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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存在阻止外国工商业在本国市场上的竞争或者至少使得外来商品价格更加高昂,那么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国内企业能够通过提高售价应对成本的增加。政府及其政策的支持者们胜利了;他们相信他们的改善工人们的物质福祉的方法已经成功了。他们没有看到的是公众为之买单、工人们承受更高价格的负担。工会胁迫和压力造成的工资上涨也是一样。未受阻碍的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在美国比在任何其它国家—-新西兰除外—-更高。在美国,劳动的自然条件更好,资本也更加充裕;另一方面,移民受到了限制。如果美国工会试图把工资水平提高到市场水平—-这个水平与世界上其它地方相比的确很高了—-之上,同样的问题也会出现。工会的办法的当下的显而易见的失败只能通过提高价格避免,而这就要求保护。
如果美国有自由贸易,那么价格——不算运输费——不可能高出世界市场水平。被工会胁迫支付超出经营状况允许支付的工资的雇主必将限制产出并解雇工人。
如果某个行业出口部分产品,它就处于特殊地位。它无法随意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但是保护主义提供了出路。国内生产商形成卡特尔,在国内市场实行垄断价格,并且用垄断利润的一部分补贴海外底价销售造成的亏损。德国的情形尤为如此。德国由于被迫出口大部分产品,从19世纪70年代末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在社会政治(Sozialpolitik)和工会主义(trade unionism)方面远远领先所有其它国家。它的深受赞赏和深负盛名的劳工联盟(Arbeiterschutz)、社会保障和集体谈判制度能够行得通仅仅是因为受到全面保护的德国工业建立了卡特尔并且在国际市场上以比国内价格低廉得多的价格销售。霍亨措伦王朝的社会改良(”soziales Königtum der Hohenzollern”)和德国社会民主……的所谓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工人们作为消费者背负沉重的负担。卡特尔和垄断是德国干预主义的必然产物。
流行的说法错误地解释了这个事实。这些说法告诉我们,走向垄断是资本主义内在的趋势。德国的那些主张政府控制工商业的人士一再重复说,私有企业一旦放任自流脱离政府的控制就必然导致垄断,而这个内在的趋势使得人们有必要把工商业收归国有。他们无视这样的事实:卡特尔化只是因为政府和议会规定了进口关税才可能实行;法律本身命令企业家们形成卡特尔,如果他们出于自身的考虑拒绝这么做,例如钾碱企业;普鲁士政府自己作为煤矿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加入了煤炭卡特尔。
当今各国政府和各个政……都在向消费者承诺低价格的同时向生产商承诺高价格。但是由于没有哪个政府有能力使价格低于不受政府干预的竞争性市场上形成的价格,最后的结果永远只是不断上升的价格的政策。政府宣称与垄断斗争,但是它们却从不采取那个会在大多数行业里破坏垄断的基础的措施,即取消进口关税。
各国政府和议会支持垄断价格,这一点可以清楚地得到它们关于国际垄断方案的行动的佐证。如果保护性关税导致各个国家的国家卡特尔的形成,那么国际卡特尔化在许多情况下能够通过国家卡特尔之间的协议实现。这些协议还得到各国政府的另一个支持垄断的活动—-专利和赋予新发明的其它特权—-的支持。然而,在技术障碍阻碍国家卡特尔形成的领域—-农业生产几乎总是这样—-就不可能建立这样的国际协议。这时政府又干预了。两次世界大战间的历史是建立国际条约保障的限制和垄断的国家干预的公开记录。有小麦生产份额、橡胶、锡和糖的产量限制等等。当然其中大部分很快就崩溃了。但是这个失败更多地是由于政府的低效而不是由于政府对竞争性工商业的偏爱。
我们必须认识到,即使保护主义也无法使政府对工商业的干预起作用并达到其目的。它所造成的一切是或多或少地延迟干预主义的不良后果的出现。它的后果必然最终变得显而易见。通过法规或者工会压力把工薪阶层的收入提高到不受阻碍的市场决定的水平之上的做法必然迟早导致持续多年的失业,保护措施只能延迟但不能消除这个后果。但是干预主义的支持者们追求的正是这个暂时的延迟。它掩盖了他们主张的政策的无效和不当。如果他们的措施的有害后果立即出现,公众会更加迅速理解其无效性。但是由于后果延迟了,政府管制和工会主义的倡导者同时就有机会夸耀说,消费者预期人为上涨的工资和歧视性的税收以及劳动立法加诸工商业的负担会使得工厂无利可图并且阻碍生产是错误的。
经济国家主义是干预国内经济状况的措施的必要条件。
VII 债权国的保护主义
针对进口的关税由债权国实行的时候尤为荒唐。如果债务国根据约定的条款支付利息并且偿还贷款,如果它们不阻挠外国投资者取走挣到的利润,它们的贸易收支就必然表现为盈余,也就是变得有利。与此同时债务国的收支变得不利。当然了,“有利”和“不利”的说法是误导的。当一个富裕国家并从海外接受大笔利息、分红和利润不是不利的。英国在上个世纪(19世纪)是最富裕的国家,正是由于它有非常“不利”的贸易收支。
美国在其光荣的地理和经济的扩张年代为外国资本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投资机会。西欧的资本家提供了美国铁路建设、美国矿业开采和美国加工业所需的资本的一部分。后来美国开始遣返外国人所有的股票和债券;这些举措使得国家贸易收支活跃。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事情发生了变化。美国成为了债权国,最大的资本输出国。其有利的贸易收支—-在1916到1940年间出口对进口的出超大约是3百亿美元—-有了另外的意义;它是海外贷款和对外投资的产物。
但是同时,美国的关税政策使得利息和分红的支付对于债务国负担更沉重。同样的政策也为其它债权国家采用,例如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瑞士。的确,债务国并不热心偿付它们的债务;债务国大多并不十分渴望坚守合同条款。但是债权国的明显损害它们利益的行为给了它们恰当的借口拒绝偿付。它们采取货币贬值、外汇管制、延期偿付等手段,一些国家甚至公然没收和宣布破产。
债权国的政策在德国赔偿和盟国间债务问题上尤为自相矛盾。如果德国真正用自己的资金—-而不是外国的(其中大部分是美国的)贷款—-支付赔偿,这些偿付就必然在接受国的贸易收支中显示为“不利”;它们的进口会出超出口,因为它们得到了赔款。但是这个后果从重商主义的错误学说的观点看是严重的灾难。同盟国既急于要求德国赔款又避免地到赔款。它们根本不知道想要什么。但是德国人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标。他们不想支付赔款。他们达到目的了。
同盟国间债务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