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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P2P平台纷纷变更经营范围 “抢跑”备案

时间: 2018-03-08 15:45:20 来源: 网贷之家  网友评论 0
  • 导读:有观点认为,平台完成工商登记核准,意味着离备案又进了一步;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有“抢跑”的意味。

导读:有观点认为,平台完成工商登记核准,意味着离备案又进了一步;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有“抢跑”的意味。

近日,51人品、鑫合汇、易港金融、十六铺金融等多家浙江P2P平台的经营范围中增加了“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内容。

企查查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3月5日,浙江省内,经营范围中包含“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公司有53家。其中,在8·24之前(2016年8月24日)成立的公司有15家,占比约为28%。

根据57号文(即《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也就是说,上述53家公司中有超过7成的公司无缘首批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15家公司中,其经营范围中增加“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时间,集中出现在2018年1-2月期间。例如,51人品、中潮金服以及鑫合汇、十六铺金融、银狐财富、攀远财富等平台,先后在前两个月变更了经营范围。

此外,易港金融、华侨宝在2017年时已完成此项经营范围变更。

有观点认为,平台完成工商登记核准,意味着离备案又进了一步;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有“抢跑”的意味。

目前传统网贷大省(北京、上海、广东)方面,并无太多网贷公司变更了相关经营范围,其中,北京、上海两地均无一家公司经营范围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北京需要通过备案以后,工商才给做业务增项。其实,很简单的逻辑,工商不知道平台合不合规,所以没有立场做增项。浙江这样的做法,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

互金领域资深律师蔡正华博士表示,“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可能是浙江省放开了口子。上海的工商局还没给出方案,文件还没出来,再等等吧。”他认为,应该是要备案以后才能变更经营范围。

那么,浙江的部分P2P平台是在什么背景下率先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呢?

51人品方面人士对网贷之家表示,不方便透露。鑫合汇方面表示,是按照政策要求去相关部门按照标准流程调整的。

据了解,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发布了《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其中,《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但上述两份文件的正式意见稿尚未发布。

微贷网方面人士对网贷之家透露称,其从相关监管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是,“省里两个文件的正式稿下发后,可申请变更经营范围,且最终变更的格式可能会是在‘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后备注‘(未经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不得……)’等相关表述”。

值得关注的是,从目前看,上述53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在提及“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同时,均有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的附加要求。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去年底,苹果公司要求P2P平台提供相应资质,否则APP无法更新,当时很多杭州的P2P平台,都遇到这一情况。“找了当地的工商局,工商局说要开具备案相关证明才给予变更,但眼下金融办明确说不会出具。不过,不排除部分平台通过工商部门的熟人关系作了变更。金融办的口径是:验收之后,备案之前,会酌情变更。”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一些平台的经营范围变更了,但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目前已变更的信息是有问题的,后期还要重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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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贷之家 作者:牧晨 (责任编辑:dk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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