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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入保险 领域再拓宽

时间: 2012-07-02 10:50:11 来源: 《华夏时报》  网友评论 0
  •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保监会于6月21日发布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此前的2010年,保监会曾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民资进入保险业政策再有放松。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保监会于6月21日发布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此前的2010年,保监会曾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保监会放宽进入领域

  6月21日,保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该份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险领域,积极支持其通过发起设立、受让股权、认购新股等多种方式投资保险公司,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则莫过于首次明确民间资本在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发展的原则下,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在我国,保险行业是金融领域最早向民资和外资开放的,民营资本从2003年前后即试水保险业,从当时北京宝华投资公司接受平安保险的股权,到民生人寿的成立,以及其后国内多家民营产寿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保险市场上,民营资本在保险业的浸淫也有10年之久,这些民营控股或参股公司的经营成果在市场上是有目共睹的,在这两年保险业经历寒冬的时候,放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能否起到引入活水,吸引民资的效应,则依然要拭目以待。”6月27日,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在受访时告诉本报记者。

  在保监会的实施意见中,记者也了解到,除了对于单一民间资本设立保险机构打破20%的投资比例外,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行业信息建设、保险行业基础建设、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等三大领域,包括支持民营IT企业加大与保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合作力度,参与行业信息化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行业基础教育,与各类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保险人才培训基础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为行业提供数据维护、软件开发、翻译、咨询等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另外,行业在采购外包服务时,给予民营企业同等待遇。

  据记者了解,在保监会发布的14条支持意见中,其中还提到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企业,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鼓励民营保险企业在安全稳健的原则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多种类配置资产,提高投资收益,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民营保险企业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对现有的民营保险机构,保监会实施意见中在强调大力支持的同时,也忠告民营保险要摒弃“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思路,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保监会在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时,也提高了其设立中介机构的门槛,就在6月26日,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将设立保险中介机构的门槛从10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保监会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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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胡金华 (责任编辑: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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