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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获23万民意

时间: 2011-06-01 09:55:38 来源: 新京报  网友评论 0
  • 刘剑文:个税法经历多次修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围绕工薪所得费用减际标准制度改革。其二,从人权和宪政的角度看,纳税问题涉及纳税人的基本权利问题,基于发展权、平等权的考虑,还是全国统一比较合理。

  征集意见结束,创全国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个税免征额能否再涨成最大焦点

  据新华社电 昨日24时,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修正案征集意见结束。

  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已收到超过23万条意见,创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个税免征额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为网民关注的最大焦点。

  创单项立法意见数之最

  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声明显示,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于昨日结束。征求意见数已超23万条,超过劳动合同法(草案)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此前,2006年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一个月共收到各方意见19万余条,创当时全国人大立法以来网上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

  4月20日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是继2005年、2007年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启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不同于前两次只是就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进行调整,此次还首次修改了税率表。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

  个人所得税从最初的月扣除额800元,到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又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正案草案,将扣除额提高到3000元。同时,为体现个人所得税修改的收入分配导向,修改了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其分别并入税率10%和税率45%两档。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将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做了调整。

  呼声强烈折射民众不满

  此次意见征集中,个税免征额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为网民关注的最大焦点。甚至有网友认为当前通胀压力加大,生活成本上升较快,建议将起征点调至4000元或者5000元。

  此外,建议个税调整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也成为关注焦点。很多网友建议表示,各个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房价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在征收个税时得以体现,差别对待。

  专家指出,网民对个税的高度关注和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强烈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对收入分配的现状不满,期望通过个税改革调整收入分配。

  ■ 前瞻

  “最终走向综合所得税制”

  个税改革应该是一个综合的改革,不仅仅包括个税免征额的提高,还要包括由分税制逐步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我国个税制度实施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类税制,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就明确个税的改革目标,即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综合税制的三个特点是:将个人各种收入项目加总按综合税率计征、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以年为征税时段。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微博专栏)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足,如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进而导致个税不能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但当前个税改革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迈进仍有很大难度,要推进综合计税,需要实现纳税人信息申报的实名制,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应实现网络全覆盖,纳税人申报制度也要健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微博专栏)认为,此次个税调整,应该说是在改革终极目标短期内难以达到之下的权宜之计。此次税制调节举措推出后,国家应瞄准个税的改革目标加快推进改革,重点是突破税收征管和税制结构改革难点,最终使社会收入分配回归公平合理的轨道。

  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需要对现行税制进行“大手术”,最终走向综合所得税制,即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所有来源、所有项目的收入加总求和,一并计税。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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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颜颖颛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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