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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单背后的投资困局

时间: 2013-01-30 17:42:45 来源: 法治周末  网友评论 0
  • “经常遭受谩骂、拍桌子、摔东西、不让上厕所,来到攸县的14个月,虽然名为公司副总,主管印章和财务,却是我备受屈辱的日子。2012年1月6日,远大水泥公司终于点火,进入试生产阶段,此时,项目总投资达到7亿元左右,其中,孙长胜投资、融资的总额近5亿元。

送礼单背后的投资困局

  “经常遭受谩骂、拍桌子、摔东西、不让上厕所,来到攸县的14个月,虽然名为公司副总,主管印章和财务,却是我备受屈辱的日子。”

  周春燕是浙江绍兴人,53岁的她身材瘦削,戴一副近视眼镜,看上去弱不禁风。2011年10月17日,周春燕受法定代表人孙长胜的委托,到湖南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水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对法治周末记者回想起往事,她神情凄凄:“谁都可以欺负你,身心俱疲,再也不想出来工作了。”

  远大水泥公司是湖南攸县的一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2009年10月由当地人刘伟瑞、陈桂德筹建,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7.4亿元,设计年生产能力高标号水泥200万吨,预计年利税2亿多元。

  然而,在投入“7900万元”后,刘、陈二人便山穷水尽,整个项目工程停滞。2011年5月,浙江绍兴人孙长胜加入投资,股比为:孙占51%、刘占25%、陈占24%,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刘伟瑞变更为孙长胜,股东会决定刘伟瑞担任总经理。

  2012年1月6日,远大水泥公司终于点火,进入试生产阶段,此时,项目总投资达到7亿元左右,其中,孙长胜投资、融资的总额近5亿元。

  孙长胜不负责公司的具体事务,也极少来攸县,他仅委托了几位职业经理人协助刘伟瑞工作。然而,作为控股股东、公司“一把手”的他却有着与周春燕相同的遭遇:“一次我来公司办事,被刘、陈名下的隐形股东文某把着门软禁了两天,最后答应他的无理要求才放行,订好的机票不得不退掉。”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股东的地位被进一步削弱,2013年1月4日,刘伟瑞在未征得孙长胜同意的情况下,宣布水泥厂整体对外承包,将说“电影话”(外地话)的员工全部清退出厂,其中包括部分孙长胜方委派的管理人员。

  “刘伟瑞等人将我们驱赶出来,占用和控制了公司的所有资产及账簿,如果他们篡改账目或转移财产,我方将遭受巨大损失。”孙长胜告诉记者。

  孙长胜说,危急时刻,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当地政府,然而县领导却说股东间纠纷不便介入,对如此明显的侵占行为也未给一个说法,公安局、劳动局互相推诿,至今没有受理受害方的投诉。

  想想当初攸县主要领导隆重热情,用8个“零”的优惠政策把他招进来,看看现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局面,孙长胜感到十分寒心。

  招商引资前恭后倨

  在远大水泥公司组建之初,刘伟瑞被当地媒体喻为一个敢揭“皇榜”的人。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9年2月18日,攸县县长胡湘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全县十大产业项目,其中第九项是“积极争取新型干法水泥项目落户,带动建材产业优化升级”。

  刘伟瑞与陈桂德拥有一家矿业公司,效益较为可观。为了企业的发展,二人商量后,决定进军水泥行业。

  然而,建起一座年产200万吨的大型水泥厂谈何容易,首先要得到上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批准,更需要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因为仅一期工程就需要4.8亿元。

  这些似乎都难不倒刘伟瑞,在攸县政府的支持下,他一边上马一边跑批文,一边筹措资金,曾因省发改委未批准而停工,更多的是因资金短缺而停滞。

  攸县政府为了协调远大水泥公司与各方的关系,特别在县镇两级成立了“干法水泥项目协调办”,协调办副主任、县经信局副局长余树强表示,预计项目总投资10亿元左右,资金是大问题。

  刘伟瑞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我只能筹集到1亿元资金,为了水泥厂四处举债,曾经被债主打得嘴唇肿起多高。”然而,据孙长胜入股远大水泥公司时的账簿显示,刘、陈二人的总投资额不过7900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仅有几千万元就想干10亿元的大事,绝对不靠谱,但政府为什么如此支持刘伟瑞、划出400亩地让他折腾?令人不可思议。如果没有孙长胜的投资,水泥厂势必烂在那里,政府也会颜面扫地。”

  “2011年5月,经一位水泥设备供应商介绍,我们了解到攸县的这个干法水泥项目,便一行几人来考察,当时受到县委、县政府的热情接待,县里几位主要领导连陪3天,反复讲解8个‘零’的招商引资政策,让我们很受感动。”远大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长胜方面的代表舒辉明说,正是由于县领导的盛情和优惠政策,使他们坚定了投资合作的决心。

  打开攸县公众信息网,依然能查阅到2009年攸县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主要包括用地“零成本”、税赋“零负担”、行政“零收费”和园区“零检查”等8项内容。

  股东间的是是非非

  起初,双方的合作还算愉快,刘伟瑞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孙长胜方派出舒辉明、周春燕等几名职业经理人负责融资和财务管理。仅仅半年时间,便完成了项目基本建设,2012年1月6日点火成功,进入试生产阶段。

  而双方的矛盾从刘伟瑞“挪用”公司资金开始。

  刘伟瑞告诉记者,2012年春节前夕,很多人逼债上门,他找到孙长胜方请求借款2200万元,钱是借了,但事后要求打借条并付4分的利息,让他感觉到很不爽。

  而孙长胜却给出了不同说法:刘伟瑞确实说过借钱,但具体数额未定,刘伟瑞、陈桂德利用公司财务总监休年假之机,私自转走2200万元。我方发现后,为照顾股东间关系,只好让他们打了借条,刘伟瑞说年后卖矿山,一月内归还,但至今分文未还。

  孙长胜表示,他对刘、陈二人还是很包容的。合作之初,并未清产核资,完全按照账目来细算。账上记载了总投资7900万元,他们就按51%比例打过来8200万元,谁知后来发现有2100万元的虚假投资,考虑到刘、陈前期工作辛苦,他也未予追究。

  “账目作弊?虚假投资?没有的事。”面对记者,刘伟瑞矢口否认。

  周春燕交给记者一份刘、陈二人的投资明细表,指着画勾的几处说,仅付给某公司的工程款一项,就有1700万元对不上账。

  还有一个分歧点就是,远大水泥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对银行贷款和业务开展都很不利,需要增加注册资本至2亿元。刘伟瑞说:“实际投资已经超过7亿元,只要有个董事会决议就可完成增资,也好从银行贷款还掉高息融资款,但孙长胜方就是顶着不办。”

  孙长胜则表示:“对方一分钱不增加,3120万元也要在2亿元中占49%的股份,我们绝对不答应。”

  就这样,两大股东间的分歧和矛盾越来越大,最终导致2012年11月底停工。舒辉明告诉记者,经过盘点,从试生产到停工,仅原材料就直接亏损2000多万元。

  县政府的“风向标”

  63岁的谢苏光是孙长胜方派到远大水泥公司的资产总监,而王勇和文成良是公司招聘的销售部长与考核部长。他们告诉记者,2013年1月4日下午,近20名中层干部被驱赶出厂,当时正下着南方少有的大雪,心中的凄凉和屈辱无以言表。

  “通知开会,下午2时30分我们来到会议室,攸县经信局副局长、协调办副主任余树强首先发言,表态支持刘伟瑞的企业改革,还说水泥厂是县里的重点工程,不能停工。”谢苏光说,余树强讲完马上离开会场,刘伟瑞突然宣布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其隐形股东文某带领几十名不明身份人员等在会议室外,出来一个押走一个。

  刘伟瑞表示,这些人不称职,所以才辞退他们,把水泥厂整体承包出去。跟随他们的是本厂员工,不是社会人员,主要怕公司财物丢失。

  余树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先不知道会议的具体内容,自己只讲了三句话就离开了,至于辞退驱逐中层干部和资方人员,是事后才听说的。

  “这是刘伟瑞和余树强早就设计好的,1月4日上午余树强还给我打电话说要用公章,想诱我进厂夺取公章,幸亏我晚到一天。”周春燕说。然而,她并不知道所捍卫的公司印章已毫无意义。刘伟瑞告诉记者,他又刻制了一套印章,已经启用。

  据了解,刘伟瑞这种“改革方案”曾经传给孙长胜方审议,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孙长胜对记者说,年承包费只有3600万元,而总投资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就要七八千万元,企业怎能做赔本生意?

  早在2012年5月,作为孙长胜方委派的董事长,舒辉明只负责融资,就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了这次的“清退”事件,周春燕再也不敢上班。目前,远大水泥公司被刘、陈二人完全掌控。

  “我们外来的投资者受到伤害,每次找政府方面协调,县领导都会说股东内部纠纷不便介入,但水泥厂属县重点工程,底线是不能停工。”舒辉明说,一旦引资进来,政府只要政绩和面子,才不管投资者赔赚、死活。

  远大水泥公司发生“1·4”事件后,孙长胜方和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四处投诉,反映刘伟瑞等人涉嫌诈骗、侵占以及违反劳动法,然而,时至今日,攸县官方没有作出任何实质性答复。

  “政府只要求开工,刘伟瑞顺应了县领导的意图,所以才不会有人站出来替孙长胜方说话。”攸县一位了解远大水泥公司纠纷并与政府官员经常接触的人士告诉记者,刘伟瑞的做法是有些过分,但县主要领导的“风向标”不明确,大家都在等在看。

  孙长胜说:“我们都要被人卡死了,政府见死不救,风向标不明确就是明确地支持对方,置我们于死地。”

  公司的送礼单

  2012年11月末,刘伟瑞当选攸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成为攸县企业者中炙手可热的人物。

  知情人告诉记者,刘伟瑞很会来事,与官方相处十分融洽,这也是他胆子大、敢想敢干的原因,但关系是靠钱处来的。

  记者见到一份远大水泥公司的“年终送礼单”,攸县县委、县政府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名字“榜上有名”,县属30多个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的主要领导也名列其中,总人数130人,几乎囊括了攸县所有有用的部门和有权的官员,总金额达10余万元。

  送礼单在每个领导的名字后边都注明B或C、D、E,最后一页说明B为2000元,C为1000元、D为800元,E为600元,并有舒辉明和刘伟瑞的签字,刘伟瑞嘱咐财务“用红包分别包好”。

  舒辉明说:“我们都是外地人,哪知道攸县有这种风俗,刘伟瑞说逢年过节需要打点,我就同意了。”

  记者求证刘伟瑞,刘矢口否认,“那只是个意向,没有真送”,后又说“舒辉明送的,与我无关,”最后说“我忙着抓生产,具体事记不清了”。

  据周春燕介绍,这种节日送礼只是毛毛雨,刘伟瑞经常拿些发票来报,动辄几万元,说是购买办公用品,实则请客送礼用,“刘伟瑞用金钱在当地编织了牢固的关系网,他的违法乱纪便无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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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刘立民 (责任编辑:宗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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