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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年富供应链宣告破产清算,供应链金融企业该如何运营?(附最强生存法则)

时间: 2018-12-29 10:43:00 来源:   网友评论 0
  • 来源 | 网络、瑞通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圈

来源 | 网络、瑞通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圈


融易学保理研究院今日获悉一则深圳供应链圈重磅消息,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力”)发布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公告详情请见文末)

 

公告显示,2018年12月27日,宁波东力收到子公司年富供应链转发的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申352号)明确,法院裁定受理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富拓公司”)对年富供应链的破产清算申请。

 

据融易学保理研究院了解,随着法院受理年富供应链的破产清算,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目前清算组的人员尚未确定,但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而年富供应链的供应商关心的破产清偿顺序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依次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根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显示,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通过年富供应链有关人士了解到,年富供应链今年下半年就已经在进行资产、业务、人员的安排及收尾工作。

 

目前,收尾工作仍在进行中。


本次年富供应链事件影响颇为深远,我们供应圈内人应以此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思考,多注意,在此小编整理了一些供应链金融干货,希望大家能有所获益。


供应链金融生存法则


1、依法运营


从经营者角度,做一个合规合法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是开始一切事务最重要的前提;从受众角度,有一个合规合法的投资理财平台是与企业真诚而长久合作的基石。


在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明确指出:任何非法金融机构(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明确提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只是上文提到的两条法律条例,国家政府部门机构,行业企业协会等也不断的推出规范供应链金融正确、安全发展方向的条例,对行业的整顿与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保障。国家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条例规范行业的正确发展,就意味着已经充分认识和肯定了该行业的价值与影响力。只有在大政方针之下合法运营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才能给自身长远的生存机会,同时给理财端用户安全放心的投资体验。


2、行业垂直化细分发展


古语有言:隔行如隔山。这个定律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依旧适用。供应链金融在不同行业的应用,必然衍生出不同的行业特性,这也就会使在线供应链金融本身会朝着更加细分、更加精准、更加专业的方向去发展。


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确实很多行业都迫切需要着,但是在一个从无到有,从0到1的过程中,还是需要稳中求胜,因为无数血淋淋夭折的事例证明: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在精细的发展规划指导下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只有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行业经验的不断积累,将会把业务范围拓展到覆盖全部能源供应链金融领域。


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行业的严谨性和专业性真实存在,因此对资深专家和专业人才的需求不言而喻。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把控正确的行业发展方向,是每一个行业从业者都应具备的专业素养。


3、大数据线上风控


随着大数据行业的高速发展,它将被引进供应链金融行业,实现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或贷款对象的监控,将从财务报表等静态数据,转变为动态数据的实时监控,将风险降到最低。


目前已有大数据机构和金融机构合作,为其企业客户量身定制类似于个人的企业版的“体检报告”,依托丰富的真实数据来源和大数据处理技术,给出各标准数据的区间范围,通过上下游企业数据的匹配,对其资信进行合理判断;不同于个人的是,这个报告是实时变化的,并提供一些数据变化的预测,业务周期内全程化进行监控,及时通知和给出建议,将金融机构风险降到最低。


线上供应链金融不仅实现了产品和服务的在线化、营销的网络化、工作流程的标准化以及风险控制的自动化,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为银行、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以及物流公司构筑了一个开放的、多方交互的、信息共享的、新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了供应链运转方式的变革。


4、重视培训交流、重视内部员工培训


为使企业的团队实力不断增强,员工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应该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定期开展定向的技能、管理、运营等各方面的培训。为员工不断充电,让员工充分的感受到企业在不断积极向上的力量。


5、加强业内从业者的交流合作


所谓“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同行之间的竞争是必然的,但是该有的交流合作还是应该存在的。通过不定期的行业会议、展会或活动等,进行相关经验的交流学习,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共同提高团队实力。


供应链金融生存发展并不是“脑袋一热,大腿一拍”就可以决定和解决的,而是有迹可循,有法可依,其全速发展更需要科学的规划,摸清整个行业的“黄金生存法则”,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难题,促进供应链金融整个行业的发展及升级。


供应链金融注意事项




1、行业一定要大


虽然供应链金融创新空间很大,但是其天花板是比较容易估算出来的。比如皮草行业年产值大概150亿左右,其对应的皮草流通行业大概规模在400亿左右,整个行业规模不到600亿(数据来源网络,仅作计算举例使用)。如果其中形成供应链规模,具有核心企业并具有有效数据增信的可做供应链金融的比例约为1/3,按照年综合利差10%简单计算(应该比这个低一些),整个皮草供应链金融行业的估算最大规模差不多20亿。如果创业企业有幸吃下了整个市场的10%,一年收入也不过2亿元。当然,这个估算中有很多瑕疵,这里只是用简单的逻辑给大家举个例子。



另外,由于供应链金融相对专业,因此跨品类非常难。比如做钢铁供应链金融的很难介入到煤炭领域,做日用品商贸行业供应链金融的很难介入到家电领域。



因此,如果想要细分供应链金融行业规模做到百亿千亿以上,至少要满足三个标准:行业制造本身是千亿万亿规模;最好有对应流通行业,其规模最好是制造本身的倍数以上;行业的“三流”基础设施较好,可改造做供应链金融的转化比例不会太低。简单讲就是,大制造、大流通、基础好。


2、纯金融团队瓶颈大,最好有核心成员来自核心企业或“三流“企业之一


由于供应链的行业专业性,纯金融背景的团队很难对行业的风险和收益有深刻认识,传统风控模型很难对供应链做合理授信,这也是为什么传统金融机构必须依靠核心企业或物流企业的配合才能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且多为实物质押,并且主要服务于下游供应链的渠道融资或分销融资。


因此,团队核心成员如果有来自核心企业的高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团队识别行业风险和收益,在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融资结构的设计上会更有优势,另外,由于其行业内的背景,在逾期催收和抵质押物处置等不良资产方面也会更有帮助。另外,如果团队来自“觅优”、“欧浦智网”、“瑞茂通”这样的“三流”企业,也是不错的背景。总的来说,就是行业+金融的背景。


3、增信创新和不良资产处置,一个都不能少

传统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不足在于对行业的了解太少,主要体现在授信不足和不良资产处置乏力,因此在采集“三流”数据的同时,创业团队应该研发更适合整个供应链的增信产品和处置产品。比如通过农资站、农机公司等了解种粮大户的经营情况,做到合理授信,并将资金直接提供给合作农资农机公司,做到贷中风险可控,同时将农户土地质押的增信,再通过提高单一村镇集中度等方式将土地转让做好,优化不良资产处置。


4、通用解决方案可能是个好方向


经过前两年的投资,B2B平台和垂直行业SaaS如雨后春笋,同时现在B2B和SaaS企业普遍遇到旧业务增长乏力,亟需新增长点的情况,因此如果创业团队可以从通用解决方案入手,助B2B平台和SaaS平台提供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也将是个具有规模效应的不错的方向。比如与各种B2B平台合作,结合B2B平台的数据,帮助平台上入住的企业完成授信,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接入更多的B2B平台,这种授信模型的数据维度将更多,更有利于模型的准确性,规模效应明显。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8年12月27日,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或“年富公司”)转发的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申352号)明确,法院裁定受理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富拓公司”)对年富供应链的破产清算申请。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概述


1、破产清算申请简述:埃富拓公司以年富供应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


2、裁定书主要内容: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者明确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提出对该企业法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埃富拓公司主张其对年富公司享有到期债权,并提交《内贸合同》、《发票》及《出库单》予以证明,年富公司对埃富拓公司的债权亦不持异议,因此,可以认定埃富拓公司系年富公司的债权人,具有申请年富公司破产清算的主体资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载明,年富公司资不抵债;年富公司提交的资产状况明细表、资产负债表等证据材料也显示,该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据此,法院认定年富公司具备破产原因,埃富拓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埃富拓公司对被申请人年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8))粤03破390号)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年富供应链管理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提交财务状况调查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2017年8月,年富供应链并入公司合并报表。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年富供应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不再控制年富供应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年富供应链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8年9月30日,与年富供应链有关的商誉17.17亿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年富供应链存在超额亏损7.24亿元,超额亏损将在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予以转回,与三季度报告相比增加合并报表利润,具体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申352号)。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8)粤03破390号)。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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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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