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的贸易融资化

时间: 2015-01-09 16:09:29 来源: 金融与贸易  网友评论 0
  • 华麦:聚焦法律、金融、投资与移动互联网,挖掘最前沿最重磅的资讯与最具深度的行业干货,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高端律商交流与合作平台。与利率市场化同步,中国银行业的流贷贸易融资化,经历过两波:  第一波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票据融资的发展。

  来源:《金融与贸易》 作者:林建煌

  2013年越来越多的人问同一个问题,中国的流贷贸易融资化会持续多久?这与当前中国银行业转型期的微妙处境有关。中外银行业的流贷贸易融资化趋势,严格地说,都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与利率市场化同步,中国银行业的流贷贸易融资化,经历过两波:

  第一波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票据融资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流贷被票据融资,特别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表内外融资所替代;

  第二波发端于新世纪之初,特别是在2007年。在票据融资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的同时,国际国内所有贸易融资产品都竞相迸发。这一方面体现为,各家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已经达到相当的规模,在对公短期信贷资产中的占比明显提高,据披露,最高的一家股份制银行达到1/3以上,而一家国有大行居然达到45%;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市场上贸易融资产品门类齐全、琳琅满目,随市场、政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层出不穷、常变常新,授信类产品和机会类产品市场热点一个接着一个,你方唱罢我登场。

  那么,这个趋势会延续多久呢?答案是可能只剩下十年多一点的时间。

  为什么呢?银行是个经营资金和风险的行业。抵御风险的终极手段是消耗资本,规避风险的直接目的是创造利润。消耗最少的资本创造最大的利润,这就是所有银行孜孜以求的价值最大化目标。当前中国银行业的环境下,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和巴塞尔协议III的正式落地——《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于今年元月1日实施,双重因素夹击下将极大地压缩传统流贷的资本利润率。这其中,利率市场化是主导因素,新资本协议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今年7月,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对银行传统流贷的短期影响不大,但长远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而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对市场的影响则是立竿见影,大中小几乎所有上市银行的资本状况都频频告急。中国银行业跑马圈地的时代渐渐远去,中国银行业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重视内涵式发展和差异化发展。贸易融资对传统流贷的替代,由于其与生俱来的组合性特点能明显提高综合回报,又由于其与生俱来的自偿性特点能明显压低经济资本,整体上将大大改善传统流贷的资本利润率,从而有望迎来充分发展。

  据了解,“利率市场化前后美国非金融企业的融资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贷款和标准债券的融资占比相对下降,而离岸融资、贸易融资和其它融资的占比却大幅上升。”30年前的欧美银行业和15年前的香港、台湾和新加坡银行业曾经走过的流贷贸易融资化之路是一面镜子,或许,足以为中国银行业贸易融资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

  对于中国来说,利率市场化的更大背景则是人民币市场化和国际化,中国经济和中国外贸的转型升级,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博弈和国际货币危机的演化。或许,如业内普遍预测的,基本解决所有这些问题都还需要至少十年的时间。或许,那也是中国银行业的流贷贸易融资化进程完成的时间节点。当然,由于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不同,中国银行业的贸易融资带有非常浓重的本土化色彩。

  市场走向

  2013年中国银行业贸易融资预示了什么样的未来发展方向呢?欧美银行业的历史表明,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最佳实践,从业务上看,一方面着重发展基于账户交易的包括现金管理和贸易融资在内的交易银行业务,增强与客户的粘性,另一方面,着重发展包括资管和投行业务,顺应金融脱媒趋势;从客户上看,一方面客户重心上升,专攻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服务,另一方面,客户重心下沉,大力发展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零售客户,提高议价能力。如今,中国银行业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同时,还必须积极正视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和机遇。相应地,未来中国银行业的贸易融资,将在全面覆盖大中小客户的基础上,呈现三个主要发展方向:

  第一是交易银行业务。这个方向体现为银行贸易融资业务与现金管理业务的融合。比如,国内股份制A银行已经把供应链融资升级为供应链金融,涵盖贸易融资、支付结算、公司理财、现金管理等业务。这个方向还体现为部门职能的整合。比如,国内股份制G银行,已经把贸易融资、贸易结算和资产托管职责并成一个大部——GTS环球交易服务部。又比如,国内股份制P银行,已经把贸易融资中心、贸易服务中心和现金管理部并成一个大部——贸易与现金管理部。显然,部门整合会进一步会促进业务融合。至于为什么会出现交易银行业务的融合,则与这几类业务都基于银行的支付结算传统优势息息相关,这个融合很好地契合了企业现金循环不同阶段的需求,从而会明显提高银行与客户的黏性。

  第二是投资银行业务。传统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资金往往由客户的开户银行提供,如押汇、贴现、一级福费廷。如果资金由第三方银行提供,则自然转化为贸易融资的二级市场业务,如代付、转贴现和二级福费廷等。而如果资金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那么,实际上,就是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在其中只是扮演中间人或直接或间接担保人的角色。这一类业务往往单笔金额较大,集合了贸易融资和投资银行的各自业务优点,对客户来说是贸易融资业务,对于银行来说是投资银行业务。

  第三是互联网贸易融资业务。互联网金融无疑是2013年中国金融业的一个焦点,其对贸易融资业务有重大影响,原因是互联网技术可以支持对贸易融资流程中包括交易、融资、结算、存款、仓储和物流等海量信息的全面捕捉、系统分析、实时跟踪和友好互动,从而支持授信技术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这主要体现为:自偿性授信技术和大数据授信技术的交叉运用、电商供应链融资的线下整合和银行供应链融资的线上升级。比如,多家银行开始考虑引进大数据授信技术解决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成本和效率问题,而多家电商则直接谋求与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完善电商供应链金融的自偿性。比如,阿里金融推出菜鸟网络利用智能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以整合线下物流,京东商城自建线下物流并与多家银行开展电商供应链金融合作的同时于今年12月推出“京保贝”自营供应链融资品牌,苏宁云商今年初改名之后开始布局“物流云”项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智能物流,支持打造包括供应链融资在内的大金融品牌。又比如,多家银行加快推进在线供应链金融系统的研发,没有推出的陆续推出,已经推出的开始升级以保持行业优势,乃至推出可视化、全流程、平台式的在线供应链金融系统。

  此外,中国外贸转型升级背景下的服务贸易融资和“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环境贸易融资(注:国际商会2013年春季里斯本年会上曾有专门议题讨论,引发现场热烈讨论),可能也是贸易融资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前者如,今年银行业的一大焦点话题的转口贸易融资在规范中强劲发展和近年饱受追捧的租赁保理融资。后者如,今年9月具有中国首家“赤道银行”之称的兴业银行,创造性地以项目服务性应收账款为质押向安徽菱电节能科技服务公司提供的冷却塔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项目。

  银行风险

  2013年银行业不良信贷首数钢贸融资。钢贸融资的正常运转,不仅取决于钢贸供应链系统内部贸易流程的健康周转,也取决于供应链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后者涉及供应链外部环境的行业风险,前者涉及供应链成员的信用风险、成员间贸易流程的操作风险和银行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钢贸融资曾经一度在银行供应链融资和大宗商品融资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在2009年的“4万亿”刺激政策后,钢贸融资可以轻易地从银行获得几倍于2007年的信贷额度。2011年达到顶峰,全国钢贸融资1.89万亿,同时也积聚了巨大的风险。当年开始,地产调控和信贷紧缩导致钢材价格进入下行通道,银行收紧对钢贸企业的信贷支持。2012年接连发生当事人“跑路”、自杀事件,钢贸融资风险逐渐暴露。2013年,政府、金融、产业全面去杠杆,钢贸融资进一步恶化,钢贸融资纠纷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长三角地区多家银行深陷诉讼漩涡。在银行惜贷和催贷的情况下,钢贸商普遍转入民间融资,为了还贷,也为了维持行业正常的融资需求。

  钢贸融资的主流模式是“保兑仓”。这个融资模式下,由钢厂、钢贸商和银行三方合作,钢贸商向银行交纳保证金后,银行开出承兑汇票,钢厂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发货,货到了仓库后,转换成仓单质押。钢贸商追加保证金,银行通知仓库按比例向其释放货物。如果钢贸商到期无法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则钢厂负责回购质押货物。正常情况下,这个融资模式可以帮助钢厂开拓市场、减少应收账款,加速钢贸商销售周转,解决购货资金难题,由于钢厂的信用和提供回购担保,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融资风险。

  请注意,钢贸融资“保兑仓”模式基于一个前提,即宽松的外部经济环境。否则,这一模式也会失灵,这就是供应链融资的行业风险。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行业风险是供应链融资的首要风险。2009年“4万亿”的刺激政策对钢贸融资无疑是个巨大的机会。只是物极必反,当2011年地产调控和信贷收紧的时候,外部经济环境便不再宽松,钢材价格进入下降通道,整体行业空间被一步步挤压,银行的钢贸融资便一步步陷入被动的境地。话说回来,在整体钢贸行业价值大幅缩水的情况下,任何一家银行即便操作万无一失,也很难全身而退,幸免于难。因为不管是承载着债项信用的钢材本身,还是承载着主体信用的钢厂和经销商的整体资产,都在快速贬值。这是行业风险在倒逼信用风险。为什么不说正是银行业野蛮激进的羊群行动,自己吹起了钢贸融资的泡沫呢?为什么不说正是“4万亿”的刺激政策诱发了银行业扎堆的过度融资行动,从而酿出钢贸行业风险呢?显然,面对行业风险,如何做到准确预判形势,如何做到适时进退,对于任何一家银行来说都是无法回避的选择,也是颇具艺术的高难度决断。钢贸融资“保兑仓”模式如此,供应链融资如此,贸易融资如此,银行融资又何尝不是如此?2009年以来的船舶融资出现行业风险便是印证,至今冬天仍未过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两家股份制银行分别提出了“全产业链金融”和“区域特色产业链金融”的理念并以行业事业部的架构加以实践,与其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下为上下游企业做供应链融资,不如从行业发展的高度直接审视整个行业金融需求,以产业链类经营方的身份为各个企业搭建公共的综合金融、产融结合、产业联盟、数据和咨询服务平台,做产业链金融,完整地把握风险,捕捉机遇。

  当然,钢贸融资也暴露了银行融资的两类内部风险:

  第一为操作风险。贸易融资风险有一条基本规律:信用风险下降的同时,操作风险会上升。因为信用风险下降源于贸易现金循环提供的自偿性资产的有效支持,而代价是在贸易流程中对自偿性资产的有效控制,这意味着操作风险的上升。据披露,“一些钢贸企业货主为了利益,与仓储企业联合进行重复质押或者空单质押。造成的后果是一票多押,多次质押把贷款额放大至多倍。而这已是公开的秘密之一。空单质押又被业内称为第二个公开的秘密。比如一个钢贸商手里只有价值500万元的货,而他又从别家借调500万元的货,一并放到第三方仓库,要求仓单质押。这一切源于银行之间质押信息不互通和仓库监管漏洞。第三方仓库由于仓储费利益,多数会偏向钢贸商。”“如今,为何这些手法行不通了?要说真正转变,就是钢贸商不正经做钢贸生意,角逐高收益项目为资金链断裂埋下了伏笔。只有少部分投回到钢铁行业中,大部分则是流入到期限较长的民间借贷中,且以投向房地产为主。事实上,所谓‘其他收益’是最容易出现断裂的环节。”显然,放款环节的存货质押和资金流向,以及还款环节的回款监控,已经形同虚设。换言之,如果有严密的流程操作控制,不可能出现完全的信用风险暴露,因为银行所控制的存货本身是可以覆盖大部分的融资本金。这是贸易融资与流贷所不同的流程性的根本要义。简单地说,正是贸易融资的流程性支持着贸易融资的自偿性。

  第二为道德风险。钢贸融资流程操作控制的形同虚设,背后有着更加深刻的原因。据披露,“2013年江苏全省因钢贸市场融资黑洞被撤职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支行行长多达十名左右。如此多的支行行长因经营中的同一种风险而断送前程,这在江苏金融发展历史上较为罕见。2013年1——6月,江苏新增不良贷款182亿元,成为同期全国新增不良最多的省份,而钢贸市场则成为了这些不良贷款的主要集中领域。截至2013年上半年,江苏钢贸市场不良贷款余额为21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2.3%,较年初上升23.3个百分点,且尚有部分贷款为关注类。特别是,在江苏的5家大型银行上半年新增不良贷款中,钢贸贷款占到55.8%,预计后期新的不良仍会继续增加。”“据江苏金融维稳办官员称,钢贸市场的投资者对银行放贷人员和负责人采取了诸多‘软措施’,有不少人被对方捏住了把柄。因此,只要领导点头,银行的信贷审核也就形同虚设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的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贸易流程中操作风险的控制。然而,实施贸易融资操作的银行人员的操守出问题的情况下,信用风险没有暴露几乎就是一种可怜的奢望。2008年的宁波王伟案和宁波史明案,这两组信用证贸易融资的大案,都说明了这一点。今年几个保理融资案件、信保融资案件和转口贸易融资保证金案件,也暴露了相似的问题。

  2014年开春以来尽管钢贸行业和相关银行的利空消息不断,风声鹤唳,但是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钢贸,也离不开大量的钢贸融资,这是事实。在这个意义上,或许今年末钢贸融资的风险暴露有望见底,银行业对钢贸融资,特别以供应链形式叙做钢贸融资的重新审视和风控规范将进入新的轨道。

  监管规范

  2013年贸易融资产品的监管规范,几乎都与代付业务有关。与金融综合化和国际化相伴前行的金融市场化,包括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是个从管制向市场转轨的过程,也是个政策风险逐步释放,市场风险逐渐加码的过程。面对风险,银行首先本能地会去寻找规避的办法,当然,找到了办法,想清楚了自然明白这本就是业务创新的机会,对市场风险如此,对政策风险也如此。显然,贸易融资也不可能例外。

  根据所基于的结算产品的不同,贸易融资产品分为票据融资、信用证融资和非信用证融资。

  2011年银监会对票据融资的规范,促发了信用证融资和非信用证融资业务,特别是国内代付业务的快速发展。有意思的是,票据类融资本身并没有因此减少,反而继续以创新的姿态向前发展。比如,2013年末,国内一家国有大行为破解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瓶颈正式推出了票据资产托管业务——“票据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票据保管、票据审验、票据交割、交易清算、票据托收和信息查询等一体化管家式服务,几乎包括目前国内商业汇票所涉及的各项基础业务功能。据报道,“未来票据资产托管系统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下还可成为票据业务及票据市场改革的试验田,并通过其建立权威的信用评估机制,如对托管票据进行统一评级、对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同时尝试推行票据标准化产品、票据与其他相关业务的融合产品、票据衍生品、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各类创新产品。”

  2012年8月份银监会237号文(《银监会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37号)对同业代付业务进行规范。于是,国内代付业务量立马萎缩,而各种替代创新业务迅速涌现,包括国内证偿付、国内证福费廷、国内再保理等。而今年3月份银监会8号文(《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8号)对非标理财业务进行规范,进一步把市场资金赶往各种国内代付替代创新业务。今年5月末银监会监管二部提示函,把以上三种业务视为新型代付业务列入237号文进行规范监管。事实上,237号文明文指向的是买方发起的贸易融资业务,而这三种替代创新业务则是真真切切的卖方发起的贸易融资业务,所以,如此提示函只让业内感觉到左右为难。目前规范的国内证福费廷业务,由于其独特的价值和独特的结构,在国内贸易融资市场中占有相当比重。

  准确地说,237号文规范的起因是国内代付,其出台却同时波及了早已存在的大量国际代付业务。显然,银行业不可能坐困其中,而会积极寻找替代创新。目前的银行业市场的确出现了许多规范的国际代付替代创新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去年以来颇为困难的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意思的是,这些替代创新业务的政策效果,已经与国内代付业务所适用的237号文的范围不太一样。值得一提的是,与国内代付一下子几乎销声匿迹不同,国际代付尽管需要入表处理,占用信贷规模,但由于其便利性仍在国际贸易融资市场中拥有很大的市场份额。

  非信用证融资最为典型的属保理融资。据报道,2012年国际国内保理业务量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26.9%。今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协会25家成员单位的国内保理业务量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5.7%;国际保理业务量594.3亿美元,同比增长176.1%。银监会35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对卖方保理,特别是单保理业务的规范,并没有改变保理融资高速发展的势头。总体来看,这个文件更多的是强调对保理融资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合理审查和风险控制作出要求,本意在于规范保理融资的市场创新,以防范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和合规风险。因为市场力量作用下的流贷贸易融资化是大势所趋,贸易融资代表着传统流贷的发展方向,而包括贸易融资在内的任何一项业务要发展必定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创新热点的轮动,显然,这需要因势利导下的创新监管。

  2014年,已经发布的国办[2013]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银监会[2014]2号文《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和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发布的外汇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既有促进之举,也有规范之意,无疑地,这都将对贸易融资市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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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与贸易 作者:林建煌 (责任编辑:stay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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