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公司的后管理能力与业务程序建设

时间: 08-04-02 08:47:09 来源: 金融时报 
  • 所谓后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指信托项目设立后的日常管理。从信托的本质上说: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从信托公司的业务程序来说,“受人之托”,是与客户确立信托关系,“代人理财”,则是一个约定的、长期的、有阶段目标的管理过程,也就是我们说的后管理。
    从信托业务的经营和发展来看,这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互为前提。尤其是后管理,在时间顺序上,它是能否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经营方针的最终体现,也是能否实现信托目标的全过程控制。任何一项信托计划,任何一个信托产品,都离不开这样一个过程和顺序。

    众所周知,信托新政发布之后,信托本源业务被定位为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形成一个跨市场的金融中介机构,服务于高端客户的理财需要。从这一基本理解出发,信托公司客户的概念必须由大众化向“合格投资者”转化,服务于高端客户。信托产品必须要由短期融资向资产管理和长期投资转化,服务于客户财富保值、增值、转移和长期投资、理财业务运作的全过程。为达此目的,新政后的信托公司的内部资源分配和使用的重心,必须要在资产管理产品设计和后管理能力的提高这两个环节上同时延伸和强化,缺一不可。

    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信托公司的生存有赖于效益的不断提高。新政后的信托公司盈利模式应该是以金融中介服务和资产管理能力的实现为主,在核心业务的确立、核心管理能力的形成与核心盈利能力的实现这三者之间应该是匹配的。只要我们分析一下,传统的以融资为核心的信托产品和以服务为核心的中介业务产品,以及以投资为核心的信托产品,不难发现其实际可得的效益的大小,完全取决于自有管理能力的高低。任何一个合格的管理者都知道,有了设计完美的产品和市场营销能力不是一切,要想取得理想的效益,后管理能力是关键。无论是传统的信托融资产品,还是新的财产管理产品,莫不如此。

    我国金融界有关后管理能力的概念,是在前几年的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讨论中被逐渐认识的,现在已经开始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风险管理思想被业内所接受,多数银行已经开始建立了专门的业务部门履行后管理职责。例如,近几年各大银行纷纷建立的授信执行部,就是与授信风险管理部、授信业务部并立的中、后台管理部门,它的流程分离和职能独立,被视为商业银行现代化风险管理理念更新和进步的标志。同样,在信托新政的转换过程中,后管理能力的重要性也是毋庸置疑的,万万偏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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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克平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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