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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如何征管?

时间: 2016-10-24 18:09:46 来源: 广东国税  网友评论 0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一张图了解相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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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广东国税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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