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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不应成三角债牺牲品

时间: 2009-03-13 17:26:02 来源: 在线国际商报  网友评论 0
  •  上世纪90年代初,“下海”如火如荼时,企业与“三角债”不期而遇。大潮过后,沙滩上发现了大批被“三角债”淹死的下海者。在国内企业资金链普遍紧张的今天,“三角债”对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的中小企业杀伤力有多大,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目前新一轮投资大潮的掀起,各地普遍出现了公路建设的投资冲动。但这些冲动并不都与其实际的财力成正比。如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硬上项目,就容易出现新的三角债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纪昌对记者说。

  即使在经济上行周期,企业间的欠款问题也一直存在。经济掉头向下时,“三角债”就更为严重。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做生意时,三角债、甚至五角债的情况时有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时代集团公司总裁王小兰说,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而国有大型企业长期拖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问题更是让中小企业的处境雪上加霜。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也表示,中小企业被大型企业拖欠的比率有所上升。

  王小兰说,我国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一般占企业资产的半数以上,远高于国际上20%的平均水平。据了解,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某些通讯行业内的中小企业账款比较普遍,有的企业最高拖欠款额已经超过了企业应收账款总额的80%,最长拖欠年限超过了5年。

  王小兰认为,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期积累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和健康发展,并且进一步导致了企业间连环拖欠。此种现象反映了处于强势地位的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与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之间的不平等关系,造成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交易成本增加,加重了金融系统的恶性债务负担。

  如何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三角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说,商业银行应开发、完善应收账款质押系统。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自人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以来,截至2008年9月底,登记系统累计接受的初始登记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占比约为80%,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占比约为20%。而且,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占比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记者认为,这说明部分中小企业对于部分应收账款已经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催讨,只能贱卖、转让了事。

  王小兰建议,国资委应牵头,从通讯、铁路、电力、石油等行业着手,对国有大型企业欠款进行批次清理,对确应付款的应限定时间、限定金额、落实付款,防止其为实现零库存、绩效考评等外部评价指标而将自身的经营问题转嫁给中小企业。

  实践证明,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东西不是买卖场所等硬件措施,而是那些无形的交易规则、契约和信用原则。它们才是市场经济的真正价值所在,是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的关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孙文杰说,由于涉及农民工的利益问题,中国建筑不会拖欠应付账款,这是一个企业的诚信问题,国资委在这方面有规定。大企业承担好自身的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度过难关。

  看来,消灭“三角债”的根本原因应是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这一方面需要加强道德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把中小企业从水深火热的“三角债”中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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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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