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公司的后管理能力与业务程序建设

时间: 08-04-02 08:47:09 来源: 金融时报 
  • 所谓后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指信托项目设立后的日常管理。从信托的本质上说: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从信托公司的业务程序来说,“受人之托”,是与客户确立信托关系,“代人理财”,则是一个约定的、长期的、有阶段目标的管理过程,也就是我们说的后管理。


    为了对客户负责,几乎每一个信托项目都要经过详尽的尽职调查和严格的审批程序,甚至反复多次才能设立。从产品设计到市场预测,再到合作伙伴的选择和营销策略的制定,乃至网络渠道和收益评价,社会资源的选择和利用,几乎网罗了一家信托公司的全部精英,投入了全部优质资源和市场能量,不可谓不尽力。一旦信托项目批准实施后,多数情况下,除了信托财务部执行核算监管以外,一切执行过程和问题基本上全部归于信托业务部门管理,实际上全部归于信托业务经理承担。随着信托业务的扩大,一个信托业务经理兼管多个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在某些情况下,信托业务部实际上就等同于信托公司实施后管理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管理重心偏前轻后的弊病和风险是明显的。

    要改变现有重心在前的资源分配格局,在组织与流程上设立后管理环节,均衡搭配各类资源合理使用,这是强化后管理能力的第一步。信托公司可以参考银行的分部管理制度,设立信托市场部、风险管理部、信托执行部三个部门或等同的职能岗位。信托市场部负责客户联络、产品设计,实施专家营销;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查;信托执行部负责后管理全过程。当信托项目设立后,由信托执行部接手信托项目的执行和管理,在信托财务部配合下,共同实施后管理的实际运作监控和货币核算指标监控。涉及公司资产、诚信等重大问题应有预案报公司董事会请示后执行,这对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尤其保护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等各方面的利益意义重大。其次,建立后管理能力评价体系,除定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外,也可应有关监督和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程序发起后评价程序,责成信托执行部门及时进行特殊情况的分析、评价和说明,形成一个合理的制约机制。在加强后管理的过程中,除了按照信托业务的具体分类,分别确定不同的后管理模式外,还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使之长期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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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克平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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