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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丧钟为谁而鸣

时间: 2011-03-07 21:24:31 来源: 证券市场周刊  网友评论 0
  • 国内各大论坛突然出现一篇帖子:《一代湖北首富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的遗书》。”  本刊记者看到的司法文书显示,在东星航空破产的全过程中,兰世立一直被武汉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 傅硕】2011年2月3日,大年初一。

  国内各大论坛突然出现一篇帖子:《一代湖北首富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的遗书》。4天后的2月7日,该帖在各大主流论坛同时被删。

  2月28日,距全国政协开会只有4天,距全国人大开会只有6天。

  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下称“东星航空”)的母公司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星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司已于2月9日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民航中南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民航中南局此前作出的东星航空停飞的行政处罚无效,此案已于2月24日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受理。同是2月9日,东星集团还向武汉市中级法院递交两份状子,一份是针对武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状,另一份是针对兰世立判决的刑事申诉状。东星集团辩护律师严义明告诉《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武汉市中院接收已超出7日,但没有受理,也不回复,甚至没有给签收回执。

  于是,2009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民营航空企业东星航空的破产,以及东星航空老板兰世立的命运,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2月25日,本刊记者前往位于武汉市中南路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办理探监手续,未获批准。狱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兰世立确在此服刑,“好得很”。

  期间,本刊记者在武汉和北京采访了各方面人员。在武汉市一家偏僻的咖啡屋,兰世立的亲属告诉本刊记者,遗书确是兰世立本人写的,兰世立现关押在湖北省洪山监狱,医院曾给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份,她拿出了兰世立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在狱中,兰世立不停地写道,“想着东星航空,看着它到这个世界上仅仅生存了1021天,不足三周岁便已折夭,这是一场天大的悲剧。东星航空,一个上帝赐给人类的天之骄子,却被一群封建、愚昧的官僚活生生地给谋杀了。他们为了占有她的身体,竟不择手段地给他泼脏水、加罪名,并将她的主人绑架、囚禁……”

  原本是想傍上一条大船的

  2008年是中国航空业的灾难年。这一年,航油价格持续上涨,雪灾地震频发,国际金融危机也联手打击航空运输业。东星航空也艰难着。

  最初确实是东星集团主动向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称“中航集团”)抛出橄榄枝的。2009年1月7日,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在武汉江城明珠酒店签订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意向协议书》。本刊记者拿到了这份材料,这是兰世立首次透露谈判细节。

  两份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核心条款是:中航集团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100%东星航空的股权;以归还借款的名义,归还东星航空向东星集团及关联公司借款1.4亿元;东星航空现有人员1380多人,中航集团只留用800人,其他500多人交由东星航空安置,中航集团将给予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东星集团和东星集团所属公司及兰世立个人对东星航空所有的债务均要进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永久性的担保,以后东星航空任何债权单位,只要有人向东星航空索取债务,中航集团便将先行支付,随后便可无条件向担保单位索取。

  本刊记者向中航集团投资者关系部高级经理王凯求证,他表示,中航不发表任何意见,不做任何表态。

  面对这种条件,兰世立心生退意。此时,武汉市政府走上前台。本刊记者拿到了一份武汉市交通委2009年2月11日下发的文件,其中记录:“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支持重组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20日顺利签约。如果哪个部门因工作不利签约,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份文件的附件《中航集团重组东星航空公司签约前相关工作分解表》,详细分解了东星航空重组的时间节点和责任落实人。

  2009年3月10日上午,中航集团与湖北省正式签署《关于建设武汉航空枢纽的框架协议》,中航集团将把武汉作为国内核心网络枢纽进行“高起点建设”,而湖北省政府将在税收、土地等资源方面给予中航优惠和奖励。中航集团承诺:2010年前,通过业务合作、通程登机等方式开通武汉至巴黎、东京、新加坡等国际航班;2015年前,开通武汉至洛杉矶、伦敦、柏林等国际航班。

  当时有传闻,东星航空负债58亿多元,严重资不抵债,有中航这样的大救星,有50架飞机放在武汉,还可以开通数条国际航线,这对湖北和武汉官员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一举多得。

  这遭到了东星航空和兰世立坚决反对,于是有了一周四抓兰世立的奇闻。

  据兰世立记载:2009年2月11日,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的秘书打电话给兰要见面,兰正在北京出差,一回到武汉就被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的警察当街抓捕,至次日凌晨2时才被释放;2月12日,警察再次抓人,被审讯13个小时,凌晨3时才被释放;2月13日,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邓万想通知兰到交通委会议室与中航集团的人谈判,兰未理会,当天下午又一次被抓。2月15日兰准备出差,在前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遭警察拦截和抓捕,警察说,如不答应与中航的合作,便不让兰离开武汉……

  终于,情况急转直下。兰世立在一份材料中记录了当时发生的细节2009年3月13日,彭俊、邓万想、周智余(武汉市政府东星航空工作组编者注)等再次带着一批人来到东星航空,逼着我停止售票、停航,我坚决拒绝。我说:“你们凭什么让我停止售票、停航,这实质上是逼我自杀,对我实施强奸,我是不可能按你们的要求办的。我这个人宁可玉碎,也不会求瓦全。”武汉市维稳办副主任强汉生对我说:“现在我们根据上面的要求,派几个人来对你进行24小时贴身保护,直至你签字为止。”我气愤之极,拿起电话打给中航集团专门负责这次与东星航空重组的副总裁曹剑雄,我说:“你们作为一个央企,还号称世界上最大市值的航空公司,采用如此卑劣的手段来收购一个民营航空,是不是太龌龊了,你们现在把我软禁,逼我与你们合作,这是你一个大公司,一个央企的做法吗?”

  当天,东星航空宣布与中航集团谈判破裂。

  2009年3月14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给民航中南局发出《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文件称“因为中航与东星航空的重组工作遇到人为障碍”。之后,民航中南局以明传电报的方式下达了《关于暂停东星航空公司飞行的通知》。3月15日,东星航空停航。

  对民航中南局的停航决定,东星航空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被拒绝受理。

  原东星的律师告诉本刊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企业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要进行告知、调查和证据的收集,并让“行政相对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更为明确: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那么,作为地方政府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对航空公司并不具备“法定职权范围”,武汉市政府的文函有效吗?而民航中南局在接到函件后,未经任何调查核实,未履行任何相关的法定程序,便下发了暂停东星航空飞行的通知,直接导致了东星航空的“被破产”,这是不是违法?

  据报道,武汉市政府宣布东星航空停航的理由是,东星航空存在安全隐患,累计欠债5亿元,资不抵债。

  当时东星航空的真实状况到底怎样?2008年12月12日中国民航局东星航空安全审计组的安全审计报告显示,总共639项安全审计项目中,东星航空的符合率为94.6%。结论是:通过安全审查,基本符合要求。

  本刊记者拿到一份经过公证的东星航空资产负债表显示,东星航空净资产1.57亿元人民币,总资产8.03亿元人民币,其中未包括航空公司最核心的资产:飞行员价值、航线和航行、公司经营许可、市场网络增值、9架飞机。

  在武汉采访时,民航中南局航安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张耀海已经调走,当时他负责给东星航空下发停飞明传电报,建议去联系值班室。值班室工作人员提供了负责宣传的党委办公室白小姐的电话。但民航中南分局党委办公室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中南局副局长秦喜生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本刊记者还想采访武汉市交委发言人覃诗章,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呼叫转移状态,座机亦无人接听;武汉市交通委主任彭俊的电话无人接听。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执行部长朱晓曾参与东星航空重组,他告诉本刊记者,东星航空生杀权力实际上是在武汉市政府手里,而东星航空最后一年的经营安全情况很不好,政府有责任管理这个事。具体到行政执法合不合法,不是很清楚。

  朱晓说,中航集团重组时他去了解东星航空财务和运营情况,当时有第一手资料,如果披露出来,对很多人都不利。民航这个行业比较特殊,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做,民航对企业专业性的要求非常高,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当初想接手东星航空的公司,大部分是手里有资金,想涉足航空领域,借东星这个牌子进来。通用和我们有很多业务联系,他们的飞机租赁非常成功。至于中航集团是否去做通用的工作提请东星航空破产这个事情,我没有听说。

  “即使砍了双手 我也不签字”

  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兰世立在珠海被抓。

  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四大队出具的《抓获经过》详细描述了抓捕过程:“2009年3月14日上午11时35分,兰世立企图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口岸出境,被边检部门拦下,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专班民警范军、葛伟、谢江松赶赴广东,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于3月15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兰世立抓获回汉。”由武汉市黄陂区地税局出具的《税务稽查报告》显示:“根据市局稽查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09年3月14日对东星航空有限公司2006年元月至2009年元月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了专案稽查。”

  在3月14日上午,武汉市地税局开始专案稽查,取得“犯罪证据”,移交公安局报案,当日上午公安局立案,并在珠海将兰世立抓获。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在一个上午完成的,其中还包括从武汉飞往珠海的飞行时间约1小时45分钟你信吗?

  武汉市公安局也不信,于是又出现了另外的多个版本的办案时间。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在《破案报告》中表述:“2009年3月13日,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局以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向我处移送此案,并于3月14日出具详细稽查报告,认定该公司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认定该公司涉嫌隐匿资金、逃避追缴欠税共计5000余万元。经过审查,我处于3月14日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

  在一份由武汉市地税局主办的《江城税目》刊物上发表过一篇题为《东星航空破产欠税追缴记》的文章,详细记录了当天发生的情况:“2009年3月13日,星期六。市地税局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市局主要领导、分管局长、稽查局局长等全部出席。市局稽查局局长徐海林下达稽查任务:我们收到有关信息,东星航空公司拥有人兰世立因负债潜逃被抓,公司资不抵债,即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了确保国家税款不流失,你们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查清追缴欠税的情况,以利税款追缴入库。”

  在这篇文章中,武汉市地税局把稽查时间定格在星期六,但3月13日并不是星期六,而是星期五。一位司法界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这么多不同的办案时间版本,可能是因为操作者是先刑拘抓人,再找其罪。谁还找不到点毛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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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傅硕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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