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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真的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风险低嘛?

时间: 2015-01-30 15:27:32 来源: 五道口保理学院  网友评论 0
  • 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保理业务真的比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安全嘛?那首先小鲁要带大家重温什么叫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质押业务?

  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

  一、从范围上看

  从业务范围上看保理是集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只有融资服务。保理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服务多了好几项,对客户服务的越多,离企业越近,风险越低。

  二、从参与交易过程看

  因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只有融资行为,不是应收账款的受让人和权利人,因此一般不会参与基础交易。而保理商不同,作为应收账款的受让人和权利人,买方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对于卖方的抗辩可以向保理商主张,因此保理商为了控制风险,一般都会参与到交易过程,要求卖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帮卖方做好赊销信用风险管理服务,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保理要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更了解贸易,更容易识别风险。

  三、从融资方的还款来源看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因为不是应收账款的受让人,在买方到期不付款时,贷款人是不能直接向买方主张权利的,只能先通过卖方主张,只有卖方不能还款的时候,才能代为对买方行使权利。所以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还是卖方(融资方),不是买方。保理业务因为是应收账款转让,实现了应收账款资产的真实销售和风险隔离,真正实现了买方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卖方是第二还款来源。所以说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卖方信用,而保理是买方信用。

  从以上几点相信大家对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区别看的出来哪个相对安全,风险低!当然对于暗保理(转为明保理的除外)其实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啦!所以小鲁建议以应收账款作为资产进行融资的,尽量选择保理业务,不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虽然保理业务比较琐碎!但是风险永远喜欢懒惰的人,讨厌勤奋的人!

  文/五道口保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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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五道口保理学院 作者: (责任编辑:stay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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