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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应有不同融资手段

时间: 2013-08-08 17:09:07 来源: 证券日报  网友评论 0
  • 7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至于债券融资,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而且中小企业往往达不到债券发行额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要通过债券融资几乎没有可能。

  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市场投融资渠道,实现市场资金自由流通、各取所需

  于海霞

  创业板指数自去年12月份以来,已经翻了一倍多,引起资本市场广泛关注。那么,创业板为中小企业发展能提供哪些方面的助益呢?在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如何选择融资手段呢?

  7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日前,证监会发言人在回应如何“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的问题时表示,总体思路是在符合法规的基础上,在保持创业板板块特色的同时,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提高创业板对企业业绩暂时波动的容忍度,使创业板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财务条件。而证监会于2009年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发行人的财务要求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在这两套标准中,由于第二套标准对利润要求低,投行会认为风险比较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依据第二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几乎没有,大家都选择遵循“连续盈利且持续增长”的这一较高的标准。但在经济波动时期,企业很难不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加之创业板公司由于规模较小,行业非常细分,抗风险能力低,遇到经济下行时更加容易受到影响,很难实现连续盈利且持续增长。

  但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固有的特点,偿债能力弱、财务规范性差、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等,这是这类企业固有的特性,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要么改变现有金融市场属性来迎合中小企业的发展,要么按照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在不同阶段辅以不同的融资手段,笔者认为后者更为可行,而前者在某种程度上违背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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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于海霞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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