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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明星代言P2P责任定性:不可推卸 需配合监管开展网贷清退

时间: 2021-01-30 11:08:16 来源: 金融虎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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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的P2P平台暴雷是否需要担责有了明确的定性。今日晚间,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通告指出,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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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知名主持人汪涵曾因代言爱钱进一事被刷上热搜,因此有关“明星代言P2P”是否应承担责任一事引发业内大讨论。上述通告的发布意味着,明星代言的P2P平台暴雷已有定性,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金融虎当时报道即曾指出,互金平台以聘任代言人、邀请明星出席活动或者赞助明星活动等形式与明星捆绑,利用明星效应收割粉丝经济的同时,不断拉高在民众心中的信誉值。明星因个人代言的P2P爆雷在业内其实已屡见不鲜,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鑫琦资产、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等无数平台爆雷事发...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赵雅芝、蔡少芬、王宝强、唐国强、杜海涛、张铁林等诸多家喻户晓的明星,都曾因其代言的平台事发而身陷舆论风波。


另一方面,此前,因代言品牌涉嫌集资诈骗,明星退还代言费一事则已有先例,最为典型的就是葛优曾代言的亿霖木业造林案。此外,“九球天后”潘晓婷因曾经代言中晋系被受害人起诉一案,成为了最新的参考案例。一位“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受害人曾将潘晓婷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0万元。最终,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未支持其诉讼请求。因为在“中晋系”爆雷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了所有代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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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虎 作者: (责任编辑:lihui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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