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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监管沙箱”活化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时间: 2017-07-25 15:19:54 来源: 中国财经报  网友评论 0
  • 如何平衡金融监管与创新的关系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而“监管沙箱”应当是一个不错的路径选择。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张锐


如何平衡金融监管与创新的关系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而“监管沙箱”应当是一个不错的路径选择。


在日前由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主办的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SFI发布了题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政策取向》的年度报告,建议要推动中国金融科技(FinTech)的发展,必须加快“监管沙箱”机制的试点与推广,以将金融科技更大范围纳入到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以及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之中。


作为一份智囊文献,SFI的报告无疑有待进一步论证,但它的确反映和代表了时下全球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RegTech)如火如荼的现状与趋势。


监管沙箱”最先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2年前创造与推出,而且是FCA成立5年来最大的一次改革动作。其目的就是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对创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大胆操作。据悉,FCA已在去年5月从60多家提出申请的金融科技公司和传统金融企业中选择了18家进入“监管沙箱”,今年3月份又开放第二期“监管沙箱”,目前仍在接受企业的申请。


“监管沙箱”的操作办法是,FCA首先提供一个标准化和安全化的商业环境,其中供测试的数据都来源于真实的生产数据,而没有丝毫的虚拟成分。其次,FCA会和所有在“沙箱”内的公司保持一个非常高频度的交流,FCA可以随时叫停“沙箱”项目,金融科技公司也可以随时要求退出“沙箱”,同时FCA不会为“沙箱”所有的测试结果进行背书,受测试者也不因测试本身而丧失任何合法的权益。最后,FCA与“沙箱”内所有公司沟通的过程、结果以及文件都对外发布,除非公司特殊要求,否则整个“沙箱”过程都是透明的。


在FCA发起第一期“监管沙箱”的1个月后,新加坡也开始了“监管沙箱”的测试,而且该国金管局也提前发布了《FinTech监管沙箱指南(征求意见稿)》。但与英国有所不同,英国的“监管沙箱”适用于所有的科技类企业,而新加坡的“监管沙箱”仅适用于FinTech企业。继新加坡之后,中国香港也开始了名为HKMA的“监管沙箱”测试,紧接着又有澳大利亚、挪威、韩国等纷纷加入到向FCA学习“监管沙箱”的阵营中。


一般而言,通过“沙箱”测试,不仅能够让监管机构十分清晰地看待监管制度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及时发现市场过度行为以及因限制创新而有损消费者长远利益的监管规定,并第一时间调整与引导,真正让适度监管、包容监管等创新监管精神落地,进而找到一个创新与安全、变革与稳定的平衡点,而且测试结果能够在倒逼监管层修正相应的制度规定和激励创新的同时,改变金融活动中监管与市场原有的“猫捉老鼠”关系,使二者能够朝着协同而友好的方向行进,最终完全消除监管套利与金融抑制的风险。


“监管沙箱”受到不少国家与地区的跟随,与金融危机后金融企业合规成本大幅走高直接相关。除了美欧等国的监管口径纷纷收紧外,诸如巴塞尔协议III、《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9)等法规所开列的更高合规性要求也纷至沓来。统计结果显示,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在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增长了492%。严格而高标准的监管可以纠正金融危机前金融企业无序创新的行为,并形成防范风险的厚实制度之“墙”,但同时必然扼杀与抑制金融公司的创新,使消费者不能获得及时与充分的产品与服务供给,甚至也可能导致金融市场资源的错配。因此,如何平衡监管与创新的关系就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而“监管沙箱”应当是一个不错的路径选择。


金融科技以及由此派生出的监管科技的出现,应当是“监管沙箱”推出的现实土壤。一方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各类先进技术与金融的结合,不断让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生产流程以及产品开发能力得以大大提升;另一方面,又在支付、消费、投融资等部位裂变与迭代出许多全新的商业形态。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的外溢风险也显而易见。比如金融科技导致金融业务边界逐渐模糊,不同业务之间相互关联、渗透,风险的传染性更强;金融科技打破了风险传导的时空限制,使得风险传播的速度更快;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过度包装,难以识别和度量,风险的隐蔽性更大等等。正是基于这种挑战,RegTech呼之而出。


RegTech最初是金融企业为迎合监管要求而谋求降低合规成本的一种技术应用,若被监管层所利用,不仅可以让监管跟上创新的步伐,还能让监管者随时感知与发现监管空白与风险,同时拉长监管时效与降低监管成本。但是,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要远远超出技术的活跃程度,而且其中所嵌入的因素要复杂得多,很多金融难题并不能靠技术一蹴而就,同时技术产品的仓促投放与应用还可能引致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监管沙箱”测试就成为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


对于中国而言,在第三方支付与网络借贷等力量带动下的金融科技格外活跃,并已经走在世界前列。而金融科技的创新能量以及市场的复杂程度超出想象,更急迫地呼唤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科技。一方面有必要引进“监管沙箱”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应用试点、产品实验,让所有金融产品创新走得动、行得通、坐得正;另一方面,建立起Fintech行业的统一监管规则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风险监管的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同时,要进行穿透式监管,让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创新看得到、穿得透、管得住。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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