一项颠覆性的制度。目前海关的征税模式是传统的“逐票审核、征税放行”,改革后,将转变成企业自主申报、主动纳税,“就像在座各位申报个人所得税一样,由你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税务局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抽查。”

  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实行先放行后征税,企业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海关方面发布的新闻稿称,这样可实现货物的高效通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据测算,应税货物通关时间可节省70%。”

  此外,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还提到,对一线进出境未来将全面取消随附单证,只需要备案清单即可,对二线进出口报关单中不涉税的取消随附单证,“涉税的还需要(随附单证)。”这名负责人称,“但今后的方向是全面取消随附单证。”

  在此项改革措施落地前,企业在通关申报环节需要向海关提交提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纸质的“随附单据”。

  “保税进口”将扩至整个试验区

  除了前述14项监管服务创新举措,上海海关在宣讲会上还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政策“打广告”。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2月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平台启动后,“保税进口”模式开始在浦东机场综保区开展,条件成熟后将扩大到自贸试验区其他区域。“像洋山已经开始做前期准备,外高桥保税区情况比较特殊,原来的系统要切换到新系统之后(再开展)。”该负责人说,“希望企业积极参与。”

  所谓“保税进口”,是指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在货物一线入区时批量进境、保税保存,二线出区时征收个人行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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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胡苏敏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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