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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摊上事儿了 缴费仅限“京东支付” 被指违反反垄断法

时间: 2018-01-03 13:32:55 来源: 法治周末   网友评论 0
  •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发改委)在官网通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曾指定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京东支付”平台作为其唯一的考试费收取平台,该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原题:中国证券业协会摊上事儿了

  缴费仅限“京东支付”

  被指违反反垄断法

  法治周末记者 文丽娟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发改委)在官网通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曾指定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京东支付”平台作为其唯一的考试费收取平台,该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北京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2017年12月12日,协会作出整改承诺,将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采用包含支付宝、微信、银联等支付渠道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综合平台服务的工作,供考生选择;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增加现场报名方式,供考生现场报名、缴费。

  根据北京发改委的公告内容,证监会自1999年组织证券业从业人员考试。2002年起,经证监会授权,协会开始组织该项考试。自2007年起,该考试报名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2007年至2015年,协会一直与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而自2016年起,协会采用询价方式选择新的服务机构,经对易宝支付、快钱支付和京东支付3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询价后,最终选择京东支付,协议期限为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协会在《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中规定:考试费为61元/科,通过网络在线京东支付平台缴费。

  北京发改委称,协会仅为考生提供“京东支付”这唯一的报名费用支付工具,使得作为消费者的考生必须与“京东支付”形成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关系,没有选择地注册成为“京东支付”的用户,破坏了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并认为,该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数名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反垄断法律师均对北京发改委通报并督促协会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点“赞”。

  “协会的上述行为很明显是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俊林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每一个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机构,在出台相关行政法规或作出行政决定之前,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在王俊林看来,北京发改委此举也给相关机构敲响了警钟,将督促我国各类行政机关减少对市场经济的不当干预,以确保我国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获得公平待遇,以树立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形象。

  不过,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律师王令更倾向于认为协会的上述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他分析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规定了可以对相应的行业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但前者则明确规定可以对相对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可能会构成法条上的竞合,可选择更贴切的处理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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