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细数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的“点点滴滴”

时间: 2017-03-14 13:54:03 来源: 迈科咨询  网友评论 0
  • 在经济增速放缓,产能全面过剩,行业风险过大,上下游企业账期过长,赊欠严重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各种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在解决国内供应链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导读】在经济增速放缓,产能全面过剩,行业风险过大,上下游企业账期过长,赊欠严重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各种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在解决国内供应链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什么是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

  

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根据特定行业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以贸易自偿性中未来预期的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以控制物流及资金流为风险控制手段,对供应链上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核心企业或上下小游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的综合融资服务。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借助于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从银行及时获得足额的信贷支持,从而得以扩大进出口规模,提升在供应链环节中的竞争实力。

54.jpg

  

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的特征

  

在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过程中,银行围绕企业供应链,结合贸易结算方式,充分运用核心企业信用和物权等多种信用,设计多层次的融资解决方案,满足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与其他形式的融资相比,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业务表现出以下特性:

  

1、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不强求企业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或担保,将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授信担保的核心,运用货物或应收账款等授信支持性资产与融资产品相捆绑风险防范技术。

  

2、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受企业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境内外融资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对供应链中企业的服务方案设计具有典型的组合性特征。

  

3、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服务受国家进出口外汇管理政策的影响较大。

  

4、从融资还款来源的自偿性、融资操作的封闭性以及授信用途的特定化角度看,具备典型的贸易自偿性特性。

  

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企业的信用风险

  

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中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中心枢纽,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或者其因信用捆绑而累积的或有债务超出其承担极限,由核心企业担保的整条供应链的信用基础将不复存在。其次是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银行还不能对供应链中众多中小企业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尤其是对国外供应链企业信用了解和动态风险监控能力更为薄弱。

  

银行的内部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服务由于涉及大量的流程管理与操作控制,其操作风险涵盖企业信用调查、服务方案设计、融资审批、放款及授信后管理等各个操作环节,操作不规范或操作中的道德风险很容易在这些环节造成资金损失。

  

法律法规风险

  

目前中国的供应链金融仍处发展阶段,虽有《担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进行规范,但针对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条款却不完善,很容易产生利用法规漏洞谋取利益的道德风险。在不了解对方法律环境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贸易纠纷,国际惯例只起到指导作用,当和一国法律冲突时,将极不利于纠纷的解决,这将直接影响融资资金的安全回收。

  

外部环境风险

  

供应链中企业的运营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还受国际市场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供应链经营中面对的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如国家政局不稳定、经济波动、外汇管制等都可能是危及国际贸易融资安全的风险来源,而且风险具有动态性而不易控制。环境变化会使供应链整体经营风险增加,跨国投资的供应链更易受投资当地贸易政策及经济发展调控政策的影响。因而银行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导致的风险。

  

应对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措施

  

严格供应链准入体系管理,加强跨境授信企业的资信调查。

  

银行应对供应链及融资企业进行严格准入评估,对经营稳定,贸易背景真实,货物流或应收款可控的企业链群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此外,银行应适度控制供应链的长度,尽量选择与核心企业具有直接供需关系和贸易直接往来的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以能更好地控制供应链间的资金和信息。同时银行应利用海外机构等各种境外渠道,对供应链境外企业信息进行调查了解,做好供应链授信前资信调查工作,防范企业的信用风险。

  

合理运用国际贸易中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金融资产安全

  

商业银行的法律部门应认真研究融资产品在跨境贸易中的各种适用问题,应完善和发展与供应链金融相配套的业务性规定,包括对供应链准入规定、行业管理办法以及业务操作指南等。建立专门地法律力量应对诉讼或协调各种法律事务,加强对违约事件资产的控制效力,从而有效保护银行的资产不受侵害。

  

建立联合授信审批制度

  

为适应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复杂的授信需要,银行应将目前单一客户授信、集团授信、金融机构授信、跨国公司授信等授信要求整合到对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授信的统一要求之下,建立体系化的联合授信审批制度,改变目前不考虑供应链上其他企业的资信情况,用核心企业授信替代整个供应链授信的现状以及授信中忽视供应链的实际交易状况,以实现对供应链上企业信用整合和信用再造。

  

加强市场信息研究以制定合理的信贷引导政策

  

开展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时,面对国际国内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风险,商业银行只有投入人员和技术力量,加强对市场信息的研究,尤其是需要对融资主体涉及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很好的研究与总结,为业务部门和授信部门的决策提供资讯参考,以便制定恰当的信贷政策引导开展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业务。


本文来源于迈科咨询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