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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堪称“停牌劳模”

时间: 2012-12-12 21:23:47 来源: 东方财富网  网友评论 0
  • 中国股市在停牌方面登峰造极,称得上 “停牌劳模”了。“举一反三”,将停牌与效率的反思进行到底,切实回到投资者而不单单是监管者的立场,来权衡停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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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股市在停牌方面登峰造极,称得上 “停牌劳模”了。停牌过多和过滥,不仅是对投资者权利的粗暴干涉,同样也有损市场的效率。

  深交所最近取消了股票异动交易临时停牌。不过,深交所包括上交所还有不少名目繁多的停牌和临时停牌规定,尤其是今年新出的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这些直接干预市场交易行为的行政暴力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值得商榷。

  深交所取消股票异动交易临时停牌有一个说法,说是“为了提高市场效率”。确实,现在的市场低迷之极,确实已经到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和无法无动于衷的地步。不过,临到事急才想到抱佛脚,早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当初动不动就祭起停牌和临时停牌之法器时,就只有张扬行政干预权力的痛快,却一点也不曾顾及对市场效率有没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呢?

  尽管全世界的股市都有停牌机制,但是,没有哪一家会像中国股市如此的名目之多,次数之频繁。据十年前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当时每家上市公司年内所发生的停牌次数就已经达到9.1992次,是国际平均停牌频率的348倍。加上层出不穷的临时停牌,如今的中国股市在停牌方面的登峰造极,真的该称得上“停牌劳模”了。

  中国式的停牌与国外的大相径庭,不仅表现在停牌次数的过于频繁,更重要的是停牌理念的落后。我国上市公司停牌基本上是由交易所来规定和管制的,重形式而轻实质,交易所不厌其烦地规定了需要停牌的条件以及停牌的时间,上市公司则自动对号入座,不管公布所公告的消息是否真正会导致股价的异动,或所发生的股价异动是否确实存在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实质性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价格操作行为,为停牌而停牌的现象甚为普遍。而国外通行的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发生需要公告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会先向保荐人和做市商进行咨询,确信所要公布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交易的异常波动才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交易所只是进行实时监督并保持最终裁决权。例行停牌由此而大为减少。

  今年3月出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停牌制度”,其实堪称“为监管而监管”的典范。郭树清不过只是建议小投资者不参与首日炒新,而深交所却全然不顾原来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停限制的规定,悍然出重拳对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或者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的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点57分等严厉的措施。这种明显带有长官意志烙印的所谓新政,其实并没有涉及一级市场圈钱、二级市场买套的制度性弊端,反而还要单方面限制二级市场投资者赚取市场差价的机会和空间,这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证券法》明确规定: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而目前的临时停牌所指的异常交易,至少从各大交易所迄今为止的临时停牌、禁炒和特停所涉及对象的情况来看,大多并不属于“突发性事件”的范畴,也未必严重到足以需要行政管制的程度。如果仅仅是为了向投资者警示风险,现代技术完全可以提供类似于熔断机制那样更多可供选择的市场化手段,有什么必要如此朝令夕改,出尔反尔,说翻脸就翻脸,并且一出手就是一记置人于死地的行政重拳呢?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停牌过多和过滥,不仅是对投资者权利的粗暴干涉,同样也有损市场的效率。对此,深交所用取消股票异动交易停牌的具体行动,表明其至少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点。但仅此而已显然是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举一反三”,将停牌与效率的反思进行到底,切实回到投资者而不单单是监管者的立场,来权衡停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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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黄湘源 (责任编辑:丁麒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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