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首页 >> 贸易风险 >> 反倾销 >> 列表

阿根廷对华聚酯纤维作出反倾销初裁

时间: 2009-09-27 11:19:51 来源: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网友评论 0
  • 2009年9月18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中国台湾的聚酯纤维和涤纶低弹丝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9年9月18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中国台湾的聚酯纤维和涤纶低弹丝作出反倾销初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涤纶低弹丝(海关编码为5402.33.00)的最低离岸出口价分别为1.85美元/千克和2美元/千克;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聚酯纤维(海关编码为5503.20.90)的最低离岸出口价均为1.55美元/千克。阿根廷取消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的涤纶低弹丝和印尼的聚酯纤维的反倾销调查。

  2008年11月12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中国台湾的聚酯纤维(包括未梳及未由其他纺线转换的聚酯不连续纤维以及非供零售用细度大于80分特小于或等于350分特的聚酯纺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33.00和5503.20.90。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作者: (责任编辑:alexmls)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