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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亿份子钱争议:邮政基金或引快递业涨价潮

时间: 2012-12-31 11:46:4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网友评论 0
  •     在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看来,邮政基金征收,等同于变相向企业征收1%至1.5%的营业税。

  2012年12月29日,国内多位快递公司高管及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从去年开始调研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基金办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毕,开始征求快递企业的意见。

  就在三天前,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召集快递企业召开座谈会,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下称“邮政基金”)成为讨论的重要议题。按照《基金办法》草案,根据快递单件数量征收,2012年前11月,中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需缴纳的金额高达约11亿元,这笔钱将随着快递业务量增加每年不断上涨。

  多家民营企业快递高管表示,2012年财政部实施的“营改增”加大了包括物流在内的快递企业税收负担,这个时候又出台“邮政基金”草案让他们倍感压力。如果国家邮政局要收取邮政基金,他们只能执行,而调节的办法唯有涨价,转嫁至消费者。

  “抽血”快递业

  这意味着快递企业每单毛利润的五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将被抽走

  根据《基金办法》,邮政基金征收的对象为“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因此,征收的对象包括了国企中国邮政速递,也包括顺丰、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等快递企业,还包括UPS、FedEx、DHL等外资在中国分支的快递企业。

  邮政基金征收的标准以及方式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快递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投递业务量,并将上月应缴基金全额缴入财政部为邮政管理机构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快递企业缴纳的基金在当期经营成本中列支。

  国家邮政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50.3亿件,同比增长55%;其中,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1%、73.7%和3.2%。按此计算,同城、异地、国际以及港澳台业务量分别为11.6亿件、37.1亿件、1.61亿件,由此可得出上述三部分业务(港澳台以及国际业务按照1.5元/件计算)收取的邮政基金分别为1.16亿元,7.42亿元和2.42亿元,共计11亿元。

  而2011年,中国快递业务量为同城8.2亿件、异地27.3亿件、国际及港澳台1.3亿件,如果当年缴纳邮政基金,则数额为8.23亿。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吴晓曾透露,中国快递业务量多年连续以35%的递增,最近几年每年业务量增长60%左右。这意味着,邮政基金将随着中国快递业务量的暴增而增长。

  国内一家民营快递高管向本报记者直言,快递企业毛利润在10%至20%,净利润在5%至10%。现在快递公司基本上靠量盈利,江浙沪一带每单盈利五六毛左右,而竞争最为激烈的珠三角每单只有四毛左右。如果邮政基金实施,意味着每单至少要抽走一毛的利润,也就意味着快递企业每单毛利润的五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将被抽走。

  在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看来,邮政基金征收,等同于变相向企业征收1%至1.5%的营业税。

  邮政基金效用

  一部分邮政基金将补贴至中国邮政集团

  所谓“邮政普遍服务”,按照《邮政法》的解释,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而业内人士指出,邮政普遍服务简单来说就是支持无法盈利的“老少边穷”等地区的邮政服务。

  这笔每年超过11亿的邮政基金,到底用在何处?《基金办法》显示资金四大流向,其一,邮政普遍服务场建设所必要的设备构成和运营等;其二,因产权不清晰或被破产等无法确认的城镇居民楼的信报箱建设;三、邮政普遍服务、安全监管、科技和信息等基础设施,此类支出不超过当年基金总额的5%;四、财政部的其他用途。

  针对上述用途,一位行业类人士分析,上述四条内容所需的资金,一部分由中国邮政集团承担,一部分来源于财政。这意味着一部分邮政基金将补贴至中国邮政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总资产42717亿元,营业总收入2586.23亿元,净利润为209.36亿元。

  而国内一位长期关注邮政法律政策的研究者向本报记者表示,早在2007年《邮政法》草案征求意见时,关于“邮政基金设立”以及“快件赔偿标准”两项内容曾经引起国内民营企业反对,但是最后还是强行通过。

  上述人士表示,“邮政基金”最后被写进了2009年10月颁布的《邮政法》第十七条:“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邮政局官员透露,《邮政法》设立三年以来,邮政普遍服务进展缓慢,邮政基金的出台会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现在草案形成尚处于征询意见阶段。

  重复征税争议

  “如果《基金办法》通过了,企业内部会提出快递涨价”

  “老少边穷地区邮政业务确实不发达,需要国家资助。”汉森世纪供应链管理咨询副总经理黄刚认为,但是到底以何种方式资助尚需要研究,而向快递企业征收显得有点奇怪。也有快递企业管理人员向本报记者表达不满,即使向企业征收,不仅仅是冠名有“快递”企业的公司,应该也包括公路物流、铁路物流等公司,德邦、佳吉等公司也应该在内。

  “不单是国企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民营快递也承担这部分功能。”徐勇认为,民营快递虽然相对集中在盈利较高的城市,但是一些边远地区业务也有涉及。此外,快递企业已经向国家上交了税,而邮政基金无异于重复征税。

  徐勇还认为,在中国,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业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领域,让快递业补贴邮政普遍服务,就相当于出租车补贴公交车。应该向国外学习,首先开放邮政普通服务业务,再谈补贴问题。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健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每件快递单纯的抽取0.1元至2元,名义上说是基金,实质上就是夺取了企业的利润,无疑加重了快递企业的负担,这与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相背离。

  “不过,最终的方案还没有颁布。”胡怡健认为,有三种方案可以解决邮政基金操作问题:其一,向消费者收取,和航空收取机场建设费作为航空基金类似,在每一单快递中多收0.1元至2元不等,直接上缴;其二,在扣税前提取,企业占75%,税收占25%;其三,直接从快递企业税收中扣取。“不应该再增加企业的赋税了。”

  多位快递公司高管告诉记者,国家财政部实行“营改增”,实际上快递企业的税收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大幅增加。现在运输企业的税收增加了68%至100%,“税改后减少了税收环节,但物流企业实际上无法与下游企业谈判,但是最终转嫁至快递企业”。

  还有快递业人士指出,国内多家采取加盟制的民营企业大多没有向快递员缴纳“五险一金”,如果这笔费用扣除,很少有快递企业能够赚钱。

  “这太不合理了。”2012年12月29日,国内前五强的一家快递公司董事长向本报记者抱怨,“如果《基金办法》通过了,企业内部也会重新研究价格策略,会提出快递涨价。”

  而在徐勇看来,如果真的开征邮政基金,快递公司涨一毛、两毛不方便消费者,也不方便快递员工作。而快递企业的策略,要么涨1元;如果不涨价,快递企业则减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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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朱琼华 (责任编辑:宗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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