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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人必看2018年税改详解

时间: 2018-09-27 18:19:09 来源:   网友评论 0
  • 来源:云票据

来源:云票据


▍新税改政策对于票据行业有何影响?


显而易见,比起以前的税务政策来,新税改之后,税负显然更为公平了。


因为,以前是第一手直贴的全缴增值税,现在是第一手直贴和后面转贴的,大伙既然都拿了利息,则按利息分担着缴增值税。


可能这么说过于笼统,那让我们以一个实例,试从财务做账的角度来理解税务的变化:

比如企业A拿1张100万银行承兑汇票到甲银行直贴,甲银行给他96万元,汇票还有3个月到期。甲银行持有1个月后,将这张票据到乙银行转贴现,乙银行给其98万元。



甲银行的会计处理:


(1)直贴环节:

借: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6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4


(2)持有票据的第一个月:

借: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4/3=1.33

贷:贴现利息收入4/3=1


价税分离调整:

借:贴现利息收入   1.33/1.06*0.06 =0.075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0753


(3)持有1个月后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8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2.67

贷:转贴现负债-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00

       贴现利息收入     0.67


(这个0.67利差是不是计入应税收入,视各机构的情形来处理,如认定为应税金额,则应继续进行确认销项税额的计算补充会计处理)



乙银行的会计处理:


(1)转贴处理

借:转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8

转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2


(2)在转贴后,每个月继续分摊转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借: 转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2/2=1

贷:转贴现利息收入  2/2=1


价税分离调整,再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

借:转贴现利息收入 1/1.06*0.06=0.056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6*0.06=0.0566


另外还有两个问题有待明确:


第一个问题是贴现的纳税义务何时发生?


以前口径上是第一手贴现时产生纳税义务,现在如果按持有期间来确定销售额的情况下,从实务上看,要等到票据持有期结束,即税改之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转贴现或承兑到期时来确定。


第二个问题是发票在税改之后怎么开?


以前,因为是第一手直贴时,金融机构就全额缴纳增值税,所以当时就可以开全额发票作为出票方财务费用原始凭证;税改之后,在应税金额并不确定的情况下,这时候肯定不能开发票或者不能全额开发票。


针对这个问题,有两个建议方法:


第一,是参照金融商品转让,按当期贴现的减掉当期转贴现的差额申报,年底时有负差退税或来年接着抵减。


第二,是贴现时直接开零税率发票,不缴增值税,同时待持有期结束时,银行直接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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