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金融网
首页 >> 信用证专题专题 >> 列表
  1、信用证起源于古罗马法,该法明确了商品与货币交换过程中可采用文字书写的信用证件,以表示交换双方的商业信誉。
2、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人)的要求开立给出口商(收益人),承诺当出口商提交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时,将会作出承兑或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就须付款,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又独立于合同。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与货物无关。
3、信用证种类包括:
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可撤消信用证与不可撤消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与不可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议付信用证与承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于不可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与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等。
新闻搜索  
 关键字:
 栏目:
图片新闻  
亚行将帮助成员应对粮
奥运火炬正向珠峰峰顶
2008中小企业大巡诊活
智利最大铜矿因转包合
国际巨头借粮食危机发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
  专题列表
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制作:中国贸易金融网 专题合作请联系:010-51269901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