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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稿】关于见索即付保函业务节点的归纳

时间: 2015-11-25 11:17:00 来源: 投稿  网友评论 0
  • 在人类社会各种活动中,时间始终是一个永恒的变量,一切事物在时空遂道中都有动态的雕刻和轨迹,经济生活也不例外。作为国际金融工具的一种具体规则,见索即付保函也是如此,它是担保人给受益人一种无可撤消的书面承诺,凭受益人相符索赔单据支付款项,下面我们粗略地把见索即付保函中主要业务节点进行归纳。

作者: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万成文


在人类社会各种活动中,时间始终是一个永恒的变量,一切事物在时空遂道中都有动态的雕刻和轨迹,经济生活也不例外。作为国际金融工具的一种具体规则,见索即付保函也是如此,它是担保人给受益人一种无可撤消的书面承诺,凭受益人相符索赔单据支付款项,下面我们粗略地把见索即付保函中主要业务节点进行归纳。


1保函开出和生效日期


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保函”)由基础关系下的申请人(或指示方)向担保人提出书面申请,担保人经过内部审核和确认,方开出正式的保函内容,存在信开和电开二种,但都有一个开出日期,如没有其他规定,保函在开出日即生效。为确保对等的风险平衡,同时也为了防止不恰当的索赔,有些保函设置了生效条件,譬如:预付款保函规定当申请人在担保人的收款帐号收到受益人安排的预付款作为生效条件,亦或履约保函,以收到受益人的订金或信用证为生效条件。所以保函开出日期未必等同生效日期。


保函开出后,担保人和受益人多般不在同一地方或国家,将通过某一中间机构(通知人)去通知受益人(除非是信开的投标保函,由投标人随身带去参加境外投标),只要通知的内容是表面真实的,该通知抵达受益人营业场所的具体日期不是十分考究的节点,因为这时基础关系才准备开始或刚启动。


2保函修改日期


每天我们开车上下班途中,面对各种复杂的路况,随时需要改变方向以避开危险事故。保函作为一种严肃的经济救济措施,更是如此。一份设计无比巧妙的保函,随着基础关系下的业务执行,各种外界因素影响和左右着进程,随时可能出现修改。根据各当事人的主客观意愿,向担保人提出具体某方面的修改,是否同意修改的决定权在担保人手中,基于担保关系下的委托契约,担保人将和申请人(或指示方)商议或追加保证金,然后做出保函修改,并通过通知人传递本次修改的内容,这是保函修改的日期,一旦修改件脱离担保人的可控制范围,即视为不可撤消地约束担保人。此时,是否接受保函修改,主动权掌握在受益人手中,他可以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修改,最怕的是沉默,待日后交单时方判断其是否接受修改,甚至有极端情况,交单时仍不能轻易判断受益人是否接受修改。


一则简单的例子:一份可部分索赔的保函有效期是2016-10-10,基础关系下的申请人和受益人根据工程进度和协商,由申请人向担保人提出修改,改为2016-12-10,受益人收到修改件后未有任何表达,却在2016-8-30交来一份质量索赔,担保人无法判断受益人是否接受了本次修改(即使之前受益人知道有这么一次修改)。


3保函增减额日期


现代商业多数赢在经营者的智力或经验上,保函实务也是如此,一位精明且富有实践经验的业务人员,他懂得如何依据基础关系的进展或演变阶段,从中设计一个单据化条件,进而判断和事先约定保函担保金额的增减。这个触发增减的事件或指数不以实际发生日期为计算点,而是以该单据提交到担保人时作为增减额的日期。


例如:中国某铝业集团公司向巴西淡水河谷购买100万吨铁矿石,中国公司预先开出可循环跟单信用证,淡水河谷公司则对等地出具履约保函,待每批铁矿石装运后,巴方凭装运单据在信用证项下交单付款,同时以商业发票和海运提单副本,向巴国另一家保函担保银行提交履约保函的减额申请。


4违约日期与索赔日期


保函开立一段时间后,由于某具体事由,基础关系出现僵局或申请人主客观违约,给受益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时,受益人将运用保函赋予的权利,提交索赔单据。由此可见,保函项下,违约日期与索赔日期是有区别的,违约在先,索赔在后,极少数理论情况也会有可能是同一天(比如受益人和担保人在同一城市)。作为保函受益人索赔的主要单据,索款要求书和支持声明的出具日期一定要满足保函要求,不可能早于受益人有权索赔的日期,其他基础性文件则有可能早于保函开出日期。这是一个基础逻辑顺序。


5保函审核日期


根据URDG758规则,保函担保人收到索赔单据后的第一营业日起,5个营业日内审核索赔单据,自行决定是否表面相符。相对而言,保函项下的单据比跟单信用证简单许多,主要包括索款要求书、违约声明、独立第三方证明、其他要求的单据等,作为一位成熟合格的保函从业人员,很快能判断出单据是否相符。最纠结之处是违约声明中的索赔事由,是否真实、准确、诚信、完整,有无欺诈、是否收到法院止付令等,按照惯例规则,保函担保人只负责表面审核,其他事项留待法律解决,这也是见索即付保函最大特性之一。


6保函付款与拒付日期


保函担保人在收到索赔单据后的五个营业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果相符,则即刻安排付款(如果遇到非担保人所能控制的因素或付款地法律规定以保函约定货币付款是非法的例外情况,则根据URDG758规则,担保人可以使用付款地货币安排支付,事后有权向申请人或指示方要求以付款地货币或保函原先约定的货币偿付,此条规则是URDG758与进俱进的先进性)。保函项下,担保人未必非得等到第五天后才付款,考虑到保函受益人早已在基础关系下履约和提供了服务,保函索赔只是事后救济的一种,所以保函规则规定当担保人判定单据相符时,即刻付款,这也体现了保函原理的公正和公平性,有助于当事人迅速解决问题。


如果保函担保人自行判断索赔单据不相符,那么他须在收到单据后的五个营业日结束前,向受益人或受益人交单代理发出拒付通知,明确表达拒付单据,并一次性列明所有不符点和具体拒付理由,由此暂时解脱付款责任。只要拒付通知及时发出,担保人不必考虑它何时抵过受益人(除非另有约定)。保函拒付日期与交单日期紧密相联,是根据交单时间计算出来的,除非发生不可抗力而阻碍担保人正常营业行为,那样,拒付日期可能延后。


7保函主动展期日期


见索即付保函规则自2010-7-1生效以来,越来越体现出它的强大生命力,有不少条款是其独有的,比如说“非延即付”。保函下的非延即付索赔,通常要同时满足二个具体条件:受益人提出了非延即付式索赔,而且索赔单据是相符的。这种情况多般是受益人在保函即将失效前,在基础关系下寻求更有利的权益,给申请人和担保人提出的一种压力,要么付款,要么展期,这条的应用在巴基斯坦、土耳其、孟加拉、印度、伊朗等国家的受益人深谙此道。担保人在收到这类索赔单据后,有权暂停30个日历日,并毫不延迟地把非延即付的索赔告知申请人或指示方,让基础关系双方友好协商。


但是,担保人始终掌握着保函的主动权,即使他接到指示方关于同意展期的通知,他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展期还是在第30天时付款,这个节点不宜早于第30天,也不要太多晚于第30天。需要强调的是,担保人无论是决定展期还是付款,他均须毫不延迟地告知指示方,他最终的决定,以免误判。


8保函被动展期日期


保函在开立后,基础关系顺利执行,保函未予启用,这对于各方当事人来讲,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但事与愿违,事态或多或少总会有变故,除去基础关系的双方良好意愿外,在国际贸易和投融资活动中,由来已久的不可抗力象是一位神秘的先生,往往不期而至。


保函规则中,将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恐怖主义等行为或者任何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定义为“不可抗力”,导致担保人或反担保人中断相关营业活动,那么,担保人(或有反担保人)有权被动展期30个日历日,给予受益人一段额外的补救时间,使得受益人、担保人(或有反担保人)都能缓冲作业,这也是见索即付保函独特魅力之所在,可谓是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一种人文关怀(哈哈,偶是理想主义者),这条在备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中都是未曾允许的。


9保函失效日期


一份严谨的保函,通常都有一个有效期间,或是设置一个失效条件,除非是申请人(或指示方)、担保人过于大意。保函未曾定义有效期,可能存在事后索赔时效的纠纷隐患。


对此,保函规则的制订者们已充分意识到这点,并做了相关规定:如果保函或反担保函既没有规定失效时间也没有规定失效事件,那么这份保函将在开立之日起三年之后终止,反担保函将在保函终止之后的三十个日历日终止。并且,如果保函的失效日当天不是索偿要求的交单地点营业日,失效日将顺延至交单地恢复营业的第一个营业日。


适用URDG758规则的保函,通常版本都会在结尾部分有一段描述(this guarantee shall be returned to us immediately upon its expiry, However, we shall be discharged from all liabilities under this guarantee upon its expiry, whether or not this document has been returned to us),由此可见,在保函全部履约完毕或失效后,不论正本是否退回,担保责任一概解除,担保人将保函及相关往来记录、证据和索赔文件整理档案,按各自内部操作指引进行闭卷。


10保函诉讼时间


见索即付保函比较于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在适用法律、司法管辖权方面作了相关规定,这是它的优越性,但这仅仅是有限范围地约定了适用法律的主体、管辖权限和诉讼地。在保函实务中,由于具体事由转而法律诉求,根据各国适用的法律体系,有效诉论时间不尽不同,甚至存在较大差异,在此不作赘述,留待法律专业人士解释。


以上就见索即付保函的业务节点进行了简单归纳,具体个案而定,仅供读者参考。


日期:2015-11-18

感谢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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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稿 作者:万成文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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