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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的创新和未知

时间: 2013-10-18 14:18:1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网友评论 0
  •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方案”)当中,第三部分专设了用来讲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包括促进投资和贸易两个领域的税收政策。总方案将自贸区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于鼓励上海金融租赁企业抢占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方案”)当中,第三部分专设了用来讲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包括促进投资和贸易两个领域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因为直接关系到企业和个人的收益而异常受重视,同时,在新的税收政策试行初期也会存在不确定性和法律风险。

  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中,详细梳理和解释了自贸区现有税收政策的创新,以帮助企业和个人能够更好的理解这些新的税收政策,防范法律风险。

  分期缴税缓解现金流压力

  《21世纪》: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总共有两条,首先是针对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应该如何看待这条优惠政策?

  刘天永:这项优惠政策很早就有,最早做出类似规定的文件是国税发 [2000]118号。该政策解决了很多企业在投资重组中遇到的税收难题,尤其是解决了投资重组中的企业没有现金流收入却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大额所得税的问题。

  按照总方案的政策,如果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不满足财税[2009]59号文暂免征税的条件,还可以分五年缴纳增值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例如产生的投资增值额是1个亿,需要缴纳2500万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可以分五年来缴纳,每年500万元。该政策的实施可以让企业享受递延纳税的待遇,减轻企业的现金压力。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个人股东在交易中由于没有现金流产生,需要额外筹措资金来缴纳税款。按照总方案的政策,个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可以分五年来缴纳,以缓解交税的现金流压力。

  《21世纪》:关于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这条税收政策,已经在中关村等级试点过了。那么你怎样看自贸区沿用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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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涌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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