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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消费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种兼具公平与效率优势的社会互助制度,保险业的声誉与日俱增。然而,综合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保险消费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市场增长不平衡。除人身意外险外,其它险种在2006-2010年间保费收入增长率均出现剧烈变动。如,2008年寿险和健康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分别高达49.2%和52.4%,2009年又分别陡降为12%和-1.96%,健康险保费收入出现负增长。2011年1月至10月,我国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223.72亿元,环比增长8.62%,但较2010年同期下降了1.29个百分点。
其次,消费动力不足。目前我国保险深度为3.4%,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我国保险密度水平是121美元,世界平均水平为600美元左右。保险产品的社会认知度较差,大部分消费者对与自身相关的保险知识了解甚少,尚未树立充分利用保险进行风险分担的意识,主动购买保险意识不强。保险宣传存在重广告促销、轻知识宣传教育的问题,消费者获取保险知识的渠道有限。
再次,销售误导症结难治。近年来,保险公司退保规模渐趋增长。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从直接原因看,是受到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许多投资人或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但保险销售人员与投保人之间的沟通不畅及部分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误导是重要根源之一。保险营销中存在急功近利、夸大其词的弊病;消费者保险知识及风险意识淡薄,也容易冲动购买。当投保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和最初保险销售人员所说的并不完全一致,达不到自己预想的效果,进而选择退保。
最后,理赔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投保容易理赔难”成为保险业饱受社会诟病的重要原因,包括:理赔时效差、理赔条款难以得到消费者认同、投保理赔态度反差较大等。这成为影响保险业消费者信心和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如何促进和规范保险消费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保险产品自身的特征、保险业目前营销模式的结构缺陷、传统文化和消费观念的影响及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力量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及原因,现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首先,深化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当前的保险营销体制已对我国保险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仅在代理制和员工制、分销与直销、专业化与综合经营等之间做出选择远远不够。先要逐步缓解整个保险营销链条上的保费压力,改变对营销部门和人员的评价标准;各保险公司在营销制度改革上都有一些自己的探索和经验,有些非常有借鉴意义,值得在全行业试点,允许并鼓励各种新型营销模式的存在,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在各种试点基本成熟的基础上,制定各项规则,引导、规范新型营销模式的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保险宣传和教育。包括:第一类以知识宣传普及为目的,如以监管部门为主导,联合教育机构编印知识读本,普及风险及保险知识;或以行业组织、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为
主体对消费者进行保险产品及服务的介绍说明;第二类以风险提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通过建立投保提示、保单及赔案查询、电话回访等制度,增强保单信息的透明度并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监管部门发挥主导作用,行业组织大力推动,市场主体积极落实。
再次,加大经营机制和产品创新。各保险公司要转变经营理念和机制,把服务消费者作为机制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忌盲目扩张,确保服务水平与公司规模相适应。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提高透明度,减少在消费者心中造成的承保理赔服务的反差。进一步拓展新型营销渠道,积极发展网络、电话营销等新销售模式。解决保险产品和服务雷同的问题,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制度,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依法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强化行业协会与消费者的沟通协调机制,化解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