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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互联网金融20条”(附全文及解读)

时间: 2014-08-07 21:59:41 来源: 自贸直通车  网友评论 0
  • 互联网金融热度爆棚,上海也坐不住了。上海今天公布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政府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

P2P风险猛如虎。”

“草根的互联网金融是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希望。”

“只有在互联网金融上,上海和其他老牌国际金融中心站在同一起跑线。”

 

……


互联网金融热度爆棚,上海也坐不住了。上海今天公布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政府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直通车观察员第一时间获得正式版《意见》,并请政府权威人士进行解答。下面奉上干货,给各位解渴。

 

《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上海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努力把本市建成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高地,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意见》共20条,内容涵盖了本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工作机制、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营造,以及上海在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防控相关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的打算和举措。《意见》为上海互联网金融发展定下“基调”: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坚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这一《意见》明确,将加大政策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其中提到,“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

 

上海还将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将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予以重点支持。

 

另外,上海也将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的助推作用,探索设立主要投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同时,上海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也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

 

与传统企业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更看重发展环境和基础建设。这点上,上海将不遗余力。例如,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享受本市人才引进政策,在居住证入沪手续办理方面提供便利。又如,完善配套支持体系,鼓励构建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大数据挖掘、信息安全维护等基础服务的机构,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此外,还将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见》,也为风险防控划定了底线,强调将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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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解读、问答和原文

互联网金融“若干意见”之深度分析

权威部门解答《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问题

《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互联网金融“若干意见”之深度分析

上海亮招:用互联网思维发展互联网金融

 

面对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态势,上海也坐不住了。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首个省级地方政府“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响亮提出“努力建成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高地”。

 

上海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状况如何?在与全球各大金融中心竞逐的过程中,上海能否凭借互联网金融“弯道超车”?对于那些未知的风险,上海又该织出怎样的防护网?

 

>>扶持措施不再撒资金,首尝“互联网思维”

 

作为一个扶持、促进产业发展的文件,此次上海出台《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是一股脑儿撒资金,或是用优惠措施拔苗助长。这一次,《意见》是运用“互联网思维”,为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提供真正需要的支持。

 

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于很多传统企业,有关部门在调查和征询意见建议中发现,他们最在意的,不是地方政府能给出多少财税政策,而是更关注人才、征信、创新容忍度等行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有了基础设施和环境,他们可以借助强大的互联网特点,实现相对低成本的惊人高成长。

 

因此,上海此次采取因势利导,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生长、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下功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化人才环境,在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方面下功夫,达到要求的高级人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说白了,互联网人才已经成为上海紧缺急需人才,可以和那些高大上的生化金融博士一样,享受各类人才政策。

 

优化创新环境,加强行业研究、支持金融创新方面下功夫,比如,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高校开展互联网金融产业理论、标准、技术等领域研究;也支持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开设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论坛,而且,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还可以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

 

优化征信环境,建设互联网金融征信平台,促进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互动共用,推动解决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过去互联网金融企业长期叫嚷的无法与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连接等问题,将得到突破。

 

优化配套环境,搭建平台,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与持牌金融机构、信息技术企业深化合作;包括资金存款、渠道营销、风控外包等,支持设立和发展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等基础业务机构,这有望在上海形成互联网金融一条龙产业链。

 

优化法治环境,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探索形成更有针对性、适应性的行业纠纷解决机制。这一点,也是至关重要的互联网创业环境。

 

同时,上海格外强调用尊重市场规律,利用市场的力量、鼓励创新的办法,让优秀的互联网金融种子企业自由生长。

 

据悉,上海发展互联网金融,明确鼓励各类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自主创新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及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培育形成核心竞争优势。

 

>>高度重视风险防范,设立风控底线

 

谈“互联网金融”色变,其实担心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潜藏的风险。而上海出台正式《意见》、力促互联网金融发展,一条底线是“规范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确实带来一些风险,为此,上海在研究出台《意见》时,也提出:发展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注意趋利避害,加强金融风险防范,要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避免出现颠覆性的安全问题。

 

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互联网金融至少有几方面的风险不容忽视。首先,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资金流动多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不受法定存款准备金约束,互联网金融平台往往难以或不去审查资金流向,可能影响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而互联网模式使金融风险更易于传播、扩散,处理不当极易影响地区、行业金融安全稳定。同时,资金安全风险也亟待重视。P2P行业卷款潜逃、提现困难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二维码支付等移动支付的安全性、集中赎回情形下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等,也已引发广泛讨论。

 

另外还有法律合规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不少经营活动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套现、虚假宣传或洗钱犯罪等违法违规情形。以及信用体系风险,在我国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多数互联网金融企业尚不能接入征信系统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领域授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管控,同时也将增加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审查难度。此外,还有信息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传播的特点,加之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技术实力有限、信息安全保护不力,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被黑、正常经营难以持续,以及企业数据与客户信息泄露等信息安全事件已时有发生。

 

只有控住风险,大力发展才有底气。鉴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考虑到现阶段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划分,此次上海出台《意见》明确,强化风险防控,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上海将积极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活动、恶意欺诈、虚假广告、违规交易、买卖客户信息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政策“红线”,提升自身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支持开展行业自律与第三方监测评估,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预警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机制。另外,投资者教育也少不了,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及产品认知、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上海意在弯道超车,反超其他国际金融中心

 

归根到底,从定义看,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

 

对于现有的金融体系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种有效的补充和完善。某种程度上说,打着“草根金融”名号叫板传统大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也借助互联网“以众对众”的特点,实现了普惠金融,缓解了一些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金融资讯与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掘加工,网络融资与网络融资中介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

 

不同于传统金融业与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的金融中心存在明显差距的状况,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我国与发达经济体几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因为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大用户及市场基础,互联网金融的发育、成长,在我国甚至更快一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或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让上海在“弯道超车”,成为新金融领域全球的金融新高地。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条本质要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也没有改变。在赶超国际上其他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上海大力吸引集聚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人才,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创业,也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市重点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应当有助于提升金融业的服务广度和深度,为中小微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更加多样、灵活的金融服务;应当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能级。”



❷《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问答

上海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若干意见》发布施行有关问题回答提问

 

问:上海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现状如何?

 

答:上海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产生与发展较早,目前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业态门类相对齐全。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金融资讯服务、网络融资中介等业态均有不同程度发展。

 

二是发展水平总体较高。第三方支付领域60%左右的业务量、54家企业汇集上海;东方财富、诺亚财富、好买基金等企业首批获得基金销售牌照并开展网上销售;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相对活跃的P2P网络融资中介平台已有80余家、贷款余额近百亿元,在国内市场占比居于前列。

 

三是部分领域相对薄弱。国内电子商务(主要是B2C)领域龙头企业多不在上海,上海在电商金融方面缺少大平台的优势;同时,金融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等基础支撑领域的大型专业机构发展也相对滞后。

 

四是局部风险已有显现。在与资金融通、支付相关的领域,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恶意骗款等欺诈风险、集中违约等信用风险不容忽视。去年末以来,上海也已出现个别P2P网贷平台提现困难或实际控制人卷款潜逃等风险事件。

 

问:上海为什么要在近期出台《若干意见》?

 

答:主要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第一,互联网金融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它有助于为中小微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更加多样、灵活的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能级;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集聚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第二,出台政策意见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有助于上海吸引、集聚和培育一批业内重要机构和人才,保持并提升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领先地位,建设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地。第三,目前国家层面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管理框架已基本明确,此时出台相关政策,可以及时、主动对接国家层面管理要求,引导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问:《若干意见》的起草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若干意见》的起草过程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若干意见》意见起草前后,多次听取了相关互联网金融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和想法,注重结合行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企业经营中的突出困难提出政策措施;二是尊重市场规律。在支持政策方面,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直接干预,着力营造发展环境、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在风险防范方面,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第三方监测评估等市场机制的调节、引导作用。三是注重整合资源。一方面,注重整合市级层面相关部门既有的专项资金、政策资源,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支持重点区(县)、园区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引导、支持政策措施。四是强调底线思维。一方面强调要增强容忍度、鼓励金融创新;另一方面,重视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控金融风险,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避免出现颠覆性的安全问题。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答:《若干意见》共五部分,20条。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本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主要明确了本市促进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第三部分,主要从人才培育、研究创新、信用体系、配套支持、法治环境等几方面,突出强调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第四部分,主要明确了本市在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防控相关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的打算和举措;第五部分,主要是明确了本市相关部门、中央在沪监管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

 

问:上海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当前上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一是要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申请各类金融业务许可、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条件;二是要充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专项资金和政策资源,将相关互联网金融业态和企业纳入政策重点支持的领域;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类政策性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互联网金融企业,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四是要鼓励、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在沪设立相关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五是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园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

 

问:上海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讨论不少,至少以下几方面的风险不容忽视。一是金融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资金流动多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不受法定存款准备金约束;互联网金融平台往往难以或不去审查资金流向,可能影响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互联网模式使金融风险更易于传播、扩散,处理不当极易影响地区、行业金融安全稳定。二是法律合规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不少经营活动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套现、虚假宣传或洗钱犯罪等违法违规情形。三是资金安全风险。P2P行业卷款潜逃、提现困难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二维码支付等移动支付的安全性、集中赎回情形下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等,也已引发广泛讨论。四是信用体系风险。在我国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多数互联网金融企业尚不能接入征信系统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领域授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管控,同时也将增加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审查难度。五是信息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传播的特点,加之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技术实力有限、信息安全保护不力,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被黑、正常经营难以持续,以及企业数据与客户信息泄露等信息安全事件已时有发生。

 

鉴于互联网金融的上述风险,考虑到现阶段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划分,《若干意见》明确,在强化风险防控,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上海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积极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活动、恶意欺诈、虚假广告、违规交易、买卖客户信息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政策"红线",持续提升自身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要支持开展行业自律与第三方监测评估,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工作机制;四是要健全预警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机制;五是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及产品认知、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问:上海近期在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或打算?

 

答:近期上海在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和打算:


一是着力吸引集聚重点机构。去年以来,国内首家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众安在线保险已落户上海。百度、京东、唯品会等大型电商平台也纷纷在沪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机构。下一阶段上海还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二是支持上海资信公司等征信服务机构,加快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解决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


三是注重整合现有的资金、政策资源,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市发改委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上海市创新型新兴服务业示范企业评选过程中,已将互联网金融作为三大主要领域之一;市经信委管理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也对互联网金融产业进行了重点支持。


四是注重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协调推动解决。如推动有关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与P2P网络融资中介企业探索开展客户资金存管(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协调支持部分规范经营、风险可控的企业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等。


五是重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支持网络借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等自律组织出台行业准入标准,开展行业自律活动。下一阶段将适时推动组建互联网金融协会,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化、专业化、阳光化发展。六是浦东、黄浦、嘉定、宝山等区积极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着力建设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园区(基地),大力吸引、支持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创新发展。

 

 

❸《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其表现形式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金融资讯与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掘加工,网络融资与网络融资中介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为把本市建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地,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就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四个坚持


(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互联网金融为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导向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多样、灵活的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领域融合发展,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

(二)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持牌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在细分领域和行业解决方案方面做专、做深、做精、做细,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持续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三)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完善行业基础设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加强人才培育、研究创新、信用体系、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妥善处理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有序竞争、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促进集聚发展

(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本市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或以互联网业务为主要服务领域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申请有关金融业务许可或进行有关金融业务备案,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

(六)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方面认定,按照规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七)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的助推作用,探索设立主要投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鼓励各类机构投资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八)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持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广度、深度和能级。对持牌金融机构在沪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市、区县两级政府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九)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建设有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对优秀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市、区县两级政府可给予一定支持。

三、加强基础建设,营造发展环境

(十)吸引集聚互联网金融人才。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享受本市人才引进政策,在居住证等入沪手续办理方面提供便利。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申报本市有关高级人才项目。支持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人才培训,探索开展从业人员资质认证,对有关培训认证费用可给予适当补贴。

(十一)鼓励互联网金融领域研究创新。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持牌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互联网金融产业理论、标准、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研究。支持设立专业化的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论坛。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成果,支持申报本市金融创新奖。

(十二)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充分利用各类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查询和使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加强信用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专业信用服务的机构,可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支持。支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合作,促进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互动共用。

(十三)完善配套支持体系。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客户资金存管(监管)、渠道营销、风控外包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构建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促进信息技术手段与金融业务的融合运用。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大数据挖掘、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外包、信息安全维护等基础服务的机构,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十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的作用,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特点,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强化风险防控,引导规范发展

(十五)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本市金融稳定例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犯罪、恶意欺诈、虚假广告、违规交易、买卖客户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六)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政策红线,健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客户资金存管(监管)、做实各类准备金账户,切实提升自身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对企业金融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十七)支持开展行业自律与第三方监测评估。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联盟,制定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加强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探索对有关领域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工作机制。

(十八)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探索建立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支付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制度、技术规范及标准体系。加强相关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完善本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体系。

(十九)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互联网金融适当性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及产品认知、风险识别能力。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投诉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五、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

(二十)健全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由本市相关部门、中央在沪监管单位参与,建立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跟踪分析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先行先试政策,研究确定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日常事务由市金融办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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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自贸直通车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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