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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贵在创新 资产管理成转型方向

时间: 2011-06-09 17:15:58 来源: 证券时报  网友评论 0
  • 张立文:信托公司可以跨市场经营,但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监管主体,不同的监管主体依不同的法规监管不同的市场行为,证券投资信托能否开户、如何监管是我国分业监管体制下出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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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托总裁 张立文

 

  证券时报记者 张伟霖

  随着一系列监管新规的实行,一些信托公司正在舍弃传统的融资类业务和平台类业务,向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向转型。

  银监会“72号”文(即《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无疑会对信托行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如何应对净资本新规对业务链条的冲击?如何寻找转型过程中的发展之路?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苏州信托总裁张立文。

  新规加速行业转型

  证券时报记者:苏州信托近年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作为一家区域性信托公司,公司在业务上如何定位?

  张立文:苏州信托始终把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多年的经营,尤其是2007年成功引进苏格兰皇家银行和联想控股两大优质战略投资者,完成增资扩股以后各项业务稳步发展。2010年,借助著名的罗兰·贝格公司,公司完成了新一轮战略规划。未来将致力于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充分利用股东资源,深度开发高端客户,打造区域品牌和行业影响力,成为“独具特色的财富受托人”。

  在业务方面,目前苏州信托已经调整了信托产品结构,加强主动管理,建立了包括短、中、长期产品系列,产品类型涵盖了证券类信托、房地产信托、私募股权投资(PE)信托等投融资品种,改变了传统政府项目为主导的业务结构,降低了对单一类产品的依赖性,从而构筑了财富管理更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式平台。

  证券时报记者:如何看待去年出台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有人认为这和《信托法》,以及与资产管理行业的特征有较大冲突?

  张立文:《办法》是自2007年颁布新两规(指《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后对信托公司监管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信托公司业务规模不受公司净资本限制的历史自此终结,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信托公司的业务增长可能有所回落,并对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长远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这几年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快速发展,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风险逐渐积累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十分有利于预防和化解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通过对不同的业务类型设置差别化的风险系数,有利于信托公司顺应监管导向、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真正成为为合格投资者提供金融服务和解决方案的理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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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伟霖 (责任编辑: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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