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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认为,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促进增长、增加就业、扩大出口、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小企业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的坚实基础。尤其在就业方面,中小企业解决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因而,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要保持广大中小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市场稳定性较差,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市场风险高,一般的大银行存在“惜贷”现象。同时,我国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基本上完全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重大轻小”、“嫌贫爱富”、“重公轻私”,使得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中处于劣势地位。2009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7万多亿元的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8.5%。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意见》提出将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给予适度补贴;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资债券的发行规模;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让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通过有效的财税政策引导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民建中央建议:
一、进行银行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借鉴我国村镇银行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中小银行。引入民间资本稳步发展社区银行,完善与中小企业规模结构和所有制形式相适应的多层次银行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减少民间借贷“体外循环”的风险、解决基层金融空洞化等问题的有效途径。社区银行扎根当地,能够减少信息、谈判和监督成本,解决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顽疾。
当前,要尽快给予社区银行“准生证”,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及政策措施。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积极推进社区银行间的合理竞争,鼓励经营状况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向社区银行转变。可以借鉴我国村镇银行的模式,优先在高新技术开发区鼓励民间资本试办社区银行,化解科技型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引入民营机制,发展由民间资本参与的社区银行,使民间资金通过市场化的配置彻底走向阳光化,从制度上缓解中小企业创业融资难问题。
二、完善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允许贷款坏账的税收抵免,降低小企业贷款成本和风险,增强银行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中小企业融资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要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融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要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要尽快落实《意见》,在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要加大对银行中小企业融资的考核力度,实现中小企业授信额度与经济贡献相匹配、融资规模与融资需求相适应、中小企业信贷增速与全部贷款增速相一致。尽快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并可尝试中小企业贴息贷款招标、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营业税减免、所得税调减、允许中小企业融资的利率浮动上限提高、允许贷款坏账的税收抵免等举措,直接降低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和风险,提高贷款收益。要落实“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模式、贷款技术和融资产品,落实《意见》中提出的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要对中小企业重新进行界定划分,融资统计中中型企业与小企业要分开统计,切实将融资优惠政策落实到小企业上。
三、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逐步放大担保倍率,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功能,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进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不发达、企业寻保难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之一。要加快研究制定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多层次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第一层次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不以赢利为目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第二层次是商业性担保体系,实行商业化运作,坚持按市场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第三层次是互助型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商会或协会在信用联保中的重要作用。要落实《意见》中提出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税收和综合服务政策,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再担保资金规模,实行担保风险补偿、准备金提取、代偿损失税前扣除、免征营业税、担保奖励等财税政策,提高商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积极性。
要加强信用担保的日常监管,推进信用担保协会自律,建立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逐步放大担保倍率,基于资信等级、风险控制能力等考核指标,对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差别化的担保倍率。要鼓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开展担保模式创新和担保品种创新,增加长期担保业务,满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多样化需求。要规范各层次担保机构资金及担保基金的运用,实现资本金的保值增值。要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对阿里巴巴网络联保等新型的融资模式予以支持和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信用实现网络化融资。
四、要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规划建设场外交易市场,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培育天使投资,扩大债券融资方式,拓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融资结构失衡,间接融资比例过高,资本市场发展不足。要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完善和壮大创业板市场的同时,规划建设场外交易市场,尽快完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和产权交易市场,以满足大量无法上市的企业的需求,使具有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
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方式,改变我国由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比例严重过高的局面,让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要壮大风险投资事业,拓宽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让保险资金、银行资金、社会资本都可以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使其拥有一个新的资金汇聚渠道。要鼓励发展民间天使投资,构建天使投资与创业企业的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在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家等先富人群加入天使投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