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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外汇资金池 铺路藏汇于民

时间: 2012-10-29 16:34:38 来源: 财经国家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 据悉,此次试点企业为中化集团、中粮集团等央企,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成为此次跨境资金归集试点业务的开办银行。企业外债及放款额度可集中供总部或者财务公司统一调配,在获批额度内进行双向阀门的总量控制 

  外汇改革即将再迈一步。

  10月下旬,《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放宽外汇政策、加强资金回流,外管局正联合部分银行和央企进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池”试点方案设计,意在打破现有外汇资金结算单笔单报的局面,变为额度管理,企业外债及放款额度可集中供总部或者财务公司统一调配,在获批额度内进行双向阀门的总量控制。

  据悉,此次试点企业为中化集团、中粮集团等央企,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成为此次跨境资金归集试点业务的开办银行。

  跨国公司外汇管理的政策不断调整,此次试点工作的推出已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第四次改进。

  中国外汇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战略是促进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第四次改进不仅打通了境内外资金融通渠道,提高了全球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令分散的经济主体自主做出经济决策,更好地提高了中国巨额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

  酝酿再试点

  9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跨境外汇改革试点作出批复——《关于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12)167号),对现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的归集提出新的试点意见。

  参与试点工作的相关人士介绍,与以往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政策相比,此次试点重点突破了以下几个要点:国际外汇资金账户吸收或发放境外资金时,进行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不做额度管理;企业外债及放款额度可集中供总部或财务公司统一调配,在获批额度内进行双向阀门的总量控制;允许购汇偿还境内外汇贷款。

  “企业外债及放款可以在获批额度内进行双向阀门的总量控制是对之前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探索在更高条件下,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监管的出发点。”上述相关人士指出。

  具体的试点方案为,跨国公司可以在相关银行开立专户,包括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前者用于集中运营管理境外企业外汇资金,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后者用于集中运营管理境内成员企业外汇资金。

  上述参与试点的人士介绍,这次以中化集团、中粮集团等央企作为试点企业,具体的额度规模可能要根据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实现全球资金统一管理。

  “之所以在央企先行试点,主要是央企业务安全性更高,一旦有问题可以及时控制。同时,还可以提高其资金运作效率和风险规避能力。”上述人士指出。

  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成为此次跨境资金归集试点业务的开办银行。工商银行全球现金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士向记者指出,一直以来,企业就有相应的业务需求,银行操作层面也不存在技术障碍,最大的问题在于监管层的政策放松。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王天龙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汇率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战略,应该是促进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通过这种试点的推进,企业的自由度和经营成本会进一步下降,有利于企业对外贸易和投资。

  渐进式放开

  自2003年以来,外管局就开始研究制定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政策。

  最初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政策中,经常项目管理侧重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企业集团集中收付汇以及企业集团内部结售汇业务,而资本项目管理则侧重于企业集团境内、外资金集中运营以及企业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等领域。

  跨国集团公司通过双边人民币委托贷款、人民币资金池管理等方式已经实现了人民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运作。

  资金集中管理的最初形式需要借助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存贷本外币的方式变相办理结售汇业务,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在办妥出口收汇和核销手续后,将外汇资金划转至集团公司清算中心或财务公司,以成员公司在集团公司存款形式存在。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向记者指出,最初的跨境资金流动都是有货物贸易一一对应的。而如今跨国公司都已经逐渐实现全球资源配置,原有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监管要求势必要有所改进。

  在第二次政策松绑期,2005年外管局出台的《关于推动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104号文)明确允许在委托贷款下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建立外币资金池,并考虑到结算时差因素,允许银行为成员公司提供临时透支额度。这已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实质性突破。

  尽管外管局于2009年进一步改进104号文,发布了《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针对资金的归集处理还是外汇头寸日集中的做法。

  外管局资本项目管理司相关人士指出,以往政策主要存在进一步简化程序和适当减少限制的问题。除了个别案例之外,绝大多数都仅限于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的放款,且放款条件和额度有限制。

  “我国现阶段外汇管理体制对企业本外币资金自由汇兑的限制,使得跨国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的需求难以实现。”赵庆明认为,随着跨国集团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国际化,集团内成员单位的结购汇需求也变得日益频繁,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放松。

  有企业的财务人士指出,新试点政策的推出将大大有利于企业优化资金结构,把原本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做大事,并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供资金支持。

  铺路藏汇于民?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国际收支的主要矛盾逐渐由过去外汇短缺转为现在外汇储备增长过快。

  数据统计显示,2002年至2011年,中国外汇储备年均增加近3000亿美元,是1994年至2001年年均增加额的12倍。

  赵庆明指出,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是有历史背景的。过去,由于外汇短缺,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国实行了强制结售汇的制度,企业和家庭的外汇储备都要卖给国家。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中国的外汇储备开始增加。

  鉴于外汇资源在国内分配的不均衡,市场上既存在大量的外汇资源,同时又有大量的企业举借外债、引外资。为了顺应形势变化及市场主体实际需求,2001年起,中国通过改进外汇账户开立和限额管理,逐步扩大企业保留外汇自主权。

  王天龙认为,目前来看,比较急迫的改革是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如何使用好这3.2万亿美元的国民财富,是重要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应该是藏汇于民,让分散的经济主体来做出经济决策,这样会提高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

  央行副行长易纲在今年年初也曾公开表示,在将来,中国有机会做“藏汇于民”这件事情,但要以有序的、市场的方式进行。

  赵庆明认为,“藏汇于民”包括企业和个人两类主体,“藏汇于民”并不只是指“持有外汇存款”,更是指企业和个人能够有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渠道以及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的渠道。除了鼓励个人境外投资外,在鼓励企业走出去方面,政府应该将政策更多偏向民营企业。

  “目前我们主要是由官方来运作这笔财富。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申请使用外汇资金还存在诸多限制,走出去投资面临外汇资金的制约。应该利用我国外汇储备来支持企业走出去贸易投资。”王天龙指出。

  从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来说,王天龙认为,未来应该加速走向藏汇于民,试点方案从一个层面反映出外管局在藏汇于民的试探性步伐。只要确定一定数额的官方外汇储备就可以了,以确保流动性和安全性,目前估算,这大约需要1万亿美元左右,其余的完全可以让经济主体来分散决策使用这笔财富,这需要切实地放开一些不合理的规定。

  企业外债及放款额度可集中供总部或者财务公司统一调配,在获批额度内进行双向阀门的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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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财经国家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wm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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