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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应披露“借款人”的企业名称

时间: 2018-01-17 14:10:42 来源: 北京商报  网友评论 0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日前,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秘书长吴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识别互金行业风险方面,目前还存在三个难点,包括如何识别平台对外披露数据的真实性问题、金控集团的风险量化问题以及资产透明性问题。其中,在资产透明性方面,他也举例表示,网贷平台应该披露“借款人”的企业名称。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日前,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秘书长吴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识别互金行业风险方面,目前还存在三个难点,包括如何识别平台对外披露数据的真实性问题、金控集团的风险量化问题以及资产透明性问题。其中,在资产透明性方面,他也举例表示,网贷平台应该披露“借款人”的企业名称。

  吴震介绍,在识别互金平台风险方面主要有两个手段,一个是远观,一个是近看。所谓远观,通过外部手段获取互金企业运行情况,目前来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发现企业很多问题,但发现问题和全面准确预警还是有区别的。监控系统知道平台存在很多问题,但到底什么时候发出预警,还需要近看。所谓的近看就是企业上报其运营数据,但如何甄别运营数据又是一个问题。

  据了解,为解决互金企业运营数据的不透明和不可信问题,使投资者能够实时了解互金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互金专委会于2017年4月开展众包核验功能,以获取企业真实经营数据,督促投资平台透明化、阳光化运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从目前来看,经过公众核验的互金企业,其产生的四个指标是可信的,即投资金额、投资人数、流动性、借贷余额,但是对于一些虚假项目、资金池、备付金等情况还是比较难以判断。因此,技术平台还将在近期进一步采取技术措施增强互金企业上报数据真假性判断。”吴震解释道。

  除了识别平台披露数据的真实性外,平台信息透明度也有待加强。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很多网贷平台在披露借款企业信息时确实将贷款企业隐去,导致投资者很难辨别平台风险。“披露‘借款人’的企业名称是为进一步追查这个‘借款人’是否真实存在,或者是否和互金平台有关联关系提供必要的条件。但目前很多互金平台都不对外公布必要的资产数据,给从外部追查虚假项目和自融等行为带来了困难。”吴震说道。


  此外,金控集团的风险量化也是目前互金行业识别风险的一大难点,吴震表示,一些大型企业往金控平台发展,可能存在多个平台、多个业务、多个资金链相互缠绕,这样的话,风险也会相互传导。事实上,单一平台、单一业务风险相对来说较为容易量化,但是多平台、多业务之间综合风险还是难以量化的。

  为了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监控,2016年初,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开始建设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该平台在2017年10月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成为迄今为止国家惟一批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支撑技术平台。

  在地方层面,去年底,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与深圳前海管理局联合推出了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前海金融监控系统。吴震表示,该系统作为国家互金技术平台的地方版本,是技术平台在全国自贸区内的第一次工程实践与业务应用,同时进一步扩大了技术平台的监测对象,从互联网金融企业扩大到类金融企业。前海金融监控系统已初显成效,发现各类违法违规机构上百家,预警高风险机构近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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