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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中小企业融资金桥

时间: 2011-12-26 13:50:00 来源: 长春日报  网友评论 0
  • 12年来,长春担保业有效解决了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放大了信用倍数,保障了放贷资金的安全,起到了枢纽、疏通、链接、杠杆的作用。担保业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有效降低了银行的不良贷款、营销成本,弥补了贷款企业抵押不足,促使银行不断放大授信额度,与担保机构平等对话、互信互利,形成了银企保三方共赢的“金三角”局面,担保业已经成为银行业最忠诚、最可靠、最放心的合作伙伴。
  12年来,长春担保业有效解决了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放大了信用倍数,保障了放贷资金的安全,起到了枢纽、疏通、链接、杠杆的作用。担保业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有效降低了银行的不良贷款、营销成本,弥补了贷款企业抵押不足,促使银行不断放大授信额度,与担保机构平等对话、互信互利,形成了银企保三方共赢的“金三角”局面,担保业已经成为银行业最忠诚、最可靠、最放心的合作伙伴。担保机构与银行,于细微之处携手,在战略方向上志同。今天,一些有远见、有实力、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的银行家们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眼中的担保机构,他们心中担保的魅力以及合作的前景。

  国开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白洪义:

  银保联合助中小企业成长

  注资增信促长春担保腾飞

  国家开发银行最初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正值吉林省银根紧缩时期,长春市各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惜贷”,减少投放甚至不投放,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立足于市场的真实有效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开行融资优势及担保机构增信优势,与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众多域内担保机构密切合作,以创新的机制和批发的模式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统贷模式”、“园区模式”及“万民创业小额贷款”等多种特色贷款模式,为长春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单笔3000万元以下、期限5年以内的贷款支持,解决其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其中,“万民创业小额贷款”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2011年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

  与各家担保机构合作以来,省开行累计以12亿元贷款资金有效支持了长春市、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农安县等5个市(县)及“长春君子兰产业园区”共800余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和间接安置城市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1万余人,累计实现产值34亿元,创造税收近4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长春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此外,为进一步缓解长春地区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有效发挥担保机构的增信和资金撬动作用,促进长春担保业进一步做强做大,省开行于2005年为长春担保公司、九台担保公司及双阳担保公司量身打造了5.8亿元的软贷款用于补充资本金。在开行软贷款资金的支持下,上述担保机构资产规模、资本金实力及担保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知名度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建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杨铁军:

  用资金杠杆撬动地方经济跃升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各家金融机构一直在寻求破解的课题。建行通过与省内综合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借助银保联动,双方均在各自领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优势,通过引入货押、账押、权属清晰的固定资产协议押等灵活的反担保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轻资产类中小企业抵押不足的现实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缓解。

  在与各家担保公司开展深度合作的过程中,银保双方在市场拓展、风险控制、新产品创新等方面基本实现了资源共享,特别是在营销环节,银保间互相进行客户推荐、共同组成营销团队、同步进行融资方案设计的联动模式,不仅有效降低了营销成本,也极大地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在融资审批环节,双方的独立评审机制,等于为融资业务搭建了两道风险屏障,所以银保之间合作的贷款质量普遍较高。

  基于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局限性,引入担保机构,无疑成为银行和企业结为合作伙伴的必然途径。银保合作,在采取优势互补基础上,其本质属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此,随着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及规范担保业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银行与担保公司就小企业融资领域合作的空间必然会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合作前景会日益广阔。

  交行吉林省分行行长助理刘清军:

  探寻银企保三方共赢合作模式

  基于收费水平、抵押物、中小企业的可接受程度,交行从银、企、保三方共赢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确定授信方案。早在2002年交行与长春市担保公司合作之初就约定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银行的贷款利率与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率)不超过8.6%,而当时很多银行的贷款利率都在9%以上。

  依据这一宗旨,交行与市担保公司的合作融资业务,在收费水平、抵押物的把握等方面,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可接受程度,因此得到广大中小企业以更大的诚信度来配合。

  对那些尚不符合银行直接放贷条件,但却有着良好发展前景并具备一定反担保能力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如其持有的玉米、化肥、钢材等大宗商品变现能力较强,是很好的抵押物但银行受制于各种规定,无法有效监控抵押资产,这时即可通过与担保机构共同研究监管模式来解决担保问题。目前已经实现了省内一大批粮食批发企业、钢材经销企业通过专业担保公司的介入与各银行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的业务模式。

  如何能够三方共赢?交行总结出三条经验:一是坚持各自“独立审贷”,双方责任明确,相互把关,取长补短,弱化风险。二是相互理解,共同发展。交行在合作之初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存入不低于20%的保证金以弱化风险,这时更多的是专业担保机构对银行制度的理解;而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深入,人员和信贷文化相互融通,交行又主动降低保证金比例,支持专业担保机构做大规模,实现共同发展。三是形成共识,“好客户是管出来的”。特别在贷后管理方面,银保双方相互配合、互通有无,在对企业的规范管理上步调一致,极大地降低了业务风险。

  吉林银行副行长胡斌:

  地方银保携手破解融资难题

  近年来,吉林银行建立和完善了担保机构入围认证制度,积极与我省、市、县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民营担保机构扩大业务合作渠道,坚持“严格准入、名单管理、择优增补、动态监测、定期评审、适时淘汰”的原则,与资金实力强、资信状况优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以破解企业因担保不足而造成的融资难题,积极支持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吉林银行与吉林省工信厅及各级担保机构合作,开发“万民创业”贷款,贯彻我省富民强省战略,支持我省个人成功创业。吉林银行先后与双阳区宏源担保公司支持当地鹿业、种子产业的发展,累计发放贷款3.38亿元;与吉林省北方汽车产业担保公司合作,累计发放贷款1.2亿元;与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1.56亿元。截至2011年6月末,吉林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3.9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总额达37.45亿元。

  去年,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今年,吉林省又出台了实施细则,这标志着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逐步迈入规范化、良性化的重要阶段。吉林省政府也在不断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担保机构资本补偿机制、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担保机构业务管理,这让我们银行业看到了与担保业更深层次合作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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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春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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