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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时间: 2015-08-26 08:47:21 来源: 政策研究与咨询  网友评论 0
  •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各省市均发布促进各类加快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政策,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开启绿色通道,采用审核前置、一窗通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小型微利企业汇算退税办理进度;云南省7月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促销降本、优化财税政策、实行社保优惠等19条措施。以下是政商汇总结各大省市重点改革调整政策: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各省市均发布促进各类加快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政策,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开启绿色通道,采用审核前置、一窗通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小型微利企业汇算退税办理进度;云南省7月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促销降本、优化财税政策、实行社保优惠等19条措施。以下是政商汇总结各大省市重点改革调整政策:



安徽调整省级涉企收费清单 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11亿 

  6月30日,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首次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相关内容。

  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一是取消或停征3项,新增11项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三是取消4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省级涉企收费清单调整后,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170项减少到167项,同时,还有多项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1亿元。下一步,各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也将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云南:小微企业有了“家” 
  云南省小微企业联合会在昆明成立,54家小微企业代表成为首批会员,并选举产生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这54家小微企业覆盖了科技、生态、食品、服务等行业。云南省小微企业联合会将创办会刊、网站等,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和引进新技术提供服务。

  近年来,小微企业在带动就业、创造财税收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面临着抗风险能力弱、发展举步维艰等困难。云南省小微企业联合会的宗旨即为团结全省小微企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提高小微企业竞争力、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新版上线 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新版发布暨省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新版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将面向企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条龙服务。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注重线上线下的互动,线上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迅速通过在线服务、电话和服务机构网页找到相关的服务平台近期动态和活动预告,线下通过丰富的活动,对接需求,进而增进产业链间企业的粘度,更加突出了服务特色。

  作为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自2013年建成以来,形成了以省枢纽平台为龙头,市(地)窗口平台为骨干,产业集群平台为基础的网络体系,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平台的服务受益。到目前,入驻“平台网络”的服务机构881家,提供各类服务资源1313个,开展政策宣讲、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人员培训、信息化体验、融资服务等各类服务活动1504期,服务企业44857户,服务人数99039人次,服务业绩在全国名列前茅。
辽宁4408万元退税优惠扶持小微企业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企业,辽宁省国税局发布加快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工作进度文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开启绿色通道,采用审核前置、一窗通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小型微利企业汇算退税办理进度。截至6月15日,共为11802户小微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退税4408万元。

  快速办结汇算清缴退税打通了小微企业年度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环节,辽宁省采取三项具体措施,实现了小微企业汇算退税面达到了100%。一是建账管理。为充分应用税收大数据资源,自行开发应用软件系统,建立了全省小微企业信息管理跟踪台账,随时掌握小微企业汇算清缴退税信息,做到信息有据可查,备用;二是积极宣传。统一制定发布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全省纳税人享有的申请退税权利,挨户确认,无一错漏,确保每个小微企业都能够及时办理并拿到退税;三是部门联动。辽宁省国税系统各级相关部门依据规定流程,严格案头审核,执行信息监控程序,发现问题随时督导。各办税服务厅等部门办理退税时限由原来的10天缩短至3天。
安徽:小微企业出口享政府补贴

  从7月1日起,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内的小微出口企业,安徽省政府将按其向出口信用险承办机构应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给予70%的补贴。

  据安徽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为了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贸易促进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而出台的新政策。对于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内的小微出口企业,按其向出口信用险承办机构应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给予70%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出口企业,其向出口信用险承办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时,原则上仅需差额缴纳自付部分,即应缴保费的30%。

  安徽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出口信用险承办机构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险业务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直补规定的,70%的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有关承保机构账户。对不符合直补规定的,实行企业先缴后补。具体补贴方式是,对小微企业投保的承保费率不超过0.32%,且年度保险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短期出口信用险,直接适用差额缴费方式。对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业务,但承保费率超过0.32%,或年度保险金额超过300万美元部分,实行企业先行缴费,经审核后补贴企业。

  该项补贴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各出口信用险承办机构须将公司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险产品情况及今年上半年承保的采取差额缴费方式,但承保费率或者年度承保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承保业务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江苏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试点启动

  7月,江苏省经信委和南京市经信委共同召开江苏(南京)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试点工作布置会,标志着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试点,顺应了“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是政府服务企业的新模式,是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新变革,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行动。希望南京市坚持普惠制原则,抓好绩效评估,培育骨干信息化服务平台,做好经验总结,为在全省推广打下基础。

  南京市首批发放服务券1000张,每张面值1万元。初创型、小微型、专精特新型企业可自主申请服务券,每家企业申领1张。采用“政府补一点、服务商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模式,首批服务券将拉动信息化消费3000万元以上,既提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又减轻企业成本压力,还为服务商培育了市场需求。服务券省去了企业项目申报环节,也便于好的政策及时惠及企业。

  全省首批遴选了10家信息化服务商,提供ERP应用、客户关系管理、工业设计、智能制造、移动电子商务等产品和服务,企业可自主“点菜”,服务商让利、服务券抵扣后的差额部分由企业支付。

海南地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我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经济成长,是当前经济形势的新常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促进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海南地税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政策落地,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以来,我省地税管辖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各类税款4.54亿元,惠及23.2万户纳税人。

  促进税收优惠全覆盖

  海南地税在核心税费征管系统中开发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自动锁定”功能,现阶段我省地税管辖的所有企业只要进行申报,提供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相关信息,税收征管系统就可自行识别该企业是否符合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动给予税收优惠,无须任何额外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就能高效、便捷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系统功能开发,实现所有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均不征收营业税。

实现小微企业信息共享

  海南地税抽调自行培养的领军人才专门负责小微企业专项工作。首先,做好信息化建设的开发协调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各项功能始终和国家最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相符合。自小微企业工作专岗运作以来,累计提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功能修正需求40项,提出小微企业所得税监控分析开发及修正需求30项。其次,做好应享受未享受企业的数据抽取和任务推送工作,力争受惠面达到100%,目前已累计向各级地税机关推送补充申报任务10次。第三,做好政策落实情况的数据分析,与财政、工信、工商等政府部门和单位进行对接,及时共享信息,携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力求政策宣传家喻户晓

  海南地税通过网络、报纸、广播、微信、微博、办税大厅等多渠道、大范围宣传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使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人心。在海南地税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题”,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信息25条。同时,还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以“一问一答”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截止目前,已发布小微企业“一问一答”信息35条,并将其编印成宣传册发放给纳税人,累计发放3万余册。还特地制作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动漫宣传片,在全省地税各办税服务厅、各港口码头及火车站、各住宅小区电梯口的相关电子宣传屏循环播放,使纳税人更容易、更方便获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信息。

  为“小微”提供个性化服务

  由于错误填报、硬件故障等问题影响,小微企业纳税人中仍有可能存在极个别应享受而未享受优惠的个例情况。为使这部分纳税人也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海南地税专门下发文件对应享受未享受优惠的纳税人补充申报工作进行部署,规定由省局业务处室实时监控小微企业的受惠情况,将应享受未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名单推送至各基层税务机关,责成各级地税机关主动联系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做好纳税人的补充申报工作,并将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和执法督察范围,与绩效管理考核挂钩。同时,加强信息管税服务,开发小微企业所得税监控分析统计模块,让各基层税务机关可以直观方便地监测到所管辖的小微企业受惠情况,不再需要省局推送任务,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广西地税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广西地税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该局一是认真做好小微企业的统计和测算,全面掌握符合享受条件的小微企业户数、占比、减免额度、所属行业等信息,重点梳理和提取上年度累计利润额在10-2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名单,对上半年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纳税人,逐户核实已申报企业所得税,及时跟进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款缴纳情况,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面全覆盖。二是大力简化办税流程、精减报送材料,管理方式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检查,对符合免征营业税的纳税人和符合条件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自动享受优惠政策,不再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三是积极利用自治区、市两级地税官网,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广西地税公众微信号、QQ群以及新闻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培训班对历年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面对面辅导;对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但未实际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逐户发放税务事项通知。四是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解决基层税务机关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2015年上半年,广西地税局共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5.2亿元,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的红利,有力地激发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

山西省工商联联合国税等四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7月,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局四部门召开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四部门《关于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意见》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局四部门成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席会议领导组和办公室,领导组组长和成员由四部门领导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四部门相应处室负责人担任。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席会议领导组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按季召开,每季度首月由办公室主任召集。

  二、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局四部门门户网站互设链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三、四部门通过“进园区”、“下企业”、“入商会”及开展“税收宣传月”、“晋商大讲堂”等方式,联合开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宣传解读。

  四、四部门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各级工商联、中小企业局联系企业职能,发挥各类商协会组织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新成立小微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解决新设小微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帮扶其度过初创期风险。

  五、四部门组成联合督导调研组,开展落实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督导调研。同时,组织开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让小微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六、四部门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家法治精神培训和法律援助,提高小微企业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素质,让企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最大限度防范企业决策和经营风险。

云南出台19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措施、改善环境、提振信心、释放活力,帮助民营经济走出困境、不断发展壮大,云南省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促销降本、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财税政策、实行社保优惠等19条措施,具体包括对重点民企将“一企一策”实施金融帮扶、解决民营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

  根据该《意见》,对在转型升级中出现暂时性资金紧张、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重点民营企业,云南各级政府将积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金融帮扶,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停贷造成企业资金断裂。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不良率容忍度可比一般贷款不良率高出3个百分点。

  该《意见》还提出,云南将支持创办小微企业,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鼓励民间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水利工程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依规办医,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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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政策研究与咨询 作者: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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