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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领域监管加码 “断直连”箭已在弦

时间: 2018-02-08 16:43:31 来源: 金融时报   网友评论 0
  • “监管”仍是2018年支付行业的关键词。其中,“断直连”无疑是一项重头戏。

“监管”仍是2018年支付行业的关键词。其中,“断直连”无疑是一项重头戏。

所谓“直连”,即支付机构在商业银行多头开户、多头连接,其通过在各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由于“直连”模式下支付机构跨行清算属超范围经营,且存在信息不透明、洗钱等风险隐患,因而成为监管整治的重点。2017年8月4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目前,支付机构对此仍存在不少抵触和畏难情绪,有的机构声称“直连模式下业务运行顺畅,没必要再做重复建设”,有的机构则抱怨“网联没有产品可以对接,完全断开直连不太现实”。

不过,记者通过某银行支付业务相关人士了解到,银行和网联产品可以对接,该行已完成与网联的接入工作,不过尚未启动切量。

记者同时从网联了解到,目前,其正在按照“断直连”的安排,推进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接入工作。此前,网联计划于去年年底完成40家支付机构、200家银行的接入工作,且网联平台基础业务功能已经于去年全部上线。

上述银行支付业务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市场预期完全断开直连不太现实,但监管下达的新要求是在6月30日前银行必须至少与一家支付机构在网联平台完成两个月的业务运行。”

事实上,去年以来,监管层针对直连和跨行清算问题多次发文,清理整顿直连时间表一再细化和提前。去年12月央行下发的《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即“281号文”)要求自印发之日起(即2017年12月13日),各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跨行清算的支付产品或服务;对于存量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尽快迁移到合法的清算机构处理。

不久后,央行下发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即“296号文”)进一步将“各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涉及跨行清算业务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这一要求的落实时间点明确到2018年4月1日。

值得注意的是,除网联外,银联也是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1月29日,银联新一代无卡业务转接清算平台正式上线,平台采用云计算技术架构,通过“两地三中心”同时承载确保网络稳定性,且系统架构具有可扩容性。据悉,该平台已经开始大规模承揽业务。

记者从银联了解到,该平台建设于2017年并于年内全面建成,已与包括17家全国性重点商业银行、180余家区域银行在内的主要商业银行完成联网。从平台接入准备来看,有70余家支付机构已经完成平台对接或正在开展对接工作。具体来看,有15家机构已经完成系统对接,即将上线运营;有10多家机构在系统技术方面上已经完备,还有30多家机构正在进行开发、测试、联调。

“在部分支付机构对‘断直连’仍存在观望乃至抵触情绪的情况下,银联推出新一代无卡业务转接清算平台的意义无疑值得琢磨。银联、网联作为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都可以为支付机构提供有效的转接清算服务,这同时也向市场释放了监管层坚定‘断直连’的决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去年年末,央行下发《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指出,2018年1月仍执行20%左右的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交存基数为2017年四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央行公布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2017年末,这部分备付金集中交存金额约为995亿元。

根据通知,支付机构执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后,应确保其日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存放的客户备付金不低于当日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户备付金总额的50%。

不少业内人士将该新规视作从源头上终结“直连”的措施,与此前政策有明显的延续性。“系列政策不是‘隔空喊话’‘隔山打牛’。大比例提高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从源头上终结‘直连’,最终可敦促支付机构、银行回归自身业务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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