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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明明债券研究团队
来源 | CITICS债券研究(IDCiticsMacroBond
报告要点 诺亚财富“爆雷”事件涉及的主要资产是供应链应收账款,我们将在此报告中探讨以应收账款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ABS目前的发展情况、产品的类型与及风险关注点。 市场回顾: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上两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4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共募集资金242.52亿元,基础资产分别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上两周银行间市场共70支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成交规模共计500.52亿元。多数个券收益率下行。 市场回顾:交易所资产证券化。根据上交所、深交所公告,上两周共有26支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挂牌,共募集资金232.40亿元,其中18支在上交所,8支在深交所。上周挂牌转让产品中,基础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基础设施收费、信托受益权、企业债权和租赁租金等。上两周交易所市场共114支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成交,成交规模共计76.75亿元。其中,上交所共74支证券成交,总规模为53.48亿元;深交所共40支证券成交,总规模为23.26亿元。多数个券收益率下行。 本周发行计划。本周银行间市场将有1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是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发行的长融2019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30.00亿元)。 供应链金融ABS起步晚,发展快。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受益于互联网和应收账款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及供应链金融ABS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8月5日,供应链金融ABS今年已累计发行266只,占企业ABS总发行量的52.67%;累计发行额达1765.26亿元,占企业ABS总发行金额的32.55%。 供应链金融ABS的主要类型。目前根据供应链金融ABS的业务类型、融资人的信用水平,可以将供应链金融ABS产品分为4类:以房地产公司为主导的保理应收款ABS、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保理债权ABS、大中型企业等高信用评级主体发行的应收账款ABS和贸融类应收账款ABS。 诺亚“爆雷”后,供应链ABS确权成关注重点。综合而言,伴随着供应链金融及应收账款相关ABS产品的迅速发展,不同类别产品的相关风险点更加值得重点关注,其中主要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应收账款等为基础资产收付的发生、确认、是否可转让等特点,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时质抵押物的价值风险和仓储风险以及供应链条中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与此同时,此次事件的影响或将映射至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的发行端,除去常规的信用评级外,部分资质相对普通的发行人可能需要引入第三方企业担保等增信措施。 正文 ABS市场回顾 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 上两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4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共募集资金242.52亿元,基础资产分别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 上两周银行间市场共70支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成交规模共计500.52亿元。多数个券收益率下行。 交易所资产证券化 根据上交所、深交所公告,上两周共有26支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挂牌,共募集资金232.40亿元,其中18支在上交所,8支在深交所。上周挂牌转让产品中,基础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基础设施收费、信托受益权、企业债权和租赁租金等。 上两周交易所市场共114支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成交,成交规模共计76.75亿元。其中,上交所共74支证券成交,总规模为53.48亿元;深交所共40支证券成交,总规模为23.26亿元。多数个券收益率下行。 本周发行计划 本周银行间市场将有1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是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发行的长融2019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30.00亿元)。 根据基金业协会ABS发行备案信息,上两周共有27支资产证券化产品备案,其基础资产包括基础设施收费、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企业债权和租赁租金。 供应链金融ABS的潜在风险点 诺亚财富官网7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一只34亿元的私募基金出现问题,相关融资方承兴国际控股的实际控制人近期则因涉嫌金融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基金基础资产是基于承兴国际控股相关方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应收账款形成的供应链融资。在诺亚财富“爆雷”的此项交易里,承兴国际为融资方,京东为底层债权还款人,资金来源为私募基金,而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歌斐资产,私募基金销售方为诺亚财富。在供应链关系中,核心企业是下游的采购方京东,承兴国际是上游的供应商。据中国证券网报道,在警方调查取证过程中,警方发现多份所谓承兴国际与京东未结账款的确认函,经核实均为伪造。 本次事件所涉及的供应链金融ABS近年来发展迅速,我们将在本篇报告深入分析此类产品的基本性质及特点,并在此基础之上找出应该关注的潜在风险点。 供应链金融ABS起步晚,发展快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受益于互联网和应收账款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及供应链金融ABS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8月5日,供应链金融ABS今年已累计发行266只,占企业ABS总发行量的52.67%;累计发行额达1765.26亿元,占企业ABS总发行金额的32.55% 2015年至2018年,供应链金融ABS在发行单数与发行规模上都逐年上升,在企业ABS的发行占比也逐渐增大。发行单数上,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由2015年的16单增加至2018年的233单;发行金额上,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由2015年的114.41亿元增加至2018年的1660.71亿元。同时供应链金融ABS发行规模占企业ABS发行规模比例逐年上升,由2015年的5.60%持续上升至今的32.55%,成为企业ABS的重要部分。 供应链金融ABS的主要类型 供应链金融ABS是以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交易为基础,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核心,以未来的现金流收益为保证的ABS产品。对于中小型的融资企业来讲,供应链金融ABS解决了由于中小企业信用而导致的融资难等问题,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规模。 供应链金融ABS的融资方一般为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方一般为商业银行和供应链企业,核心企业链接供应链上下游,提供信用保障。其中针对上游企业的融资,主要发生在供货阶段,核心企业议价能力强,供应商收账政策也相对宽松,导致回款相对较慢;针对下游企业的融资,主要发生在销售阶段,下游经销商一般议价能力较弱,而且多数情况下要支付预付款,导致资金占用较多。目前的供应链金融ABS大多是应收账款类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与ABS相结合的产品。 根据质押基础资产的不同,可以将供应链金融ABS的基础资产再细分为: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票据收益权、小额贷款和信托受益权。CNABS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处于存续状态的供应链金融ABS产品中,基础资产类型为保理融资的产品占比为93.04%,其次为占比5.80%的应收账款产品。 根据供应链金融ABS的业务类型、融资人的信用水平,可以将供应链金融ABS产品分为4类:以房地产公司为主导的保理应收款ABS、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保理债权ABS、大中型企业等高信用评级主体发行的应收账款ABS和贸融类应收账款ABS。 以房地产公司为主导的保理应收款ABS的基础资产一般是房地产公司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应付供应商或者工程承包商的账款债权。作为主要债务人的房地产公司向保理公司转让其应收账款债权,使保理公司成为原始权益人,同时房地产公司母公司为应收账款出具《付款确认书》,以书面形式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合法性,将母公司列为共同付款人(对应付账款逐笔确权)、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等方式来使得供应商的应收账款更好地体现为母公司信用,以上述过程为基础发行ABS产品。该类产品的融资过程中,保理公司仅作为中介,对于基础资产的质量判别及相关流程的风控作用不大,但房地产公司作为主要债务人的定位较为明确。 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保理债权ABS的基础资产是保理公司的保理应收款。保理公司在此类产品中不再是提供保理服务的中介,而是有融资需求以转让保理应收款的融资方。在电商平台上,互联网公司将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有机整合,对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卖方因此便捷地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因此保理公司以应收账款转让的形式为债权人提供了融资,形成了债权人的资产。 大中型等高信用评级企业发行的应收账款ABS的基础资产是发行公司的应收账款。目前来看,建筑类央企以及大型医药企业是此类产品的主要发行方。 贸融类ABS的基础资产是票据收益权。此类供应链金融ABS产品以票据当做结算工具,引入信用证、银行保函等手段嫁接银行信用的应收账款债权ABS产品。主导商业银行同时担当原始权益人的代理人、票据增信方、资产服务机构以及托管人等角色。目前该类产品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与相关基础资产有关的ABS产品总体占比不高。 诺亚“爆雷”后,供应链ABS确权成关注重点 此次诺亚财富“爆雷”事件使得供应链金融ABS的发展与监管中的潜在风险点有所暴露。除去供应链贸易合同伪造问题外,作为供应链业务基本核心环节的应收账款确权问题更值得关注。应收账款作为供应链企业的一种常见资产类型,具有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点与风险点,而对此类风险点的关注及把控集中体现在包括对应收账款的确权等要素上。 应收账款确权是指企业自查或通过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对应收账款形成过程中的各项文件、凭证等资料进行收集及验证,证明企业所记录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应收账款确权是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通过应收账款ABS融资等各项融资行为进行的前提要件。应收账款类ABS产品有以下风险点需要关注: 1、核心企业的信用问题。供应链金融ABS的模式中,核心企业的信用评级直接影响到上游供应商与下游销售部门的融资与还款,以及整体供应链关于资金的流转。一般情况下,作为供应链金融ABS的核心企业,主体评级不得低于AA+。 2、债务人的履约风险。应收账款的收回与否很大程度依赖于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因此债务人应收账款的账龄值得重点关注,通过征信网站查询债务人是否有历史违约记录经营异常等情况,洞察相关履约风险。 3、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由于应收账款存在多种虚增舞弊手段,建议重点关注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应收账款是否得到核心企业的承认(贸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价格虚高等异常情况(款项价格的真实性),相关合同以及票据是否真实存在、相关票据有没有承兑(凭证材料的真实性)等,确保应收账款的要素明确具体。 4、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应收账款转让和质押相关的法律风险同样值得关注。应收账款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否多次质押(根据《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同一笔应收账款可由不同质权人在系统同时办理多次质押登记,登记在先的质权优于后登记的质权,尽调时必须防范重复质押导致的风险)等。 5、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即债权债务双方是否允许转让,有无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禁止转让的事实存在。 综合而言,伴随着供应链金融及应收账款相关ABS产品的迅速发展,不同类别产品的相关风险点更加值得重点关注,其中主要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应收账款等为基础资产收付的发生、确认、是否可转让等特点,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时质抵押物的价值风险和仓储风险以及供应链条中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与此同时,此次事件的影响或将映射至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的发行端,除去常规的信用评级外,部分资质相对普通的发行人可能需要引入第三方企业担保等增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