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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对“网贷备案”这事儿浮想联翩

时间: 2018-01-09 15:07:29 来源: 金融之家  网友评论 0
  • 2017年就这么翻篇儿了,2018也没“轻轻的来”。它伴随着毛振华的“喊话”,伴随着省委书记巧合式的回应,伴随着央妈的定制款“大礼包”,也伴随着网贷行业告别了整改合规的元年,就这么来了。

2017年就这么翻篇儿了,2018也没“轻轻的来”。它伴随着毛振华的“喊话”,伴随着省委书记巧合式的回应,伴随着央妈的定制款“大礼包”,也伴随着网贷行业告别了整改合规的元年,就这么来了。

对于网贷行业来说,告别了整改合规的元年。2018年将是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改合规的冲刺时间。与此同时,主管部门明确备案时间表之后,各地金融部门对网贷备案的推进工作也明显加速。

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网贷备案时间节点:

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此外,厦门、广东(深圳市除外)、上海、深圳、北京、福建、浙江、江苏等地陆续下发网贷备案细则,对网贷备案事项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完成备案、通过验收已成为所有P2P平台的首要任务。

截至到去年12月底,已有厦门、广东、上海、深圳、北京、福建、浙江以及江苏等8个省市先后出台了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除厦门较早发布外,其余省市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时间大都集中在去年年末。

对比这几份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到,各地对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不尽相同。

近日,北京市金融工局向辖内P2P网贷机构说明了北京市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另据一接近北京金融局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北京地区已下发近400份P2P整改意见书。北京金融局表示,目前,北京市网贷验收工作尚未启动,正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准备。

据悉,网贷验收标准没有细则,均根据网贷行业1+3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57号文(《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及148项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金融局表示,验收备案只求质量,不求数量,通过一家备案一家,没有数量额度等限制。

而12月20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地区最终备案机构数量不超过100家,上海地区P2P网贷机构管理办法正式稿将于2018年农历春节前后下发。12月21日,针对上述P2P备案,有上海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上海正在加快研究出台P2P备案管理相关办法,原则是“从严把控、不设指标、合规一家、确定备案一家”。

在备案期限上,最猴急的当属广州和深圳。广州市金融局在去年12月25日下发的《整改验收通知函》就要求各区金融部门快马加鞭,督促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加快整改进度,原则上要在今年2月底之前完成整改工作。

深圳规定的时间节点则更加细化,要求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在今年1月3日之前上报与交易所的合作情况,1月5日之前报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助贷合作情况,等等。

相对于厦门、北京、江苏等地征求意见稿的不接地气,泛泛而谈,上海市的整改要求就具体得多。比如上海明确规定,辖区内的网贷平台只有在6个月内取得备案登记证明、获得电信增值业务许可和完成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的P2P平台,才算基本合规。

2017年11月16日,厦门市金融办在官网公告称,拟对农金宝互金、日日进、乾方位、易利贷、京东旭航5家P2P平台进行备案。

另据国际金融报报道,近日,浙江也有两家P2P平台完成了机构备案登记信息确认,正等待公示。其中,一家有大型互联网公司背景,另一家有国资背景。

而就在2018年刚开始,农金宝互金在其官网信息披露板块的备案信息一栏显示,“我司按照银监会等部委政策规定,及地方金融办指导已完成对平台的整改,已达到地方金融办要求的合规标准,在地方金融办已提交备案登记信息,经公示,已经获取正式备案文件”。

事实上,农金宝互金仅与厦门农商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没有上线银行存管,实际上并不满足备案条件。此外,农金宝互金自2015年上线,却仅公布5个月的运营报告,未披露审计报告和逾期等问题都拖沓累赘。

毫不意外,“首家网贷备案平台”的消息引来一片质疑和谩骂。在部分人眼中,网贷备案没有用,起不到背书的作用,或者说满足不了“这家平台没问题”的期待,所以,他们也骂“去刚兑”。

为什么网贷备案给人感觉有“背书”的作用?

因为网贷备案设置的门槛很多,某些门槛还很高,起到筛选作用。

网贷元年2016年,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砸了《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二章就用大大的黑字加粗“备案管理”,同时说了很多不准,一下子从“0”升到了“60”,让人“浮想联翩”,希望所有不符合这份文件的都会被清理(期待高,“从无到有”的满足感常常大于“从有到优化”)。

而2017年12月13日晚,一份57号文件,全名为《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通知》(下称(通知)),传遍网络,据悉这份文件在12月8日就已经下放各地。

既然是验收工作通知,说明整治整改工作早已开展。事实上,早在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就已经代表网贷监管的大幕开启。

57号文件中指出,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仍然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各地应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服务。

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最终的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应当由本省(区、市、计划单列市)金融办、银监局的负责同志共同签发 ”,换句话,是验收合格与不合格最终敲锤的是本省金融办和银监局。

规定在顺带说明验收项目,包括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等的同时,又向公众传递一个态度,验收不会一刀切。

细细来看:2018年4月底前 ——完成辖区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5月底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前——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最迟不能超过这个时间点。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仍然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应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服务。

然而,除了整改验收,备案登记不背书,刚兑被摘除,风险准备金纷纷下架,什么保障都没了!但是,去刚兑也是一个筛选规则。

刚性兑付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需要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而明晰风险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产品的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

此外,不承诺“保本”,去刚兑不代表投资者的权益就无法保障,监管政策中明确提到,可以“采取引入第三方担保等方式对出借人进行保障”。而且,第三方担保方式在保障出借人利益上似乎更具优势。

原有的风险准备金极有可能成为幌子,可能是挪用投资人的资金,甚至有没有、老板会不会卷钱走人外界都不知道,平台可以吹嘘自己的兜底能力来误导客户投资。

越来越多的网贷规范正实施,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2018年6月底之前将全部完成P2P整改验收,最紧急的清理就在这半年。监管环境和投资机会并存,投资者与其怀念刚兑,不如提升自身的风险意识与辨别能力,从剩下在赛场的网贷机构当中挑选投资合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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