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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促银行“轻装”扶持小企业

时间: 2011-06-10 13:42:42 来源: 湖北日报  网友评论 0
  • 国家银监会7日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致力于改善备受关注的小企业融资环境。湖北金融界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新政出台,商业银行发展小企业贷款将“轻装上阵”,小企业资金链紧张有望得到缓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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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建伟 通讯员 王卓凡 苗壮陈刚

 


  国家银监会7日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致力于改善备受关注的小企业融资环境。

  湖北金融界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新政出台,商业银行发展小企业贷款将“轻装上阵”,小企业资金链紧张有望得到缓释。但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不能仅仅依靠信贷政策,还需多措并举发挥合力。

  新政减负

  国家银监会发布的《通知》指出,对单户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出台10项优惠政策,包括贷款类型划分、存贷比考核、不良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并与银行网点扩张相挂钩。

  湖北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通知》针对性较强,释放了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的资本金占用及监管考核压力,减少银行发展小企业贷款时的“后顾之忧”。

  针对小企业贷款占用银行资本金的问题,《通知》提到,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对于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公司类贷款的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对零售的风险权重计量为50%,将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将降低小企业贷款50%的风险权重。

  对此,国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陈建刚分析,预计本次小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将提高2011年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约0.9个百分点。《通知》提出,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其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某国有银行湖北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小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将放松商业银行在发展小企业贷款时的监管压力,使银行“轻装上阵”。

  湖北银监局相关人士称,针对《通知》,湖北银监局正在研究细化方案,制定可操作实施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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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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