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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不予退税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

时间: 2005-05-08 00:00:00 来源: 中国贸易金融网  网友评论 0
  • 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外汇人民币牌价×规定税率-进项税额

  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外汇人民币牌价×规定税率-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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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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