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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

时间: 2009-04-16 20:38:40 来源: 中国贸易金融网  网友评论 0
  •    在当前全球经济全面下滑的形势下,国际贸易纠纷激增。对此,很多人认为,宏观形势如此,则企业违约在所难免,谁碰上了这样的交易对手只好自认倒霉,恐怕也没有什么其他办法。这种认识其实大谬不然。

      在当前全球经济全面下滑的形势下,国际贸易纠纷激增。对此,很多人认为,宏观形势如此,则企业违约在所难免,谁碰上了这样的交易对手只好自认倒霉,恐怕也没有什么其他办法。这种认识其实大谬不然。在笔者接收的众多案件咨询中,虽然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企业选择违约的真正动因,但完全不假任何理由地拒绝履约的还是少数,大部分都试图从合同、履约过程等环节寻找一些理由,不管是真正合法的,还是貌似合法的,来作为拒绝履约的根据。可见人性大抵如此,不管其内心多么卑劣,动机多么自私,真正能做到毫无顾忌、不加掩饰地做坏事的人还是少数,大多数人总是希望给自己找一些借口,一方面为了增加逃避惩罚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使自己稍微心安。我们无法保证我们的交易对手全是德行无亏、在任何情形下都能守信履约的人,但是我们可以尽量减少给对方寻找到借口的机会,增加其违约后受到惩罚的可能性和成本,从而减少其选择违约的可能性。

     本文旨在与企业朋友们分享如何减少交易对手违约机会的经验,同时介绍在争议发生时,快速而低成本地解决争议的一些有效途径。这些知识和技巧并不难掌握,企业朋友们完全可以在正式聘请律师之前,自行运用这些知识和技巧,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使自己在万一发生纠纷而不得不通过正式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处于最有利地位。

一、磋商过程

     合同磋商过程中双方表达过的意见、提供过的信息等,可以作为解释之后达成的合同条款的参考,甚至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应当注意,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就特定交易标的生效的合同,并非仅限于双方共同签字的那份合同书上所载的内容,而是包括双方就同一标的达成的所有协议的总和。这些协议可以记载于双方共同签字的被明确称为“合同”或“协议”的那份文件中,也可记载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函件(该函件的内容为对方另行表示认可)中。这种单方函件典型表现为报价、形式发票等。但对于比较复杂的交易,双方经常对某些条款反复以函电形式交换意见,如果这种意见交换过程最终就某项事项达成一致,则就形成了一个合同条款,该条款即使不被载于之后签订的合同书中,也是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可以被赋予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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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作者: (责任编辑:huang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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