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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签发全国首份未再加工证明 助力上海自贸区开展国际分拨业务

时间: 2017-12-12 13:20:34 来源: 上海浦东  网友评论 0
  • 12月7日,梅特勒-托利多国际物流亚太分拨中心一批原产于美国的实验器材在韩国完成清关进口,并获得了美韩自贸协定项下的税款优惠。这得益于上海海关签发的《中国海关未再加工证明》,也是全国海关签发的首份未再加工证明。

12月7日,梅特勒-托利多国际物流亚太分拨中心一批原产于美国的实验器材在韩国完成清关进口,并获得了美韩自贸协定项下的税款优惠。这得益于上海海关签发的《中国海关未再加工证明》,也是全国海关签发的首份未再加工证明。


据悉,上述实验器材此前从上海自贸区申报出境,与往常不同的是,除了美国原产地证明外,随货物一同发运的还有上海海关签发的《中国海关未再加工证明》,企业正是凭这份证明获得了美韩自贸协定项下的税款优惠。


“我们仅在美韩自贸协定项下每年的减税估值就可超过15万美元。有了中国海关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我们今后会把更多的国际物流安排,转到位于上海的亚太分拨中心。”梅特勒-托利多亚太区物流经理陆陈忠说。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设立地区物流中心,通过分拨中心来集聚和分送原产于全球各地的货物。这一模式既可以减轻供应商库存压力,也能更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要。但是,在全球已建立的主要自由贸易协定中,都设置有“直接运输”条款,要求货物在第三方仓储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以防止货物再加工或被串换。也就是说,只有未经加工的原产地货物,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自贸协定优惠税率。


上海海关根据企业的新需求,采用签发《未再加工证明》的方式,证明货物在监管状态下并没有被再加工或串换。这样一来,一度困扰企业的难题迎刃而解:凭着未再加工证明,分拨中转的相关货物既能享受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又能享受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


上海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陈彦青表示,海关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将为众多外资企业在上海设立亚太分拨中心注入“强心针”,有助于上海自贸区国际分拨业务的广泛开展。


转自:上海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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