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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贷款破冰、南海金融后台继往开来、广州金融街小微金融交易平台设立,前海、南沙、横琴在内的珠三角金融综合实验区方案获批……过去的一年中,广东金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前进。也正是这个时候,南方日报社围绕金交会“转型升级、金融先行国际金融、产业金融、民生金融全面发展”的主题首次举办“金榕奖”2012南方金融年度系列评选评选。鼓励近年来涌现的对广东金融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表现优异的企业及各项金融创新,并评选出多位在2011—2012年度表现突出的广东金融机构领袖。
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新一年的工作日程和重点已跃然纸上。毫无疑问,金融在广东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将起到愈发重要的作用。2013年,面对收入增长、城镇化、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金融业将对实体经济起到更大的作用,这也是每个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都必需思考的问题。2013年,南方日报社将继续大力宣传广东金融强省建设和第二届广州金交会,并择机在年中举办“金榕奖”2013南方金融年度系列评选,助广东金融业更好总结经验,砥砺前行。
站在这节点上,我们特意回访了全年“金榕奖领导力大奖”的部分获奖者以及在过去一年中对资产管理有深刻观察的资深金融家,通过他们的观察,梳理广东过去一年的经验和仍需改善推进的问题,拉响2013年“金榕奖”的前奏。
黄倩蔚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推动新型权利质押立法
南方日报:马行长您好,作为首届“2012南方金融年度领导力大奖”的获奖者,过去一年您带领招行在金融创新和广东经济转型方面有什么探索?
马蔚华: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伟大变革中,只有抓住有技术含量的创新才能使转型更快、更好地进行;只有依靠创新技术,依靠创新企业,转型才能成功。因此,我们去年继续推进千鹰展翼计划,专门针对拥有自主创新产品、专有技术、新型商业模式、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创新型成长企业,批量开发整合金融服务。如创新债权融资产品体系,通过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提供银创金融增值服务等,推动创新企业发展。截至2012年12月末,有144家企业在“千鹰展翼”上市金融服务帮助下成功上市,超过200亿元募集资金存款托管招行。
南方日报:据了解,创新企业很多都是轻资产企业,您的团队在服务这些创新型企业的过程中,是否遭遇过一些难题和瓶颈?
马蔚华:的确,在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出于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的考虑普遍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流通性好、容易变现的财产担保。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屋等资产不足、流动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易发生物质形态变化、无形资产价值难以量化等特点,较难提供满足商业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另一方面,《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对担保物权内的财产种类有明确规定和限制,“物权法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可突破法律规定创设新型财产担保类型,因此而发生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
南方日报:对于这一难题,您有什么建议呢?
马蔚华:如何破解新型权利质押问题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重中之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租车经营权质押、商铺承租权质押、固定信托类产品受益权质押等多种新型权利质押方式已逐渐出现在业务实践当中。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上述权利用于出质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在客观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产满足自身融资需要的目的实现。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确认新型权利质押方式,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
建议可通过《物权法》司法解释明确出租车经营权、商铺承租权、固定信托产品受益权等具备财产性、可转让性、并具备权利凭证或者可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权利种类作为可质押的权利,从而表明对新型权利质押采取认可和支持性的态度,以满足中小企业利用新型权利质押担保方式进行银行融资的需求。以信托受益权为例,很多中小企业实际控制人(下称“企业主”)同时也是银行的高资产净值客户,信托产品为其个人资产的重要投资组成部分。因当前的法律框架下不允许信托受益权出质,大量企业主在其经营的企业有融资需求时无法以持有的信托产品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同时也削弱了该等资产的流动性。
南方日报:目前业界是否在这方面有什么探索经验值得推广的?
马蔚华:目前部分新型权利质押效力已明确获得地方法院的司法认可,为商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开辟新的途径。以商铺承租权为例,2011年,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在银行贷款纠纷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确认商铺承租权作为贷款担保的合同有效;2012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判决方式确认借款人以其商铺使用权及优先续租权提供质押有效。上述法院以司法判决形式确认商铺优先承租权担保的合同效力,无疑为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开辟了新的途径,也在传统的住房、厂房、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外,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为方便和灵活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