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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涉外纠纷上升 败诉损失千万美元

时间: 2012-10-19 16:30:37 来源: 京华时报  网友评论 0
  • 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提出,近年央企的涉外法律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应该更加重视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针对上述情况,黄淑和表示,央企要高度重视做好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规范和监管,加快完善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链条,进一步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机制,依法妥善应对境外投资审查,并主动参与WTO贸易政策审议。

  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提出,近年央企的涉外法律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应该更加重视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

  黄淑和指出,近年,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上市并购、承揽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投资等涉外经营活动全方位展开,面临的境外法律风险也随之大幅增加,涉外法律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这些涉外案件有三个明显趋势:一是种类增多,由过去主要以合同纠纷为主,逐渐扩展到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工责任、产品质量、证券交易等多领域;二是涉及面广,有的纠纷不仅涉及一家或几家企业,甚至可能波及整个行业;三是损失加大,这些纠纷一旦败诉,动辄数千万、上亿美元损失,有的还可能被排挤出该国或地区的整个市场。因此,中央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正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

  针对上述情况,黄淑和表示,央企要高度重视做好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规范和监管,加快完善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链条,进一步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机制,依法妥善应对境外投资审查,并主动参与WTO贸易政策审议。

  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祝波善认为,央企涉外纠纷形势严峻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央企“走出去”的时间尚短,缺乏经验,例如与工会谈判方面;二是企业本身运作模式和国际市场有一定差别,一些半官方化的管理模式和国际市场脱节;三是在一些控制环节,如投资风险,央企的论证把关控制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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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黄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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