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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暂行办法”一周年:重新审视监管逻辑

时间: 2017-11-10 16:21:48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颁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小额、分散、普惠”的发展方向,在网贷平台的备案、借款人的借款限额、银行资金存管,以及产品类型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颁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小额、分散、普惠”的发展方向,在网贷平台的备案、借款人的借款限额、银行资金存管,以及产品类型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从2007年国内首个网贷公司出现以来,关注与犹疑的目光就从未离开过这个市场。从最初的筚路蓝缕野蛮生长,到徘徊在监管边缘游走探索,再到后来步入被称为“监管元年”的2016年,“合规”已然成为这个行业里最高频的关键词。

  在《暂行办法》下发之后的一年里,更加细化和明确的监管政策也在不断落地。而这份被称为网贷行业监管“宪法”的文件,其意义和对行业的影响也愈加清晰。此时我们再回过头去重识行业发展的起伏、梳理监管内在的逻辑,就不难得出结论:“合规”这个关键词还将继续下去,并且注定贯穿行业发展的始终。


  监管与合规:不是目的,是前提

  在去年《暂行办法》刚刚发布之时,我们确信被预言了无数遍的“行业大洗牌”终将大幕开启。如今,一年过去了,数据证实了这个预言:根据融360网贷评级组的数据,2016年8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为1760家,到了2017年7月底,这个数字是1015家——平台数量减少了42.32%。

  与此同时,另一组数据却是:2016年8月底贷款余额为4950.517亿人民币,2017年7月底贷款余额为8557.55亿,增长了72.86%。

  一方面是逐渐萎缩的平台数量,一方面是不断增长的网贷业务。在这个行业里,钱不仅变多了,更变得聪明了,他们正在流向更加优质、合规的平台。

  作为网贷行业的深度参与者,我们历经了行业起伏的春秋冬夏,也参与了轮番洗牌的大浪淘沙,在这个时间结点上,合规的重要性已经无需再重复——它不是行业发展的最终目的,而是前提和基础,是游戏规则。

  所以,纵然最严厉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还在继续,整个行业都在风声鹤唳地呼号“大限将至”,我们还是更愿意去理性地剖析“小额,分散,普惠”这几个关键词,以及其背后锁定的金融逻辑。

  自从个人、企业在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被规定之后,很多平台都开始向着小额分散的业务倾斜和转型。同时,大额平台难以为继,甚至也有直接宣布清盘离场的情况。主动向政策靠拢的确是明智的做法,然而转型并不那么简单,大额抵押资产与小额信贷,有着天然的专业壁垒,并不是靠短期快速转型能够吃透的业务模式。

  这里首先还是要回归一个讨论,就是监管为什么要求小额分散的资产?本质上这是对网贷行业回归本源的敦促。网贷行业在国内的出现之初,就秉承着服务于小微,以普惠为核心目的的价值观。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国乃至世界商业环境里长期存在的难题。除了小微企业,那些征信信息不足的个体商户、自雇人群,他们也都面临类似的困扰。传统金融机构风控系统里对“强征信”信息的强迫症式的考究,以及具体操作方面复杂的流程,都注定这部分客户群体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无缘”。我们在行业初期会亲身感受到民间大量的这类资金需求,有时甚至不仅仅是无法被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到的问题。比如我们遇到过明明可以去银行做抵押贷款利率也不高,但是老婆就是说做生意怎么也不能抵押房子,这里同样存在很多人情世故。

  所以无论是什么原因,除了银行,是否这些人还能够得到一个额外的选择?正是这样的普遍痛点,成为最初网贷行业应运而生的契机。首先,网贷平台没有传统金融机构那么重的“包袱”,他们瞄准的小而分散的市场是银行不愿意涉及的领域,这在客观上成为了他们的待填市场;其次,平台借助不断积累的数据能力和对于这类人群需求的理解,可以做到以合理的成本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这个模式之下能够“分到的羹”和需要承受的风险,对平台来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我们曾分享过自己的用户构成,平台约半数的借款来自于小微企业主等自雇人士,同时还有部分白领工薪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自身参股的小生意或支持亲属的小微企业经营,整体超过七成借款直接流入了中国实体经济。互联网本身就代表着平等、开放、透明,服务小微不仅是本质使然,也是其真正的优势和行业价值。监管部门的态度也希望网贷行业能够作为后起之秀,成为传统金融的补充,而不是业务重叠的竞争者。

  只是,后来这种定位在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直接借贷模式,随着参与的企业越来越多以及监管缺失下的无序生长,发生了脱线。平台跑路、金融衍生品增多、大量不透明资产的引入,都不得不让监管再次警惕。

  所以如今,小额的上限规定、银行资金存管的硬性要求、禁止不合规金交所业务的合作等等,都可以看作是监管层对这种“脱线”局面的强力扭转。


  监管的逻辑:用变化的眼光看变化的金融

  就在挂在整个互金行业头顶的这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悬而未决、8月24日的整改截止日即将到来前夕,今年6月,央行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确认整改延期,期限延至明年6月。

  敦促平台合规的最后期限向后推延,一方面是监管层遵循“时间服从质量”原则而做出的决定,另一方面也不难看出,这释放出来的是监管层避免一刀切、支持和鼓励行业长远发展的“呵护”式信号——在摸清互联网金融安全和稳定底数的基础上,力图为行业的发展留下更多的发展和腾挪空间。

  从更加宏观的层面来看,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蔓延的重要屏障。但与此同时,技术的进步、创新的加速也对监管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内发展速度远高于制度制定速度的当下,需要更加科学、系统、全面地去把握金融风险。毕竟,风险与创新是金融发展同时存在的A面B面。如何避免让监管沦为对落后金融业态的保护而扼杀了创新,站在金融未来发展的趋势角度去进行政策调整,都成为监管层面临的重要课题。显然,将敦促平台合规的最后期限向后推延的消息,让我们看到了“发展着的”监管眼光,一方面是直接触达平台、动真格的整改态度,另一方面又给予平台消化不合规存量的时间窗口,这对有志于在这个行业继续成长下去的平台们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目前网贷行业整体体量有限,还未能构成系统性风险。但随着其业务模式的不断丰富和体量的不断扩大,开始具有了风险外溢性和系统重要性,稳定也成为监管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很明确地强调了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就在8月初,央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报告表示下一步应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央行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下一阶段对互金行业监管的政策方向。再结合此前已经出台的监管政策和敦促行动,未来的互金监管势必会在“强监管”的基调下,与行业向前发展的步伐互相影响、互为调整和完善。强监管终究不是一件坏事,它有助于行业发挥其真正的价值。

  在网贷行业监管“宪法”下发一周年之际,作为一个亲历者,我看着这个行业逐渐摆脱野蛮无序的标签,进入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轨道,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一系列监管强压之后,势必会是行业更加清晰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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