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 资讯中心 | | | 贸金人物 | | | 政策法规 | | | 考试培训 | | | 供求信息 | | | 会议展览 | | | 汽车金融 | | | O2O实践 | | | CFO商学院 | | | 纺织服装 | | | 轻工工艺 | | | 五矿化工 | ||
贸易 |
| | 贸易税政 | | | 供 应 链 | | | 通关质检 | | | 物流金融 | | | 标准认证 | | | 贸易风险 | | | 贸金百科 | | | 贸易知识 | | | 中小企业 | | | 食品土畜 | | | 机械电子 | | | 医药保健 | ||
金融 |
| | 银行产品 | | | 贸易融资 | | | 财资管理 | | | 国际结算 | | | 外汇金融 | | | 信用保险 | | | 期货金融 | | | 信托投资 | | | 股票理财 | | | 承包劳务 | | | 外商投资 | | | 综合行业 | ||
推荐 |
| | 财资管理 | | | 交易银行 | | | 汽车金融 | | | 贸易投资 | | | 消费金融 | | | 自贸区通讯社 | | | 电子杂志 | | | 电子周刊 |
来源:消金时代
近些年,随着消费金融市场越来越大,各种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参与进来,行业中一些业务模式也受到广泛追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助贷。
相比于助贷市场的持续火热,相关的监管政策还没有及时跟上,导致一些助贷机构及合作的金融机构踩线经营,种种乱象难以及时纠正,下面我们以一个现实案例进行说明。
趣店放贷,资金方百信银行无责?
近日,一位学生家长孙女士向我们爆料,她女儿王某从2018年底到2019年初通过支付宝在来分期共借款9400元,而王某是1998年生人,借款时刚满20岁,正上大学三年级。
公开信息显示,来分期的运营公司是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就是美股上市金融科技公司趣店。
2016年,借贷宝裸贷事件将校园贷推上风口浪尖,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在2016、2017年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校园网贷整治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校园贷规范通知》)规范校园贷。
《校园网贷整治通知》提到,在审核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借款人资格时,必须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
不过孙女士告诉我们,她最初一直都不知道女儿有这些借款,也没有收到相关机构的信息核实请求。
2017年印发的《校园贷规范通知》则更严格: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很显然,金融科技公司趣店及旗下来分期产品在2019年还未停止经营校园贷,涉嫌严重违反监管规定。
2019年8月,无力偿还贷款并受到平台持续催收的王某将借款事情告知孙女士,孙女士在查询王某征信报告时发现有四笔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信银行)上报的逾期记录,涉及借款本金共1100元,单笔最少只有200元。经过核实,这些正是王某在来分期的借款。
(图注:百信银行上报的逾期记录)
孙女士称,她随即联系百信银行并质疑其违规发放校园贷,但百信银行客服向上级请示后回复表示,他们可以不遵守相关禁止条例。
实际上,前述两个通知主要目的确实是规范校园网贷、不良校园贷,但百信银行作为持牌机构接受违规平台的助贷服务恐怕不能免责,其有责任核实借款人信息。然而百信银行在借贷过程中并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在合作中的角色也已被边缘化。
只管放款不问风控,百信银行未审慎评估
《校园贷规范通知》提到: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开展校园贷的银行应制定完善的校园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认真审核评定贷款大学生资质。
从王某这四笔借款来看,这显然不是百信银行针对学生定制化开发的金融产品。在贷前调查评估上,王某的征信报告显示,机构查询记录明细中没有百信银行基于贷款审批等任何理由查询其征信的记录,也就是说百信银行未查询王某征信就将款项放出。
孙女士也告诉我们,她曾要求百信银行解释如何核查借款人是否为学生身份,百信银行则表示他们只管放款,不管核查。
中国银保监会在2010年2月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提到,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十一条提到,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
可以看出,百信银行在本次发放贷款过程中,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没有做到审慎经营。而百信银行不对借款人资料进行风控审核,只是按照来分期的指令放款,恐怕也已经沦为助贷机构的“提款机”。
另一方面,双方的合作同样涉嫌违规。
《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2017年12月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也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实际上,趣店转型打造的开放平台就属于金融机构自担风险的助贷模式,该模式下,金融机构需要自主完成风控并放款。趣店曾对该业务寄予厚望,甚至作为公司首要战略方向。但最新数据显示,趣店的开放平台业务已遭遇滑铁卢。
2020年3月18日,趣店公布最新财报数据。财报显示,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开放平台业务收入6.49亿元,环比下降34.6%。
此前,趣店开放平台业务收入一直维持高速增长,2019年前三个季度分别为1.59亿元、4.0亿元、9.9亿元,连续实现收入翻番。
趣店在整体收入上也出现下滑。财报显示,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总收入19.31亿元,环比下降25.4%。开放平台业务之外,贷款便利化收入4.6亿元,环比下降21.1%;融资收入7.17亿元,环比下降10.1%。不过,得益于前三个季度的良好业绩,趣店2019年总收入为88.4亿元,较2018年增长14.9%。
利润滑坡则更为明显,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调整后净利润1.57亿元,环比下降85.2%。
通过财报数据可以看出,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的各大主要业务收入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也戛然而止,业务发展似乎陷入瓶颈期。
合同缺失、费用模糊,助贷业务需要更透明
来分期与百信银行的业务除了合规上的问题,运营过程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很可能会导致众多像王某一样的借款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王某通过支付宝App在来分期借款的时间是2018年末到2019年初,后来支付宝App下架了来分期产品,还款等操作需要使用来分期App完成。
不过当前的来分期App似乎隐藏了不少关键信息,只显示每期还款额,没有具体费用明细,甚至连借款协议都看不到。
孙女士表示,她曾要求百信银行提供借款协议,百信银行一直没有提供,孙女士质问其没有借款协议为什么上报逾期信息,对方也拒绝回答。
借款协议是借贷行为合法性的直接证明,也是借款人有权获取的最基础的资料,但来分期App却缺失协议查看入口,百信银行对此也没有正面回答,个中缘由令人玩味。
经过沟通,大概半个月后,来分期通过邮箱给孙女士发送一份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显示,合同签署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委托人是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托人是百信银行,借款人是王某,但孙女士对该合同的合法性表示质疑。
在合同最后落款处,受托人也就是百信银行没有完成盖章,此处盖章区域为空白。或许这也是百信银行迟迟不肯向王女士直接提供完整借贷合同的原因之一。
(图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缺少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如果合同都没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那合同是否正常生效恐怕要打个问号。
此外,来分期提供的合同是PDF格式,且合同内容可以被任意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王某与来分期签订的合同正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但从来分期发送合同的形式以及合同文件格式来看,该合同在传递和保持内容完整性上不够可靠。
此外,合同明确,借款年利率为8.5%,但根据来分期App还款账单数据,使用IRR公式计算出来的年利率为35.98%,已经超过法律保护的上限24%。然而多出费用的原因无从得知,来分期提供的合同以及来分期App中均看不到相关解释,网络上大量借款人因此质疑来分期存在阴阳合同。
很明显,来分期与百信银行的助贷业务问题很大。在当前严监管环境下,借贷平台理应增加透明度,保护弱势方借款群体的利益。
对于女儿王某的借款,来分期后来表示可以只还本金,但孙女士并不认可平台的计算方式。王某一共借款9400元,已经还了7000元,只差2400元左右,来分期却要求再还4500元。
实际上,相对于人员构成复杂的社会人士,大学生整体还款意愿更强,一般不会恶意逾期,家长往往也会给予学生足够的帮助,机构更容易从学生身上赚到钱,这也是校园贷被持续监管后仍有机构开展这块业务的原因。
然而正因为大学生普遍没有收入来源且分辨能力较差,以百信银行为代表的持牌机构在经营校园贷业务时才应该更加谨慎和规范,而不是如此草率地放款,以趣店为代表的的金融科技公司则要主动回避校园市场,在合规的框架下开展业务。
孙女士告诉我们,她已经给银保监会寄了投诉信并且收到银保监会的回复,对方建议她重新整理内容举报涉事公司,这样更有力度。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该事件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