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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内控
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加强中间业务的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
(一)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针对每一种中间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制定出详细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商业银行要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基本制度上保证中间业务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各个经办部门必须根据上级行的授权,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程序办理各类中间业务,稽核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则根据操作手册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二)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的基础性管理
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的基础性管理是商业银行完善中间业务风险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制度,例如对较长期限的贷款担保和承诺,应定期(3个月、半年或一年)重新协商合同条款,以减少信用风险。
2.制定保护性条款,审核授权买卖的证据,要求对方支付保证金或抵押。
3.合理确定和调整中间业务的价格,商业银行可按客户的信用等级与业务的风险系数收取佣金。例如,在美国,期限短、质量好的备用信用证业务收费率为担保金额的25—50个基本点;期限长、质量差的收费率为125—150个基本点。
4.重视前台交易和后台管理的结合。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管好前台交易,也要加强对后台的结算、报告系统的管理,强化管理、交易、清算三分离体系。
(三)运用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新技术
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新技术,最大限度地防范和管理中间业务风险。
1.建立风险的电脑控制系统。
美国信孚银行在这方面有成功的经验。信孚银行中间业务(尤其是衍生工具)全球管理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和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日常监测系统、电脑信息与决策系统,通过数学模型向高级管理层提供市场的最新变化、最新技术和产品信息,帮助其分析市场趋势,决定资本额、止亏限额和流动性限额。1994年2—5月国际金融市场因美国利率突然调高而出现大幅调整时,完善的电脑控制系统成功地帮助信孚银行减少了在衍生市场的损失。
2.进行资产组合管理。
资产组合管理,即通过资产组合多样化来管理中间业务的风险,以通过某种资产的盈利来抵补另一种资产的亏损而取得整体盈利。拥有的资产组合越多,则风险越小。
(四)坚持中间业务经营的自律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坚持中间业务经营的自律制度,是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现行的分业管理模式下,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严格业务经营范围,规范业务经营领域。
二是对目前中间业务信用风险度相对较高的担保、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要视同贷款严格管理,比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一旦发生风险,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坚持协议的合规合法性。很多中间业务都是以委托或代理的形式开展的,而双方协议是中间业务的基础环节,委托人的口头表示不能成为办理业务的依据,商业银行应当坚持合同的书面化,并对委托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四是代理业务要坚持不为客户垫付款项的原则。代付业务先付款,再代付;代收业务要先代收款项,再统一清缴。同时对客户双方的经济纠纷,银行不得介入。
中间业务的风险系数又称为“信用转换系数”,把中间业务的本金量乘以一个信用转换系数,就得出一个相当于表内业务的信用量,然后再归入《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五个风险级别中的一种,经与风险权重相乘便可得出风险权重的资产。
我国中央银行应当在《巴塞尔协议》所确定的框架原则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中间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风险检测体系。这样,商业银行办理的中间业务就可以动态地反映出来,中间业务的风险程度也可以通过信用转换系数计算出来。有了统一的中间业务风险监测体系,金融监管机关可以对不同商业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的风险进行量化比较,同时又能够将中间业务的经营纳入金融宏观调控的范围予以监督。
(五)加强清算系统和支付系统的建设
中央银行加强清算、结算与支付系统,可以缩短标准化交易日与最终支付日的时间差,保证主要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增强各种金融工具的市场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